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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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31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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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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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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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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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0301000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就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实施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3)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针对特殊群体实施就业援助;
(5)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的分配方案及使用管理办法;
(6)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7)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负责高校毕业生毕业登记、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就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工作;
(9)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市各类人才招聘会、交流会、洽谈会和毕业生就业与市场监管工作;
(11)拟订人事代理和毕业生答档案管理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人士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体系;
(13)牵头负责全市评比达标和表彰奖励组织申报、推荐等工作;
(14)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项,承办“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
(15)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16)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17)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资格申报审核工作;
(18)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19)负责首席技师管理工作;
(20)负责失业保险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省内外稳岗就业,积极对接劳务公司,重点聚焦“输出难、稳岗难”等问题并进行探讨和交流。积极做好岗位信息推送、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就业。提高外出务工培训和务工输出组织化,落实就业培训“一条龙”服务,采取“定制化”培训、“订单化”输出,实现应转尽转。二是抓实劳务输出,增加收入。建立用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充分盘活市内企业、人力资源公司资源,开展好劳务输出工作,提高全市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增加群众务工收入。三是抓实政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企业职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力度,同时拓展政策支持覆盖面,不断扩展培训范围,全面提升企业职工就业能力,确保市内企业在防疫期间能够实现稳定发展。提高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对接职业培训学校,梳理工作堵点、难点,推进申报职业培训补贴工作。四是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稳定扩大就业。进一步宣传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积极就业,加强就业帮扶,使其适应多元化的新就业形态。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深入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就业促进科、人才服务科、失业保险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5,394,697.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94,697.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327,269.28元,增长40.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327,269.28元,增长40.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增加,根据((2022)个公介第20号、37号、50号,(2021)个公介第46号,新调入4人;2.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等增加6,780,611.99元;3.新增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02,000元;4.新增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9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5,394,697.15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140.16元,占总支出的6.55%;项目支出23,731,556.99元,占总支出的93.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78,333.06元,增长29.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3,720.94元,增长22.34%;项目支出增加5,474,612.12元,增长29.9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1.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等增加5,045,505.77元;2.新增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02,000元;3.新增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95,000元;4.增加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3,140.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7,230.16元,占基本支出的91.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9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31,556.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红财行发〔2022〕60号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95,000.00元;
2.就业补助资金、三支一扶资金和就业见习补助资金23,334,556.99元;
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用于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30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94,697.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243,686.37元,增长32.60%,主要原因:1.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等增加5,045,505.77元;2.新增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02,000元;3.新增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95,000元;4.增加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补助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87,90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机关运转经费等开支,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1项)支出1,401,148.90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运转经费等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支出899,076.4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 (01项)支出24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142,341.44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项)22,435,480.59元,主要用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资金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支出9,619.47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79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其中:
(1)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76,451.67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支出33,338.68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支出,其中:
(1)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支出302,0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元,支出决算为3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元,支出决算为3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85.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5.00元,增长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910.00元,增加17,910.00元,增长15.18%,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40.00元、公务接待费385.00元、工会经费36,915.00元、其他公务交通费(含公务交通补贴)96,6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824,241.79元,其中,流动资产589,865.88元,固定资产净值234,375.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04.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8,396.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1,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0301111
附件【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