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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647-016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4800401000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主要职能职责为:保护国家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维护国家公路路产、路权完好。加强路政执法人员理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水平。健全路政档案,加强交通标志、标线建设管理,加强路政巡逻,向公路养护部门提供路况信息。办理公路交通行政许可,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

  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党史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行政处罚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交通执法程序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行政执法风纪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素质,积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新需要,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坚持文明执法。同时做好巡查日志的填写和值班备勤记录。各种记录规范及时,做到资料齐全,路政案件和交通行政许可达到一案一档,制度上墙,报表上报及时、准确。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学习共计8次,为执法人员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公路篇)共计11册。

  2.路政巡查工作正常有序,路产路权得到切实保障。

  一是我路政大队严格按照高等级公路全天24小时备勤并且每天至少巡查2次,县道、乡道每周至少巡查1次的要求开展路巡路查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公路管养路长制,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管理”的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确保“路长制”的全面落实。

  三是联合城市管理、国土、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了多次执法行动,对部分企业、群众占用公路进行生产经营、随意堆放建筑材料、乱搭乱建等行为开展集中清理,确保公路有一个良好的通行环境,路产路权得到切实保障。

  根据《公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占用、利用、破坏公路等行为依法处理。截至11月19日,累计出动巡查车辆810余次,人员2462余人次。农村公路办理路政许可5件,对违反《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等行为签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4份、违法行为通知书3分,送达隐患告知单6份;高等级公路办理路政案件18件,追回路产损失24余万元,审批安全保通方案3份,送达安全隐患告知单10份。

  3.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是对全市辖区范围公路按"路长制"进行分辖区管理,并根据村规民约建立清扫保洁制度;二是对交通沿线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排查,及时安排公路养护人员,采用人工配合机械的方式,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做到公路定期巡查清理管护并保持整洁干净,切实达到公路路面无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清洁干净,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污染物,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营造“畅、洁、舒、美”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截至目前累计清理公路沿线堆积物、垃圾488.5余吨,整治乱堆乱放1064处,清扫路面2951公里,清理水沟路肩1867.8公里,清理涵洞632.85公里,清洗隧道6次,出动人员7078人次,清运车辆252余辆次,装载机65个台班,投入资金共计110.927万元。

  4.占道经营清理整治工作

  联合个旧路政大队、个旧公路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市森林公安局、锡城镇、贾沙乡、保和乡等部门,对个元二级公路沿线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93余人、执法车辆229辆次,清理摆摊设点473余处。

  5.交通沿线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清理整治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交通沿线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迅速组织开展交通沿线农村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彻底整治交通沿线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乡风文明建设质量和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共计投入103车次,236人次,进村入户宣传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980余份,共清理“张贴、悬挂、绘制、投放随意混乱,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商业宣传标语及户外广告”205条。

  6.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结合“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活动,我大队联合个旧路政大队、鸡街收费站、山东高速红河运营分公司、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水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在冷墩服务区、鸡街收费站、鸡街镇龙潭村等地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司乘人员及周边群众树立爱路护路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推动路政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切实增强广大司乘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共计9960余份,发放印制的环保袋、围裙、扇子、帕子等物品共计9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

  1.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设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办公室,路政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70,192.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192.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1%(120,258.71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缴费基数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70,192.44元。其中:基本支出770,192.44元 ,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 ,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1%(120,258.71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缴费基数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0,192.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1%(120,258.71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缴费基数调整。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745,332.44元,占基本支出的96.77%,人均128,365.4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60.00元,占基本支出的3.23% ,人均4143.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我单位不涉及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192.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1%(120,258.71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缴费基数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77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决算支出7.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款)决算支出0.7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17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款)决算支出4.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款)决算支出1.9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22,24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9%。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2140112款)决算支出62.22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资产总额 67,134.35元 ,其中,流动资产15,585.57元,固定资产51,548.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141.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52.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0  

11  

合计  

 

67134.35  

15585.57  

51548.78  

 

 

 

51548.7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六、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为我会各级机构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4800401111



附件【P02022080431265737898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