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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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33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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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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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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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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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0201000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人社局下属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负责对乡、镇、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保险费的汇集、管理;负责所辖乡镇的保险编号、个人账户、保险关系的转移、退保等工作的检查、审批手续;负责对参保人员信息的网络管理;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员的资格复查,复核养老金给付标准和办理发放养老金的相关手续;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截至12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1135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20698人的100.36%,收缴保费35,167,500元,60岁以上享受待遇人数29000余人,每月发放养老金4,080,000余元。
2.截至12月,个旧市已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16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实现百分之百参保、到达60岁以上人员百分之百按时领取待遇,对符合代缴条件人员百分之百落实代缴。2022年全市共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8644人,按100元每人进行代缴,涉及市级财政代缴资金864,400元已代缴到位。截至12月31日共代缴11526人(含重残,轻残,特困低保人员),计1,304,500元。
3.2022年4月,根据省、州指导意见,个旧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个旧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个政办发〔2020〕26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2022年度我市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部门审核、审批等工作,截至12月底完成符合补助条件的2000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金额:8,000,500元已补助到位)。
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老农保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5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4年起开始对老农保进行清理整顿工作。截至2022年12月,老农保转保:3451人,金额:785.45万元,退保:9366人,金额:3401.21万元,封存:615人,金额:182.30万元。
5.社会保障卡工作。截至12月底,新发放社会保障卡13521张,完成州级下发我市制止任务数11291人的119.75%;电子社保卡申领比率40.35%。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卡查询和申领各项人社待遇、申办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业务,最大程度的提升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和服务效能。
6.数据稽核工作。截至12月底,人社部稽核系统下发稽核数据374人,其中重复领取待遇7人,疑似生存状态异常359人,疑似身份状态异常3人,服刑人员疑似违规领取待遇5人。经数据核查比对,违规领取养老待遇177人,违规领取养老金57701元,已全部足额追回,未违规领取168人,剩余的29人正在抓紧核实中。
7.村干部缴费补助工作。今年完成了2021年村干部缴费补助,村干部缴费补助共补助216人,金额129,600元,其中,参加城居保符合补助148人,参加职工保险符合补助68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主任室、综合科、财务科、业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009,043.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9,043.7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9,869.19元,增长10.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893.83元,增长10.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4.64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岗位变动及正常晋升工资变动引起养老保险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009,063.35元。其中:基本支出2,009,043.7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19.64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3,794.78元,增长10.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9,893.83元,增长10.44%;项目支出减少6,099.05元,下降99.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岗位变动及正常晋升工资变动引起养老保险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9,043.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7,069.82元,占基本支出的9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973.89元,占基本支出的1.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本支出为上年结余,主要是税局返还给个人的所得税,本年全部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开14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下全年执行数56727038.96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基金主要用于:1.保证我市年满60岁人员养老金正常足额发放;2.保证我市1-2级55-59岁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金正常足额发放;3.保证对我市停止参保人员及死亡人员个人账户金额及丧葬费 的支出;4.保证我市个人缴费补助及个人缴费代缴收入的拨付。该基金账目单独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9,043.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9,893.83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分析:岗位变动及正常晋升工资变动引起养老保险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1,69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7%。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日常经办支出,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34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2022年单位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继续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无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继续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增加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12,558.53元,其中,流动资产81,984.9元,固定资产30,573.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419.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56.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0201111
附件【P0202310195232217125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