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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46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1901000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处金湖东路紫竹园南路7号,是以社区医疗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一个承担着为社区居民、职工和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传染病报告监测、计划生育指导等六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的机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国家、省、州、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严格执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成立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坚持统一配送,从正规渠道进药,严把药品质量关,严格药品验收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我中心。不用过期、失效的药品。历年来药品检验合格率100%。并且严格执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制度。严格执行卫生、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公布各项收费标准。并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的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财经纪律的规定,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全年疫情上报未出现漏报、瞒报现象。诊疗人数达1.9万余人。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患者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认真开展“病人选医生”、“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和“收费公示”,在医疗执业活动中,注重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认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年未发生任何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没有患者的投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临床科室(门诊、住院部)、中医科、公共卫生科、中西药房、化验室、B超室、行政办公室、财务室、医保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2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78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92万元,占总收入的67.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52.3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1.9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55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77万元,增长12.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3万元,增长4.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66.43万元,增长35.74%;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39万元,下降71.65%。

与上年对比增减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长4.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卫项目数量增加;事业收入增长35.7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临床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71.6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80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25万元,占总支出的50.02%;项目支出403.00万元,占总支出的49.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9万元,下降0.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8万元,增长0.69%;项目支出减少9.87万元,下降2.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与上年对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公卫项目支出减少,人员减少,总支出也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3.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2.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3.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度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里增长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于公卫劳务费、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工资、化验试剂、五险一金和印刷品等。经过努力,主要完成以下工作:截至2023年年末,中心已为辖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8536份,规范化电子档案58536份。2023年规范管理高血压病人9666人,糖尿病病人3543人,重性精神病病人218人,65岁以上老年人7441人;每年出宣传栏18期;健康讲座18场次;开展公众咨询活动9次;在观察室通过DVD播放碟片资料50余种,对留观和陪护人员宣传传染病的防护知识;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6种类,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64%。与上年相比减少5.37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卫项目支出减少,总支出也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1%。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87.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32万元,固定资产174.9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9.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1901111




附件【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附表202407261015301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