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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45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0101000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是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2)分析预测我市社会保险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我市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及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变更、注销、审核、退保、关系转续等相关公共业务经办工作,并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应征信息。

(4)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保险费的汇集和管理。负责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建账、记账、建档、权益记录等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审批和发放工作。

(6)受州人社局委托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调查和上报认定工作。

(7)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核算工作。做好会计、统计分析、预算、决算等工作。汇总编制各险种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

(8)推进全民参保,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9)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制度的拟订、实施和信息披露,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配合好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清欠,依法对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情况进行稽核。

(10)负责本单位档案的管理、系统管理和统计工作。

(11)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及政策解释、宣传工作。

(12)负责对乡镇(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认真贯彻中央、省州社会保险政策和法规,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工伤制度建设,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2.做好社保基金缴费基数核定工作。3.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4.继续执行社会保险降费率。5.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基金安全管理措施,降低经办管理风险,结合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提出强化内控的需求,推动内控工作信息化,维护基金安全。

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22136人,完成州局下达目标任务221900人的100.1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1460人,完成州局下达目标任务101400人的100.06%,;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52218人,完成州局下达目标任务数52200人的100.0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067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20500人的100.15%;失业保险累计参保43169人,完成目标任务数43282人的99.7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公共业务经办管理科、待遇支付管理科、财务科、社会保险稽核科、信息统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989.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23.16万元,下降58.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23.16万元,下降58.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减少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主要原因:1.根据个人社发〔2023〕33号关于对《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撤并经费财务独立核算管理职能的请示》的批复,社保中心经费财务统一并入人社局局机关核算,2023年5月15日财政局将社保中心一体化指标余额全部调剂到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只到2023年5月。2.个编【2023】6号,2023年5月机构改革,撤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职能划入社保中心,人员调入人社局。机改前经费收支并入社保中心决算数据中填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98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2万元,占总支出的31.34%;项目支出679.48万元,占总支出的68.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23.16万元,下降58.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3.70万元,下降45.95%;项目支出减少1159.46万元,下降63.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1.根据个人社发〔2023〕33号关于对《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撤并经费财务独立核算管理职能的请示》的批复,社保中心经费财务统一并入人社局局机关核算,2023年5月15日财政局将社保中心一体化指标余额全部调剂到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只到2023年5月。2.个编【2023】6号,2023年5月机构改革,撤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职能划入社保中心,人员调入人社局。机改前经费收支并入社保中心决算数据中填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9.4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出主要是:1.个财预〔2023〕17号支付企业退休独子费补助资金662.08万元,2.个财预〔2023〕386号社保中心采购办公设备补助资金,支付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款5.60万元,3.个财预〔2023〕536号人社局入驻市政务中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付办公设备购置费11万元,4.红财社发〔2022〕180号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补助资金,支付办公费0.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23.16万元,下降58.98%,主要原因:1.根据个人社发〔2023〕33号关于对《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撤并经费财务独立核算管理职能的请示》的批复,社保中心经费财务统一并入人社局局机关核算,2023年5月15日财政局将社保中心一体化指标余额全部调剂到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只到2023年5月。2.个编【2023】6号,2023年5月机构改革,撤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职能划入社保中心,人员调入人社局。机改前经费收支并入社保中心决算数据中填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7%。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9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等正常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4%,主要是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和退休人员独子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行政单位离退休费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报刊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2023年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 2022年支出决算执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9万元,比上年减少15.16万元,下降56.90%,主要原因:1.根据个人社发〔2023〕33号关于对《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撤并经费财务独立核算管理职能的请示》的批复,社保中心经费财务统一并入人社局局机关核算,2023年5月15日财政局将社保中心一体化指标余额全部调剂到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只到2023年5月。2.个编【2023】6号,2023年5月机构改革,撤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职能划入社保中心,人员调入人社局。机改前经费收支并入社保中心决算数据中填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26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2万元,固定资产248.4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9万元,为固定资产计折旧数。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0101111



附件【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决算公开表2024072304401017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