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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06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0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600101000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承担个旧市行政辖区内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及重大危险源、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2.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个旧市行政辖区内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和各乡镇(区)政府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 组织好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 组织、协调好矿山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 负责发布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矿山伤亡事故统计:依法组织、协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6. 指导、协调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监测检测工作;负责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

7.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 依法监督检查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站全局,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向好。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3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7次,召开全市安委会全体会议7次。9月23日,市安委会召开全市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会议暨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第三季度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国庆期间和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11月3日召开全市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暨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动员部署会议,重点聚焦岁末年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和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为全市化解防范安全风险打牢基础。

二是立本局,促使本质安全有效提升。按照国务院副总理、安委会主任刘鹤提出的安全生产15条要求,制定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细化分解48项任务措施,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截至目前,48项任务措施已经落实41项,剩余7项任务措施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是推大局,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研究制定《个旧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清单》,将矿山安全纳入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乡镇(街道)分片联系指导工作明细表》《个旧市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人明细表》和《个旧市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明细表》并进行公告,全市非煤矿山监管和尾矿库实施市级领导包保、分片包干联系指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个旧市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清单》,与10个乡镇(街道)、22家市级重点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紧压实。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执法1队,执法2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个旧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33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7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0.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77万元,下降14.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77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执法大队有车辆1辆,不在财政统保范围内,车辆的运行和维护无法保障,蒙自经开区拨付工作经费给市应急管理局时划拨1万元给执法大队用于车辆加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33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2万元,占总支出的99.78%;项目支出0.74万元,占总支出的0.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77万元,下降14.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24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53万元,下降89.8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9.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7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宗教事务项目支出0.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减少59.77万元,下降15.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宗教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5%。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0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障;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保障;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9%。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安全监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业务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按每年3%递减,只减不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以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辆1辆,不在财政供养范围内。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以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3.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万元,固定资产0.1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600101111





附件【个旧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072510115406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