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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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3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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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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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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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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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901000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工作。
3.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抗震防震工作;负责本市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照明、城市防洪、城市计划用水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发证、房屋商品化、物业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推进城镇住宅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
6.承担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7.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工作。
8.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有关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0.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1.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区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定我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我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民防空学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建设要求;组织我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按规定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市级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按有关要求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城市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承办市政府、军事机关、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负责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城市园林、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人防工程和设施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四五”规划内容,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精心组织重点项目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强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攻坚克难,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建设项目任务和行业管理目标,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
个旧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改造5053户,全部为改扩翻建,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2844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418.9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23,710.04万元,配套基础设施费14,708.94万元。截至10月,已开工5053户,开工率100%,已完工1171户。
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该项目改造范围为个旧市和平社区、新电社区、中山社区、金湖南社区、金湖西社区、308社区、新冠社区、五一社区、胜利社区9个社区, 159幢住宅楼,5155户居民,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352,539.56平方米。目前5155户已全面开工,累计完工47栋,1538户居民、10.95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106.7万。
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
2022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户,目前已全面竣工。
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2022年上级下达我市租赁补贴补助金额820万。我市发放租赁补贴任务数1800户,2022年上半年发放2032户、523.84万元。目前为止以发放租赁补贴的形式累计解决4708户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下半年的租赁补贴预计12月中旬发放,预计发放2000户、298万元,目前正在审核中。
市政重点工程有力推进
2022年,一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及“一年一体检 五年一评估”的要求,编制完成了2022年《云南省个旧市城市体检评估报告》;二是协助个旧市城投公司完成个旧选矿厂项目用地租赁协议签订;可研编制及资金测算;钟楼修缮方案通过评审并取得批复;三是实施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四是实施202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五是实施再生水管网完善工程;六是推进个旧市城市排水综合利用工程(二期);七是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治理项目;八是实施市区零星修复工程;九是实施个旧市主城区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项目的建成将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
加快推动大屯新城建设
提升大屯新区作为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引领作用,大力推动大屯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推动道路、供水管网、强电入地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大屯新区的污水管网建设,逐步推进大屯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屯新区共开展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6.3亿元,目前已完成强电入地改造,建成管廊2.58公里,建成供水管网16.34公里,污水管网74.85公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所属单位1个,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办,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法规维稳和行政审批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全旧大电新城建设管理科、人防工程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为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14,812,42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812,42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9,077,803.88元,下降46.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9,008,438.75元,下降46.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增加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减少69,365.13元,下降100%。国防建设、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14,812,421.7元。其中:基本支出6,089,276.2元,占总支出的1.93%;项目支出308,723,145.5元,占总支出的98.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9,077,803.88元,下降46.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7,953.28元,下降5.55%;项目支出减少268,719,850.6元,下降46.5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支出占总收入的0元,占总收入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收入的0%。主要原因是国防建设、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89,27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83,487.17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5,789.03元,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723,14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500,000元。
1.用于人大代表履职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的支出7,200元,资金已支付各人大代表。
2.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支出299,455.09元,资金已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3.用于宗教事务的支出3,626.00元,资金支付沙甸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及交通补助。
4.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1,5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生活垃圾处理公司、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6.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的支出2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7.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支出20,930,000.00元,资金已支付个旧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个旧市棚投公司、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用于排水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的支出5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排水管理处。
9.用于支付个旧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和大屯海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支出10,076,373.41元,资金已拨付红河水务产业有限公司、个旧市排水管理处。
10.用于支付市房地产管理处履职经费的支出6,129,4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11..用于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62,545,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付个旧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个旧市棚投公司。
12.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8,212,091.00元,资金已由个旧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住户名单,直接兑付到个人。
13.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64,4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汇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个旧市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4.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34,000,000.00元,资金已经拨付到我局专项债券资金专户,按规定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36,04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08%。与上年相比减少89,117,846.29元,下降34.36%,主要原因是国防建设、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7,08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5,219.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费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70,966.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行政单事业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32,565,68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3%。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35,257,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5%。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40.5元,支出决算为15,1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4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4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140.5元,支出决算为15,1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27.5元,增长2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27.5元,增长27.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大屯新区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789.03元,减少36,787.27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的工作比2021年减少,导致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开展中发生的差旅费、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等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8,644,130.4元,其中,流动资产5,339,350.01元,固定资产1,793,928.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10,848.67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65,516.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41,44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675,66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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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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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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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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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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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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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644,130.40 |
5,339,350.01 |
1,793,928.72 |
2,183,789.78 |
0 |
0 |
0 |
0 |
1,510,848.67 |
3.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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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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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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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0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901111
附件【2022决算公开表(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