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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653-75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501000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制定招标工作计划、重大招标项目方案并向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个旧市情况,我办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负责监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审核招标公告信息;负责监管工程造价编制及执行情况,调解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我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严格执行招投标纪律。同时,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2020年12月1日起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实行属地化管理。为做好招投标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工作出现脱节的情况发生,我单位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今年共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27项,工程造价总金额约143181.22万元,实际中标价约138707.58万元,节约建设资金约4473.64万元。工程均为公开招标,完成公开招标率100%。标准定额站根据省、州、市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已陆续复工复产的在建工程项目成本波动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情况、工期延长、疫情防控措施、物资成本和人、材、机供应及价格的影响等进行了统计和上报。同时,今年完成拦标价备案的工程3项,备案金额1309.15万元。对我市加强疫情防控,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建设资金等方面作出积极工作。

  2.做好扶贫帮扶工作。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主管局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各位职工均认真对待扶贫工作,定期对贫困户进行走访,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填写“户户清”走访表等,切实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3.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执法水平

  一是通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有形建筑市场,为投标人提供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投资人降低投资风险起到保驾护航作用。招标办的工作直接关系招投标质量,建立了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工作中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等工作制度。同时通过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政办发(2010)106号《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红建发(2011)127号文件《关于施工企业投标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力地约束了标前、标中、标后的整个过程,改变了先前人为因素过多,无章无序的操作办法。做到了关口前移,用建立完善制度实现了有力监管。通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了透明度高,阳光交易平台,推进建筑工程有形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针对招投标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弊端,加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有形建筑市场。二是提高执业人员法制度观念,加强学习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指导招投标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每季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职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三是实行资源共享、信息公开。凡招投标信息一律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信息网上公布,内容包括招标公告、图纸答疑、中标公示、计划信息,材料价格信息等,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按要求提供个旧地区价格信息上报红河州定额站,并在红河州工程信息网发布,为建设行业和个人提供了较为准确、实用、及时、全面的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4.依法有序开展招标投标工作。

  按相关要求,我单位开展了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完善了《个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制度》,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招标投标监管职能,严格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行为,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方法等文本备案作为把关重点,做好标前、标中、标后监督工作,预防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5.加强廉政建设,完善招投标监管方式。

  一是实行资格预审和开标评标必须有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场监督,专家评委随机抽取。评标方式一般采取综合评估法,重点考核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综合评估高分者择优,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二是完善监管办法,创新运行机制,依照《红河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凡现场投标报名实行一企一表一人一报制,即一个单位填写一张报名表,被委托人一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严把报名入口和验名证身关。继续推行专户收取投标保证金办法,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以投标人基本帐户的汇款回执为缴款合法依据。三是根据省、州政府要求,实行了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凡是工程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前由专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州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进行查询。州检察院安排专人负责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并书面告知查询结果。投标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或废标处理。为招投标活动提供诚信查询服务,净化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了招投标领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引导投标人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竞争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我单位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41,866.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866.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077.45元,增长2.4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大,社保缴费增加;三是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开支了部分工作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四是2021年度根据6月调出的1人,工资减少;五是上年度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招标办工作经费而本年度无此项目,收入减少;五项综合导致本年度收入小幅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60,611.46元。其中:基本支出 535,338.06元 ,占总支出的 95.49%; 项目支出 25,273.40元 ,占总支出的 4.51%;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805.46元,下降2.23%。主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大,社保缴费增加;三是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开支了部分工作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四是2021年度根据6月调出的1人,工资减少;五是上年度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招标办工作经费而本年度无此项目,支出减少;五项综合导致本年度支出小幅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5,338.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69.75元,增长0.58%。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2021年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大,社保缴费增加;三是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开支了部分工作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四是2021年度根据6月调出的1人,工资减少;四项综合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小幅增长。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05,343.89元,占基本支出的94.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994.17元,占基本支出的5.60% 。2021年在职人员人均人员经费为168,447.96元/年,人均公用经费为9,998.06/年,与上年相比较高,主要原因是今年5月调出1人,人数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73.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75.21元,下降38.5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招标办工作经费而本年度无此项目。项目主要用于招投标监管工作运行中所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41,866.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66% 。与上年对比增加9,598.18元,增长1.80%。主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正常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大,社保缴费增加;三是2021年度根据6月调出的1人,工资减少;四是上年度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招标办工作经费而本年度无此项目,支出减少;四项综合导致本年度支出小幅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7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其中: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5,273.40元,该笔项目经费为个财预[2021]169号重点项目开工及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招投标监管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1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243.6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2.47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证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282.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 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500.52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782.07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8,79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4%。其中: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427,539.3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及招投标监管工作运行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4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未发生“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45,655.39元 ,其中,流动资产5,917.34元 ,固定资产39,738.05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 ,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 ,其他资产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836.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43.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655.39 

5,917.34 

39,738.05 

0.00 

0.00 

0.00 

39,738.05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501111



附件【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