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
-
索引号20240913-201256-117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8-31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701000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个旧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个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个旧市林地面积142.91万亩,全市森林面积105.32万亩,森林覆盖率45.04%,湿地面积4.301万亩,草原面积21.32万亩。古树名木201棵。辖区内有2个自然保护区,为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个旧市董棕自然保护区。
1.聚焦绿色增量,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2022年,全市计划实施营造林计划任务1.122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0.0228万亩。全市育苗面积344.4亩,预计出圃783.35万株,树种以湿地松、墨柏、杉木、清香木、柳杉、香樟、花椒、枇杷等树种为主。截至10月,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1.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白云山国有林场实施),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0.0228万亩正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待招标采购完成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任务。完成庙山美丽台站、矿山修复义务植树100亩,义务植树85万株,尽责率达90%以上。
2.聚焦可持续发展,抓实自然资源管理。
一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022年我市共审核上报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16件,其中占用林地10件,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6件。现已审批11件,使用林地面积27.1470公顷,审批面积5.2449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14.2455万元。截至2022年10月,全市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345份,采伐蓄积25250.887立方米,采伐面积587.0102公顷;二是统筹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森林公安局划归市公安局以后,国家及省级下达我市疑似违法图斑721个。截至目前,已完成图斑核实721个,查处整改均到位319个;查处到位、整改不到位3个;查处不到位、整改到位7个;查处、整改均不到位38个;无需查处199个;不是案件155个;查处整改到位率86.92%,切实筑牢了森林资源管护的安全屏障;三是持续开展集中整治非法毁林种植、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完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现地调查12起,面积32.22亩;涉嫌擅自开垦林地现地调查42起,面积221.83亩;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调查7起,面积33.37亩。截至目前,完成查处案件94起,违法面积17公顷,处罚金额57万元;四是全力保护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了“打击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危害生物生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涉生态环境和民生领域犯罪打击专项行动,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涉林案件21起,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15人。查获野生动物73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壁虎活体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活体68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3只,白鹇1只。五是对董棕自然保护区开展督查。对保护区周围村民开展宣传,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放牧、毁林开垦,开展不定期巡查,确保保护区内无违规活动。今年在护林员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人在盗挖董棕,护林员及时报案,公安抓获涉案嫌疑人,并将查获董棕移交给林草局进行存活救治,目前长势良好。
3.聚焦源头管理,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
个旧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监测普查、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一是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我市应监测面积31.54万亩,已全部覆盖,全市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2.065万亩,成灾面积0.2266万亩。编制《云南省个旧市中心测报点监测预报工作历(2022年度)》和《云南省个旧市中心测报点2022年度监测预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个旧市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二是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大力推广应用无公害农药和生物制剂,提高无公害防治率,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06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全市草原病虫害发生面积0.7万亩,实际治理0.7万亩,主要危害种类为金龟子;毒害草发生面积0.3万亩,实际治理0.3万亩,主要危害种类为紫茎泽兰;三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我局工作人员到多家有林单位进行了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苗木产地检疫1601亩,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检疫苗木174.5281万株、木材2.424096万立方米,开具植物检疫证1025份,为把好木材检疫关,严防林业有害生物外传打好坚实基础。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行动。我市组织行动7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涉及松木经营加工企业23家,检查重点物流领域1处,未发现违法收购、加工、经营、调运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的情况。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中举办执法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210人,组织开展执法宣传1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505份。
4.聚焦生态安全,严抓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
去冬今春,个旧市共发生火情2起,森林火灾林政立案2起,破获2起,处理违法人员2人,未发生森林火灾和州级通报的卫星热点。一是高位推动,落实“三线”责任制不放松。2022年全市共召开市级森林防火会议8次,乡镇(街道)有林单位共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93次,参会人员达4568人次。全市共签订各种防火目标责任书33445份,确保每一个山头、每一片林子都有具体人员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次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并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落实整改36处;二是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投入。全年共投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475万元,将乡镇11支145人专业队员劳务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使森林草原防灭火深入人心。2022年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媒体和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450台次,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15000份,发放致青少年及家长公开信51784封,充分营造了有利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氛围;四是严防死守,严管火源。我市进入森林高火险期,在重点林区设立21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启用42个二维码卡口,由护林员负责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并实名登记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扫码实名登记进山人员15295人次,车辆623辆次。“清明”“五一”期间,抽调市级专业队60人、市各部委办局30家森林防火巡山单位150余人,各乡镇(街道)有林单位400余人在进山路口、坟区墓地分片蹲守和巡查,个旧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深入重点林区进行防火督查,全面加强个旧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五是修订应急预案,确保响应及时。2022年,个旧市人民政府根据我市实际对《个旧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各乡镇(街道)有林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开展演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个旧市高森林火险警报11期,按火险等级启动不同的响应机制。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个旧市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连续2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成绩。
5.聚焦生态惠民,落实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效益总价值量包括涵养水源、净化大气环境、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育土壤、森林防护和林木养分固持7类生态功能的价值。2022年,个旧市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对2017年退耕还林项目进行了造林检查验收,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已兑现第一批配套资金900万元,第二批配套资金300万元已兑现验收合格的地块相应的补助资金,预计年底兑现验收合格面积的补助资金。同时,积极迎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检查,督促乡镇完成退耕还林结余资金的兑现,并指导乡镇完成惠民惠农一卡通基础信息录入,截至目前,我局2018—2021年涉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应兑现1431.5万元。已兑现1229.02万元,未兑现202.48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68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190.8万元。结余资金已经被市级财政统筹,待资金原渠道返还后今年完成兑现。
6.聚焦绿色发展,实现林长制体系全覆盖。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个旧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起了市、乡、村三级林长体系。个旧市印发了《个旧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全市九个乡镇(街道)及有林单位完成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印发实施。共有州级林长1人,市级林长14人,乡镇林长109人、村级林长117人,村组专管员91人,护林员235人,实现了林长制体系全覆盖。二是全面构建数字林草大平台。全面推进“数字林草”建设,充分运用“3S”、“5G”、大数据、无人机监测等现代技术,搭建全市林草资源大数据监测管理平台,开展跨区域联防巡护,推进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网格化、信息化工作,实现林草资源安全巡护全覆盖。三是落实各级林长巡林制度。全面建立林长与警长协同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开展巡林,全市各级林长、督察长(189人)共开展巡林、督察776次。完成市、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区落地上图,全市共设立82块林长制公示牌,并划定管护责任片区309个,市乡林长制智慧平台使用率已达90%;
7.聚焦三个工作法,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2022年,我局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局属各党支部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引导林草局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营商环境”的意识;二是下沉一线,助企纾困。2022年,我局共检查全市木材企业16家,派出检查人员70人次、出动车辆15次,提出整改措施65条,主要检查无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无安全警示牌、木料木屑堆放杂乱、消防水池蓄水量低等问题,并要求企业全面整改,最大程度地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局领导班子带队到企业沟通协调,深入实施一企一策、政企一对一亲人式联系服务保障机制,提供林草要素保障。编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推进斐百勒高茶厂生态观光茶园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红河支线建设项目红河州段阀室位置及路由走向调整方案、220KV通宝至蔓耗开关站线路加强工程、仙人洞坡风电场接网工程项目、100万t/a冶炼废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黑神庙坡厂、个旧市老厂镇机耕道路工程、个旧市老厂镇黄冲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猴子山风电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审核工作,已取得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作第一批临时用地、个旧市卡房机耕道路等重点项目审批。三是外出招商引资,助推个旧经济发展。在州林草局带领下,我局积极包装项目,一把手外出招商引资。与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共同推进个旧市道地药材科学规范种植,加快个旧市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药材等为重点的林草产业发展进行了会议交流。局长带队赴北京与潜在投资企业深入交流,签订《红河州林业产业项目投资协议》,并邀请投资人到个旧市开展考察,进行深入对接,找准合作切入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源林政法规科,造林绿化科,森林防火科,公益林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为: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53,972.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53,972.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71,399.19元,下降13.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31,399.19元,下降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44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红财资环发〔2021〕72号收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4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6,729,972.32元。其中:基本支出4,373,037.39元,占总支出的26.14%;项目支出12,356,934.93元,占总支出的73.8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18,530.64元,下降21.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9,643.93元,增长54.34%;项目支出减少6,158,174.57元,下降33.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征收成本纳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3,037.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2,227.39元,占基本支出的73.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0,810元,占基本支出的26.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56,934.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偿、陡坡地治理、森林防灾减灾、公益林管护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53,972.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6%。与上年相比减少5,044,530.64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发放劳务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6,66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3,83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65,25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林管护、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3,440,18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78,0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森林防灾减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50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507.0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50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50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224.63元,下降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224.63元,下降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灾减灾、植树造林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0,810元,增加875,790元,增长330.46%,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征收成本纳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征收人员劳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8,465,073.6元,其中,流动资产3,884,431.61元,固定资产4,580,64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6,943.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025.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0平方米,账面原值67,6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85.87平方米,账面原值382,424.1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7,854.5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5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54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701111
附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