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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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6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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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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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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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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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301000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负责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含主次干道、巷)、桥梁、广场、不收门票的公园、大屯新区等道路照明的维护管理和城市建筑物、主要景观、景点和主要街道夜景灯光以及个旧湖大型音乐喷泉、金湖文化广场喷泉及环湖音响、水幕电影等维护管理。我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共有职工18人,在职职工12人,退休职工6人。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做好市区路灯建设和维护
二、做好市区夜景灯光及水幕电影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云南省政务信息综合平台
2、普法工作成绩显著
3、收支及固定资产管理
4、党风廉政工作
5、职工教育及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内设:维修组、办公室兼人事劳资 、财务、处长。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 人),事业编制 13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1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6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6 人。
实有车辆编制 3 辆,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245,360.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5,360.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244,696.97元,主要原因分析路灯数量增加电费增加及维修材料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245,360.37元。其中: 基本支出 4,195,360.37元 ,占总支出的 98.82%; 项目支出 50,000.00元 ,占总支出的 1.18%;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244,696.97元,主要原因分析路灯数量增加电费增加及维修材料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95,360.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696.97元,主要原因分析路灯数量增加电费增加及维修材料费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442,660.37元,占基本支出的3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52,7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5.6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具体是支付的路灯材料费,与上年对比减少730,713.51元,原因是上年结余的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245,360.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94,696.97元,主要原因分析路灯数量增加电费增加及维修材料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83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失业金、养老金、残疾人保障金等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26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 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77,25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3%。 主要用于个旧市区、郊区路灯及景观灯电费、红河大道值班人员工资、路灯和景观灯材料维护费等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55,910.00 元,支出决48,410.44元,完成预算的 86.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410.44元,完成预算的 86.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维修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8,846.29元,下降1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8,594.29元,下降1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00元,下降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维修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10.44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48,410.4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48,410.4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主要用于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元,原因为多支出路灯材料款,主要用于路灯维修维护。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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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公共基础设施净值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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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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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81717.55 |
293380.75 |
109118.05 |
22243.42 |
71553.17 |
|
15321.46 |
|
156550 |
22668.75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资产总额 581,717.55 元 ,其中,流动资产 293,380.75 元 , 固定资产净值 109,118.05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22,668.75 元 , 其他资产 0 元 ,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56,55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610,075.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少27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2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2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表格中空表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均为空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为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开展个旧市全市路灯、景观灯管理、维护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301000
附件【灯光管理处P0202212265506052995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