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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46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1201000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协助重点控制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艾滋病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实施免疫规划,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等疾病预防与控制,做好大屯片区孕产妇建卡管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与指导等妇幼保健工作;一般常见病、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做好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协助大屯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的医疗宣传、咨询、发动等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进行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执行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及规程,按照规范成立各相关管理组织;成立了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和医患矛盾调解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来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2023年未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护理质量较前有所提高,通过抽查门诊处方、病历,处方、住院病历及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6%;

2、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落实好国家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向群众提供个体化的健康指导,改变群众不讲卫生行为,让群众少生病,切实减少因病致贫、返贫,夯实健康扶贫基础,为全乡的精准扶贫工作贡献力量。

3、一是不断加强全院职工业务学习,学习医学理论知识和医疗技能操作,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定期选送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改变人员知识结构,不断更新知识内容,充实人员队伍技术力量,三是管好用好医疗设备,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设备操作规范,确保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客观真实,四是规范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加强《医保服务协议》学习,避免主观违反《医保服务协议》而受到处罚,保证医保基金安全,让医保基金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公共卫生科、中医科、医技科、感染科、药剂科、财务科、院办、保卫后勤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财政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

年末其他人员6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 3辆,实有车辆 3辆,车编办已备案。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56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6.38万元,占总收入的43.8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41.75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56.1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6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0.58万元,增长6.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89万元,增长3.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115.68万元,增长8.72%;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4.99万元,下降81.14%。财政拨款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2023年较2022年事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院病人增加和二类疫苗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2023年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56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35万元,占总支出的83.34%;项目支出427.52万元,占总支出的16.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2.63万元,增长8.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5.27万元,增长10.61%;项目支出减少12.64万元,下降2.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购置设备和公务用车等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9.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2.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6.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5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项目开支情况:主要要用于乡医补助和劳务费、公卫项目化验试剂、材料支出、大屯片区的艾滋病检测、乡医基药补助、疫情防控、家庭医生签约、从事公共卫生的临聘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

2、项目开展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辖区居民40646人,建档29288份,建档率72.06%。

(2)、健康教育为保证我院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年初制定了计划,明确了本年度健康教育形式、内容、方法等。2023年累计84次健康讲座;全年开展健康咨询活动 10余次。

(3)、计划免疫工作 2023年辖区内出生儿童264人,建卡率100%,免疫规划疫苗共接种11655剂,脊灰疫苗应种3140剂,实种3140剂;百白破疫苗应种1472剂,实种1472剂;麻腮风疫苗应种782剂,实种782剂;乙脑疫苗应种1048剂,实种1048剂;乙肝疫苗应种622剂,实种622剂,其中第一针及时接种率为100%;白破疫苗应种1487剂,实种1487剂;A群流脑疫苗应种645剂,实种645剂;A+C流脑疫苗应种1953剂,实种 1953剂;甲肝疫苗应种506剂,实种506剂。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8640剂。

(4)、儿童健康管理 2023年辖区活产数264人,新生儿访视率91.29 %;0-3岁儿童管理数 748 人,标准系统管理 748 人,标准系统管理率 94.21 %,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人 103 人,管理率 100 %。

(5)、老年人管理:2023年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4233人,接受健康管理人数3141人,管理率74.2%。

(6)、慢性病管理: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指导村卫生室人员定期开展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2023年管理高血压病人3713人,管理率92.4%,血压控制率70%;糖尿病人1077人,管理率98.62%,血糖控制控制率57%。

(7)、肺结核:截至2023年转介疑似肺结核病人 11 人,确诊肺结核病人11人,规范管理肺结核患者 11人,上门督导11 人次、电话督导 11 人次,追踪病人11人,肺结核管理率100%。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2023年管理人数197人,服药132 人,未服药 65人,服药率67 %.病情稳定率98 %,每季度提供给面对面或电话随访1次,全年不少于4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76%。与上年相比增加24.69万元,增长2.20%,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78.4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46.84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 20.8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项) 4.6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残疾人保证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8%。

(1)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乡镇卫生院(02项)451.2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9 项)33.0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购买基本药品及乡医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项) 335.45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7%,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项) 3.9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疫情防控和重大传染病。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项) 21.89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补助和重大传染病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项) 0.15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 48.3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 24.5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职工的公务员医疗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1.2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项)32.9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职工疫苗接种补贴劳务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506.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6.87万元,固定资产979.6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7.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0.8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19.3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1201111




附件【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1)2024072602070952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