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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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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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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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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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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835700601000
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提振消费,文旅产业转型升级见效。以文旅资源经济
为重要路径,以文化旅游产业链为具体抓手,制定加快旅游业提档升级8条措施,扶持市旅投公司、龟谷隐宿客栈产业政策奖补资金13万元;接待客商考察龙园、哨冲、选矿厂、1360矿坑等地11余批;产业链投产项目1个,在建项目2个,前期项目4个,招商引资项目4个;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13.75亿元。深化文旅融合,推动旅游目的地提质增效,老阴山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4A级景区,我市4A级景区实现零突破;Y沙底瀑布温泉、市博物馆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景区;贾沙普洒河村入选全省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名单;易玄庄入选2023年云南省等级旅游民宿培育库名单;锡城哨冲省级最美乡愁旅游地完成申报;打造了康养研学精品旅游路线2条。聚焦“锡文化+释放消费潜能”,大力推进金湖商圈建设,火车站美食街一期投入使用,举办了“世界锡都 永铸辉煌”主题系列文旅活动,开展包括小肉串啤酒节、点亮寸轨等特色文化体验活动71场次,推动了文旅消费稳步增长。2023年,个旧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94.4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9.2959亿元,同比分别减少3.64%、增加10.97%。
(二)惠民有成,公共文化服务有声有色。市图书馆接待读者5.1万人次,外借文献资料8.4万册次;市博物馆接待游客11.08万人次,预约讲解服务省内外团队158个;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主题文化惠民活动156场次,惠及群众约74万人次;争取专项资金210万元,实施了龙树山书院、卡房乌谷下寨和加级寨小组村等3个文化惠民工程;个旧市图书馆在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评为一级图书馆;锡文化传承展演中心院团改革全州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为优秀。
(三)保护有为,文化遗产传承见行见效。个旧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通过终验并作为标杆在全省推广;鸡街火车站抢救性保护修缮工程通过终验;组织开展锡工业遗存及散落在民间锡矿工业遗存等考古、文物调查12次;安装完成45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说明碑;发放州级24位传承人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4.8万元;个旧市矿山歌谣2023年被命名为云南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李锦华、徐云勇、李子森入选云南省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推荐名单正在公示。
(四)监管有力,护航文旅市场规范有序。出动执法人员3044人次,共检查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游企业等各类经营场所1068家次;排查出A级旅游景区、旅游客运车辆等文旅场所安全及消防隐患42处,整改率100%;办理文旅市场审批11件次;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处置“一部手机游云南”“30天无理由退货”等投诉50起,办结率100%。
(五)营销有方,品牌宣传卓有成效。搭建文化交流平台,成功举办了2023年云南个旧 元阳旅游康养推介会,挂牌“中国旅游研究国际联合会-旅游康养研究基地”,发出了“旅游康养-云南个旧”倡议。实施“引客入个”计划,整合力量拓展越南跨境客源,与越南越旺旅行社初步达成合作意向;联合融媒体中心拍摄制作“向往个旧”系列专题片;策划拍摄“文旅局长说文旅”抖音、微信公众号短视频19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物科、产业发展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个旧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个旧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63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97万元,占总收入的99.6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5万元,占总收入的0.3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44万元,增长9.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4万元,增长11.37%;上级补助收入无变动;事业收入无变动;经营收入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7.97万元,下降79.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人员调出2人,调入1人,退休1人,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63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35万元,占总支出的56.78%;项目支出272.74万元,占总支出的43.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4万元,增长11.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89万元,下降7.2%;项目支出增加92.33万元,增长51.18%;上缴上级支出无变动;经营支出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无变动。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人员调出2人,调入1人,退休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7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开展我部门文化旅游相关事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66.4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人员调出2人,调入1人,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利息补贴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残保金、离休人员费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5万元,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5万元,决算为0.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5万元,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3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38.9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活动、文化市场管理、群众工作(接待4批次24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4万元,比上年增加2.46万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是开展文化活动项目增加,导致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160.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52万元,固定资产97.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32.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72.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主要用于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主要用于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835700601111
附件【个旧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073111084598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