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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309-022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0301000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全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人员”供养,孤残弃婴(儿)收养,重点优抚对象的治疗、康复、教育等,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收容的人员。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改善和提高供养老人和儿童基本生活水平。严格深入贯彻落实扶老、济困、救孤、助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重点优抚对象供养和残疾人康复工作。2022年共落实孤儿集中供养35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90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2、进一步完善院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改善居住环境,提升我院综合服务水平。

  (1)实施红河州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红河州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自2019年9月开始前期筹备工作,2020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因疫情原因,导致选材进度缓慢,现处于内部装修阶段,2022年度主要开展了该项目电梯采购、医务室设备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和护理型床采购,截至2022年12月,已投入项目工程款17,176,990元,前期费477,504元,设备采购款554,800元。

  建成后的个旧日市老年养护院总建统面积为9036平方米,设置床位 200 床,内设入住服务用房、生活用房、卫生保健用房、康复用房、娱乐用房等功能房间。个旧市老年养护院的建设将使个旧市失能老年人更好地享受救助保护和生活照料等服务,改善个旧市养老服务现状,加强个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个旧市社会保障体系。

  (2)实施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设备采购项目

  为促进我中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设备的优化升级,2022年我中心投入339,200元采购新一批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器材以进一步完善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基地的康复训练设备配备,于2022年8月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提供了更好的硬件设施。

  (3)开展篮球场挡墙修缮加固工程

  我中心篮球场挡墙自建成投入使用至今已逾十年,2022年2月,因数日连续性降雨导致中心篮球场挡墙出现石块脱落的现象,挡墙整体性被破坏,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我中心立即在挡墙周围布置隔离警示标识,封锁篮球场,杜绝人员靠近。及时联系施工队对篮球场挡墙进行整体修缮加固,共计投入资金60,930.88元,于挡墙出现安全隐患的当月顺利完成了挡墙整体修缮加固工程,有效杜绝了安全隐患的发生,保护了在院老人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深入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每日安全巡查、每月安全检查制度。持续加强院内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积极开展消防演练和工作人员安全培训;规范院民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

  4、我中心2022年持续坚持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抗击新冠疫情防控指南、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指示,对本院人员和出入人员进行排查,严格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和日常防控制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封闭期间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每日“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防控管理,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严防严守无死角。

  5、为实现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儿童福利院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转型和过渡,按照《红河州民政局关于印发< 进一步推进红河州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积极开展孤儿移交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工作。我中心上下一心,紧密部署,积极组织,于2022年10月11日顺利向红河州儿童福利院移交儿童31人。

  6、根据《中共个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加挂个旧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的批复》(个编办〔2022〕25号)文件,加挂个旧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牌子,我中心职责职能调整为:负责统筹全市“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人员供养。对遭受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巡访、关爱保护等工作。个旧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中心社会福利事业迈入新的发展方向,开启了我中心机构转型发展新篇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务室、社工站、食堂、个旧市儿童福利院、个旧市中心敬老院、个旧市社会福利院。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机构情况无变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公开01表-14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详见附表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8,247,47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9,879.11元,占总收入的78.4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777,599.07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21.55%;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8,550.02元,增长2.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8,739.66元,增长13.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2081006-养老服务”科目收入较上年增加;事业收入减少39,834.93元,下降2.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减少530,354.71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故其他收入为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17,482.46元。其中:基本支出4,916,572.86元,占总支出的45.87%;项目支出5,800,909.60元,占总支出的54.1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29,667.60元,下降19.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2081006-养老服务”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3,347,082元,减幅为53.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8,473.40元,下降4.0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和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较上年减少,所以导致本年基本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421,194.20元,下降29.4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2081006-养老服务”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3,347,082元,支付项目工程款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16,572.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60,263.51元,占基本支出的86.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6,309.35元,占基本支出的13.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00,909.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91,730元,支出项目名称为红财建发〔2020〕55号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补助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红财社发〔2020〕137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设施改造补助经费支出68,872元;2、红财社发〔2022〕93号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补助经费支出72,200元;3、个退役联发〔2022〕1号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95,000元;4、红财社发〔2020〕182号个旧市荣誉军人光荣院维修及设备购置补助经费支出15,974.29元;5、个财预〔2022〕165号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补助经费支出50,000元;6、个财预〔2022〕124号市级孤儿补助经费支出734,671.23元;7、个财预〔2022〕187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支出568,130元;8、个财预〔2021〕35号市级孤儿补助经费支出145,429.40元;9、个财预〔2022〕413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经费补助支出108,000元;10、个财预〔2021〕480号非税成本核拨补助经费支出76,252.92元;11、个民联发〔2022〕37号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资金支出556,500元;12、红财社发〔2021〕141号个旧市老年养护院改造项目补助经费支出1,604,688元;13、红财建发〔2020〕55号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补助经费支出791,730元;14、个财预〔2022〕124号孤老残人员生活补助经费支出200,000元;15、红财社发〔2018〕191号儿童广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补助支出69,713.59元;16、个民联发〔2021〕22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设施建设补助经费支出180,000元;17、红财综发〔2021〕5号个旧市儿童福利院设施改造补助经费支出13,961.09元;18、红财综发〔2022〕3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维修补助经费支出127,547.08元;19、红财社发〔2019〕129号脑瘫儿童康复补助经费支出102,000元;20、红财社发〔2018〕191号儿童福利院残障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支出137,198.61元;21、红财社发〔2019〕129号儿童福利院设备购买补助经费支出83,041.3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8,960.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35%。与上年相比减少2,642,454.03元,下降24.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81006-养老服务”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09,25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4%。具体说明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8,872元,主要用于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上年度无该科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8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715.2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1,615.04元,增幅14.23%,主要因为2022年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655.89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转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因上年度无在职转退休人员新增,上年度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2,2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76,655.20元,减幅为51.50%,主要因为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岗位补贴由市人社局直接补贴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故本年度该项支出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110,974.29元,主要用于我院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974.29元,增幅10.97%,主要因为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科目取消并与本科目合并,故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498,230.63元,主要用于保障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与救助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543,660.03元,增幅56.95%,主要因为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财政补助儿童福利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159,458.7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1,909.83元,增幅11.45%,主要因为2022年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以及财政补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支出2,952,918元,主要用于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347,082元,减幅53.13%,主要因为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项目建设接近尾声,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0元,增幅0.10%,主要因为2022年孤老残人员生活补助经费支出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4.50元,主要用于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48.39元,增幅16.03%,主要因为2021年职工基本工资标准较2020年增加,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70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

  (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6,810.2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同比增加42,104.05元,增幅为29.10%。主要因为2022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2,890.55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与上年同比增加4,573.47元,增幅6.69%,主要因为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上调,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元,支出决算为28,034.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534.4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元,支出决算为28,034.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534.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因为2022年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工作力度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109.48元,下降5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214.48元,下降5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元,增长26.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工作力度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接送单位收养儿童、特困人员就医以及其他应急处理事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上级领导和其他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等来访、考察、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9,665,678.85元,其中,流动资产3,752,272.30元,固定资产27,736,539.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176,864.00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7,735.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06,188.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公开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0301111



附件【P0202405095566646712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