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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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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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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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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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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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47500101000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违法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乱停放车辆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巡查和处罚;对私自设置或不按城市户外广告及城市路牌、店牌、门楣、灯箱广告等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巡查和处罚;对未获得准运资格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车辆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巡查和处罚;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履行市容整治职责,捍卫省级文明城市荣誉
一是加强工地管理,进行源头管控。要求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规定进出工地的车辆需经冲洗设施处置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出场。工地出入口安排人员定期清扫保洁,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定期清扫、洒水。并对以上要求进行常态化检查,从源头杜绝扬尘污染的发生,对于措施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令其按规定整改;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核查建筑垃圾渣土拉运数据。要求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必须办理准运证,并且安排专人对申请单位所填报的建筑垃圾数量、拉运时间,线路等进行核查。同时使用建筑垃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渣土运输车辆全程化监管;加大车辆排查,严防路面污染。采取日常巡查与重点路段值守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市市政道路、大型运输车辆频繁经过路段进行日常执法巡逻,在个金公路原州财校门口、云河路个旧一中后门设置值守点,对过往运输渣土的车辆进行检查和管理。规定建筑垃圾以及砂石、方土、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严禁在运输沿途中泼洒、抛撒,对不按规定覆盖、沿路泼洒的车辆按规定进行处罚。今年以来共处罚汽车泼撒污染路面40起;处罚未封闭运输55起。
二是大力规范流动经营、占道经营和超门面经营。坚持把“整脏治乱”作为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和人民群众宜居生活质量的一项民生重点工程,采用机动巡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路段定人定岗,机动巡查全城覆盖,严查占道经营行为,坚持劝导和处罚相结合,对于占道情节轻微和初次占道的经营户以宣传劝导为主,并责令其立即改正,对占道情节严重并经多次劝导仍拒不整改的经营户进行处罚。今年以来清理流动摊贩和超门店经营占道34530起,占道作业23起、占道堆放866起。
三是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引导文明宣传。指派女子中队逐路、逐户对户外广告进行巡查,对在使用的户外广告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进行年审,坚持小广告常态化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章小广告实行立查立清,积极引导有需求的商户通过规范程序,将广告张贴至指定的发布专栏上。今年以来下发规范户外广告设置通知书166份,下发《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设置告知书》72份,责令整改破损户外广告牌2处,清理违章小广告18843起,督促沿街企业商户更新宣传内容5次,检查市区标语广告139个点位,发现问题处并通知整5处,责令烟草广告存在问题商铺整改10家。
四是定期开展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和清洗检查,为市民营造“无烟”环境。分别于每季度末对全市范围内600余家餐饮服务业的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和清洗记录进行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或未定期进行清洗的餐饮业进行教育和处罚;不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餐饮业作业时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排放合规的干净油烟,保护大气环境。
2.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好重点时间节点巡护工作
一是坚守岗位,节假日管理不松劲。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均保持队员在岗,加大巡查管理力度,确保城市管理不松劲。元旦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84人次;春节期间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清明期间除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每日安排2名以上队员,总共28人次在原个旧开关厂大门路口至公墓路段进行定点、不定点巡查;五一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端午节期间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中秋国庆期间,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时,加大金湖文化广场、小火车等“国庆文化周”系列活动重点部位的执法密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
二是老阴山蹲点巡护,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在周末节假日共派出144人次前往老阴山巡查,向进山人群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阻在山林内吸烟的行为,排除火灾隐患,切实保障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考点定岗巡护,为广大考生营造有序考试环境。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高考、中考、成人高考等大型考试期间,执法大队提前部署,对考点周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考点周边在建工地建立动态管理名单,通知施工方考试期间一律不得进行有声施工作业;加强宣传,引导考点周边的商户不超门店经营,不使用喇叭或音响进行促销广告;加大交通道路巡查力度,及时清理占道,确保通行顺畅;在重点区域,各考点定人定点定岗,安排人员提前到岗,进行全天候巡查,及时清理占道,打击拦截学生散发传单小广告行为。确保周边无摊点、无噪音、环境整洁有序、道路通行顺畅,为考生顺利到达考场,安心考试提供有力保障。
3.狠抓队伍建设,深化巩固精细化管理执法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服务型执法队伍。一方面,为了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执法大队在严管擅自占道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广大商户的促销宣传需求,允许商户开展经申请的开业占道宣传活动和经申请的周末节假日占道促销活动;另一方面,在户外广告管理方面以主动服务代替被动执法。主动上门为商户测量广告尺寸并标注在通知书上,告知商户办理户外广告审批所需材料,为商户办理户外广告审批减负提速。针对银行、药店等同一法人名下的多个门店单位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逐一测量其名下所有门店的户外广告尺寸并制作好效果图,安排专人对接。门店负责人只需跑一次就能办理完所有店铺广告,杜绝了单位企业因门店多而发生漏办少办、重复跑等情况。
二是开展执法专项培训,提升队员执法水平。执法大队组织骨干队员参加扬州大学举办的全国城管执法干部与业务骨干培训班学习活动,并在学习返程后由前往学习的骨干队员轮流向全体队员开展培训,分别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城管执法中的运用、《民法典》与城管执法的街接及适用、查处违法建设的若干问题与解决对策、城管执法调查取证实务操作和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律适用与典型案例评析等多个方面和纬度进行了探讨和学习,提升执法队员执法理论水平,解决执法实操难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内设大队办公室、办案中队、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机动中队、女子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原因是我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47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2.27万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84万元,占总收入的0.9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3.91万元,增长15.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5.24万元,增长22.1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1.33万元,下降83.75%。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单位2023年预算人数比2022年增加2人;二是大屯中队临聘人员的工资、公用经费由我单位列支;三是根据个车管办复〔2023〕6号文件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49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33万元,占总支出的60.83%;项目支出587.35万元,占总支出的39.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4.63万元,增长20.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90万元,增长13.98%;项目支出增加142.73万元,增长32.1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单位2023年预算人数比2022年增加2人;二是大屯中队临聘人员的工资、公用经费由我单位列支;三是根据个车管办复〔2023〕6号文件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2.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7.3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1.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1%。与上年相比增加180.24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单位2023年预算人数比2022年增加2人;二是大屯中队临聘人员的工资、公用经费由我单位列支;三是根据个车管办复〔2023〕6号文件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5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1%。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及财政供养人员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保障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96万元,决算为3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决算为30.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93%,完成年初预算的75.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万元,决算为3.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96万元,支出决算为3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决算为3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万元,决算为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原则,2023年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个车管办复〔2023〕6号文件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初预算数不含新增公务用车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80万元,增长104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0.36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4万元,增长1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个车管办复〔2023〕6号文件新增车编两辆,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个车管办复〔2023〕6号文件新增车编两辆,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30.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定位系统使用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144.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2万元,固定资产126.0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47500101111
附件【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407241103264342024072511213563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