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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05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3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2401000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和个旧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个旧市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个旧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个旧市爱国卫生委员会的日常,负责管理个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两个作用”

(1)强化政治引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3年召开党工委会议8次、召开党组会议16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建立党工委领导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年内党工委领导累计到联系点调研20余次,组织开展书记述职评议1次;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年内全系统共开展“三会一课”751次、“主题党日”364次、民主评议党员39次,召开组织生活会39次;抓意识形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分析研判卫健领域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全市卫健系统集中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0余次;抓主题教育,按计划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累计150余次,开展义诊30余次,医疗志愿服务3次,服务群众6000余人次。

(2)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组建中共个旧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33个党组织规范换届,发展党员20名;强化公立医院党建,制定《“锡都‘医’线党旗扬 白衣执甲勇担当”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公立医院“一院一品”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3)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期,累计培训党员880名,覆盖率81.3%;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累计教育20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000余人次。深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个旧实践“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和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工作,年内组织警示教育5次,谈心谈话30余人次。

2.勠力同心,统筹推进,2023年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医共体“三平台、四步走、五维度”步调平稳。扎实开展智慧医疗建设,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15家基层医疗机构建成一体化微信公众号平台;抓好“千县工程”建设,以专科建设及新技术开展带动全市医共体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2)爱国卫生(含健康县城)取得实效。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市省级暗访评估;印发《个旧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对照健康县城数据评价指标表67项指标,已达标65项;蔓耗镇、鸡街镇已通过州级国家卫生乡镇评估,待省级验收;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健康扶贫稳步推进。严格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文件精神,疾病核实率和整体救治覆盖率均达100%;三类人员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率达100%;建档立卡户、三类监测人员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全部实现“一站式”结算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4)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明显。制定《个旧市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规范化电子建康档案覆盖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等指标全面达标;继续开展“一站一中心”建设,全市11家乡镇卫生均创建为国家基本标准及以上等级乡镇卫生院;加快中医药创新发展,全市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了中医馆,88.9%的村卫生室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药院内制剂,18种院内制剂已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验收,持续推进“中医一条街”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年内全面开诊运营;市人民医院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五大中心”创建取得成效;建立健全三级报告网络,传染病防控规范有序开展,形成了市、乡、村“三级”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5)强化卫健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落实人才招引政策,引进应届研究生、本科生26名;“公开招聘”1次引进医疗卫生人才35名;“急需紧缺招聘”1次引进医疗卫生人才8名;“红河奔腾招聘”2次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4名;办理“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入编6人;二是增强卫生队伍竞争力,8名省级专家、7名州级专家在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建立专家工作站;三是创新机制体制,施行“市级医疗单位帮扶乡镇、南北专业人才互调挂职”的机制。2022年、2023年共选派36名优秀人才进行挂职锻炼,第一轮提拔使用了5名,第二轮正在组织考察中。

(6)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拧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链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市231家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118条消防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强化宣传教育,制作电子横幅51条、宣传栏68期、开展警示教育课18次;组织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救援、涉恐事件处置、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地震应急救援等演练58次。全年卫健系统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7)扎实稳妥开展平安个旧工作。切实加强信访处置工作,共收到信访转办件40件、12345热线131件,均已妥善答复处理,全年卫健系统未出现群众大规模上访、非正常上访情况;抓实抓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服务和管理;持续巩固提升艾滋病防治“三个90%”目标。

(8)推动“一老一小”更上一层楼。切实提升老年人社会安全感,开展以健康知识公益讲座、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的“智慧助老公益活动”;启动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工作,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社区心理关怀和干预;扎实做好儿童健康管理,落实生育支持项目补贴发放;持续推进0-3岁托育机构服务管理,完成托育机构备案9家,新增托位1365个,获得省级示范托育机构1家,州级示范托育机构3家。

(9)严格监督执法,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全市卫健系统法治思想教育,深刻认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重要意义;立足职能,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共进行检查2108次,共立案43起,罚款共计56.88万元;对公共场所、职业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3138次,共立案65起,罚款共计6.6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党委办公室

2.行政办公室

3.人事科

4.财务科

5.政策规划、信息化与体制改革办

6.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科

7.疾病预防控制科

8.应急办

9.医政医管科(中医管理科)

10.基层卫生与健康科

11.老龄科教科

12.妇幼健康与人口监测科

13.防治艾滋病科

14.爱卫办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个旧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04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5.37万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9万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2.92万元,增长9.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2.69万元,增长13.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9.77万元,下降94.04%。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整项目经费,红十字会减少疫情防控捐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11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26万元,占总支出的24.23%;项目支出2,359.05万元,占总支出的75.7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8.34万元,增长11.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万元,增长0.15%;项目支出增加317.18万元,增长15.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整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4.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1.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9.0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等,具体开支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宗教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1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和老年福利;

三、卫生健康支出2,234.56万元,主要是: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1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3、公共卫生项目418.21万元,其中 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8.40万元,主要是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婚前保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②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10万元,主要是艾滋病防治及妇幼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抗病毒治疗检测、艾滋病防治监督执法、HIV/TB双重感染防治、丙肝防治、农村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工作。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18.21万元,主要是突发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支出。

4、计划生育事务1,588.71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包括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城乡居民医保补助金、流动人口管理、计生宣传员补贴、计划生育免费手术补助等。

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5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奖补和水费、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5.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0%。与上年相比增加352.69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调整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支出和宗教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主要用于抚恤和老年福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7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493.1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14万元,公共卫生418.21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588.7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6.19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5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财力保障不足,未支付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9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财力保障不足,未支付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4万元,比上年增加0.83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运转的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41.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72万元,固定资产97.6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97.6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38.1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6万元(资产处置收入于2024年3月入账并上缴市国库);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2401111



附件【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072404321086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