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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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25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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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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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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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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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401000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引进、示范及推广;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学术交流、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林木种苗执法、监督、检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按照红河州林木种苗站的安排要求,3月份完成了春季种苗生产供应调查分析工作,6月完成了雨季生产供应调查分析工作,并对我市造林苗木育苗户进行了实地检查。2022年全市育苗面积达344.4亩,预计出圃783.35万株,树种以湿地松、墨柏、杉木、清香木、柳杉、香樟、花椒、枇杷等树种为主。
个旧市2022年营造林计划21230亩,其中人工造林230亩,森林经营21000亩。人工造林项目是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230亩。根据2022年造林项目分析,共需造林苗木25784株,其中湿地松9561万株、麻栎4901株、银合欢9650株,攀枝花1532株、三角枫140株。按照我市苗木生产情况,今年造林项目的使用的大部分树种本地苗圃均能满足造林需求,缺少的三角枫等树种,中标方已往开远等地外调。
2、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做好苗木检验工作,全年共检苗108.2万株,3个树种,签发苗木检验证书13份,发放苗木标签13份。
3、做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按照现行行政审批制度对需办证及证到期的家苗圃进行现地核实。
4、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2022年,为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共21人次,对我市辖区内的13家苗木经营户进行了抽查,经调查,尚未发现有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授权品种;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等情况发生。
5、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报14份,其中2022年春季种苗生产报表1份,绿美种苗生产情况调度表3份,主要树种良种使用报表1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报告1份,营商环境自查报告1份,个旧市种质资源普查报表1份、2021年科普统计报表1份。2022年全省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4份,摸底调查报告一份。
6、参加省、州举办的外来物种入侵普查、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培训,开展了多渠道争取普查经费、编制实施方案等普查前期工作。
7、按要求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其他业务培训,上半年参加了红河州林业局举办的2022年全州种苗质量监管及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及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管理网络培训、种苗执法培训等业务培训5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种苗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83,668.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3,668.5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723.14元,增长4.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723.14元,增长4.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83,668.54元。其中:基本支出1,683,668.5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723.14元,增长4.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723.14元,增长4.45%;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3,668.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0,324.64元,占基本支出的99.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43.9元,占基本支出的0.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668.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1,723.14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02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30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314,33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6%。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未产生“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资产总额123,763.02元,其中,流动资产120,173.58元,固定资产3,589.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96.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133.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为林业科技推广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为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401111
附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