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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30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6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533200501000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水行政方面的规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投资建设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城乡水利工程和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市内主要河流流域规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和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含地上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对涉及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水资源利用和防洪、排污、水土保持等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拟定全市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和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对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实施管理;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和编制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全市湖泊河流和地下水的水量实施监测。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对市属小(一)型及其以上的水利工程和机电排灌站实施管理;对小(一)型以下水库、坝塘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指导。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和转报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及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的实施。

(9)组织协调、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农村水电的协调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协调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全市辖区内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研究提出水利行业的价格意见;监督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13)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14)负责水污染防护、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认真贯彻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牢投资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9.97亿元,完成县级任务数89%,为确保全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其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今年共申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计1.67亿元,极大缓解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困境。继续推进坡背水库、官沟水库扩建、绿冲河水库、花椒冲水库、西水东调、大屯海入库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的前期工作,现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各项专题报告正在编制中,计划明年完成主要审批手续办理;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报告,目前还在完善之中;完成了大屯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个旧市大屯海流域(白沙河片区)前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规划计划科

3.政策法规监督科

4.水资源和河长(湖长)制工作科

5.农村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6.水旱灾害防御科

7.建设运行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个旧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个旧市水务局(本级)。其中:行政单位 1个,个旧市水务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我单位实有车辆为特种作业车辆,并未纳入财政供养车辆编制类。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3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6.1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399.30万元,增长852.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447.29万元,增长877.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8.00万元,下降94.03%。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是上一年立项,今年开展实施,所以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943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17万元,占总支出的2.22%;项目支出19005.39万元,占总支出的97.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448.20万元,增长877.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2万元,下降1.53%;项目支出增加17454.92万元,增长1125.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支出了之前未支付的工程项目款,所以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水务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2.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4.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水务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05.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005.3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项目开支情况:个旧市屯兴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土地征收及用地报批方案编制技术服务费支付45.50万元,个旧市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资本金经费842.60万元,个旧市大屯海水库清淤扩建项目工程款支付60万元,个旧市乍甸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款支付100万元,个旧市鸡街镇乍甸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款支付150万元,个旧市大屯海西坝闸门工程工程款支付63.57万元。个旧市大屯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专债资金支付10700万元,个旧市鸡街镇乍甸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专债资金支付6000万元。2.开展情况:在建工程个旧市屯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个旧市大屯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个旧市大屯海清淤扩建工程,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个旧市坡背水库工程,继续施工。新增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数1个、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新建或改建数7个、实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含再生水配置)项目1个、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44万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7处、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5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1个,开展乍甸河、沙甸河水毁修复,大屯海排涝电费及排涝泵维修养护费,补充更新防汛仓库物资。与2022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0.46万元相比增加1745.49万元,增长1125.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3.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与上年相比减少95.31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款未支付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72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5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51万元,死亡抚恤支出48.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9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29.1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2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466.57万元,水利执法监督支出20.58万元,水土保持支出496.97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8.95万元,防汛支77.69万元,农村水利支出235.48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1.6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2.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5%。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842.6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80%,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其他支出167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5.20%,主要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4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节省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1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来我单位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来我单位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5万元,比上年减少0.70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121.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15万元,固定资产40.3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0533200501111



附件【个旧市水务局(本级)202407251122039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