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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45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0301000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全市“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人员供养。对遭受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巡访、关爱保护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

认真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部署。

2、持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加强救助工作开展

(1)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积极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严格落实相关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和规定,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文件精神,将在院老人伙食补助标准由原550元/人·月提高至650元/人·月,将在院老人零用金发放标准由50元/人·月提高至100元/人·月,持续稳定改善老人生活水平。

(2)多方联动,促进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民政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在工作职能范围内的业务往来和沟通对接,为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扫清障碍。

(3)关心关爱困难群众,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2023年我中心新增特困人员12人,死亡12人。全年在季节更替之际共投入17.04万元为供养老人购买四季常备衣物以及床上用品,“八一”建军节为3名集中供养优抚对象购买节日慰问物资;在中秋节到来之际共投入2.15万元为93名供养老人购买并发放中秋月饼;在敬老节当天为年满60周岁的老人过生日,并为他们送上用心准备的围巾、手套和帽子等礼物;为集中供养老人提供送医治疗服务29人次。

3、狠抓后勤保障,提高收养人员生活水平

2023年7月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食堂餐饮服务业务,餐饮服务公司在中心监管下开展各项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坚持保障水、电、热水、洗涤、厨具、车辆等各类后勤服务设施的正常维护和使用。

4、加强设施建设和修缮改造,改善服务环境

(1)红河州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自2019年9月开始前期筹备工作,2020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因疫情原因,导致选材进度缓慢,现处于内部装修阶段,2023年度主要开展了该项目医务室设备采购和护理型床采购安装验收。截至2023年12月,已投入项目工程款1797.70元,前期费47.75万元,设备采购款42.39万元。

(2)实施“孝老敬老”主题文化墙制作项目。为加强养老机构文化建设,营造孝老敬老的文化氛围,我中心于2023年7月在中心入口处制作“孝老敬老”主题文化墙,面积为154平方米,总价为3.36万元。

(3)实施个旧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为更好地履行机构职能职责,给予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良好的服务环境,我中心于2023年10月对原个旧市儿童福利院老旧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装修改造项目拟投入资金35.82万元,2023年共投入项目资金18万元,工程预计2024年1月完工。

5、强化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理念深入人心

年初与单位职工签订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车辆安全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6月中心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了大家对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强化了大家的危机意识。2023年认真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推动安全工作落实。中心领导和相关人员每月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彻底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领导和值班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及时处理任何突发事件。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科学管理

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大到院纪院规,小到操作规范,都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并采取公示、通报等形式,确保全院工作有序推进。

7、创新养老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养老护理质量,完善养老护理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我中心2023年成立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护理质量评价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各护理组护理工作质量评价,采取以评促改的方式,将中心各护理组护理工作和硬件设施存在的问题悉数反映,加强对各组薄弱环节的整改和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务室、社工站、食堂、个旧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个旧市中心敬老院、个旧市社会福利院。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民政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详见附表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63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83万元,占总收入的70.6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87.56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29.3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6.36万元,下降22.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6.15万元,下降30.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081006-养老服务”科目收入较上年减少180.46万元,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9.80万元,增长5.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故“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66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49万元,占总支出的62.84%;项目支出248.64万元,占总支出的37.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2.61万元,下降37.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17万元,下降14.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支出较上年减少81.90万元,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31.45万元,下降57.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2081006-养老服务”科目支付的项目工程款较上年度减少较上年减少189.35万元,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0.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9.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6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红财社发〔2023〕108号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6.00万元;2、红财社发〔2022〕93号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3.51万元;3、个财预〔2023〕63号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支出2.31万元;4、红财社发〔2020〕182号个旧市荣誉军人光荣院维修及设备购置补助经费支出0.49万元;5、个退役联发〔2022〕1号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0.50万元;6、个财预〔2022〕124号市级孤儿补助经费支出6.53万元;7、个财预〔2023〕511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补助经费支出10.15万元;8、个财预〔2023〕95号社会救助工作补助经费支出85.30万元;9、红财社发〔2021〕141号个旧市老年养护院改造项目补助经费支出25.95万元;10、个民联发〔2023〕32号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资金支出30.00万元;11、个财预〔2023〕529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0.00万元;12、红财社发〔2018〕191号儿童广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补助支出1.90万元;13、红财社发〔2018〕191号儿童福利院残障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支出1.70万元;14、红财社发〔2021〕14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护理型养老床位改造项目补助经费支出6.63万元;15、红财社发〔2021〕111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补助经费支出17.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38%。与上年相比减少312.59万元,下降39.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转型,本年“2081001-儿童福利”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43.29万元;因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2081006-养老服务”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89.35万元,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2%。具体说明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幅63.64%,主要因为本年度退休人员活动支出减少,故本年度该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22万元,增幅8.75%,主要因为2023年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51万元7.2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29万元,增幅为31.72%,主要因为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数增加,故本年度该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0.99万元11.1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11元,减幅91.08%,主要因为本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由财政直接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社保卡账户,不再拨付至我单位银行账户,故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6.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与救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43.29万元,减幅95.64%,主要因为2023年我单位由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不再履行孤儿供养职责,故儿童福利支出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83.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7.98万元,增幅31.48%,主要因为2023年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以及财政补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支出105.95万元,主要用于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9.34万元,减幅64.12%,主要因为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项目建设接近尾声,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37万元,增幅31.09%,主要因为2022年职工基本工资标准较2021年增加,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具体为:

(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7.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同比减少1.35万元,减幅为7.23%。主要因为2023年新增退休职工1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与上年同比增加0.04万元,增幅0.55%,主要因为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上调,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具体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0.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补助。上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科目核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万元,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37%,完成年初预算的2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63%,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因为2023年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工作力度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5万元,下降6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3万元,下降6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148.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工作力度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开展特困人员家庭情况入户核查、接送特困人员就医以及其他应急处理事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上级领导和其他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等来访、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866.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40万元,固定资产2,729.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894.63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2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公开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0301111





附件【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4072411571778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