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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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61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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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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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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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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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401000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引进、示范及推广;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学术交流、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林木种苗执法、监督、检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工作完成情况
积极完成好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履行好与主管局签订的各项目标考核责任状,结合种苗检查调查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牛坝荒危树采伐8株,并进行了更新造林,至今未出现一起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案件。
(二)林木种苗站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红河州林木种苗站的安排要求,3月份完成了春季种苗生产供应调查分析工作,6月完成了雨季生产供应调查分析工作,并对我市造林苗木育苗户进行了实地检查。2021年全市共生产苗木1235.7万株,育苗面积达482.3亩,预计出圃1134.1株,树种以湿地松、墨柏、杉木、清香木、黄连木、柳杉、香樟花椒、枇杷等树种为主。
个旧市2021年营造林计划12049亩,其中人工造林2049亩,森林经营10000亩,共需造林苗木有湿地松0.5万株、脐橙5.6万株、沃柑5.5万株、酸木瓜5.6万株等4个树种17.2万株,按照我市苗木生产情况,脐橙缺5.6万株、沃柑缺5.5万株、酸木瓜缺5.6万株,所缺苗木中标方已往玉溪、开远等地外调,其他用苗可满足造林需求。
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做好苗木检验工作,全年共检苗85.1万株,4个树种,签发苗木检验证书7份,发放苗木标签9份。
3、做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通过到苗圃现地核实,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11份。
4、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2021年,为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共21人次,对我市辖区内的17家苗木经营户进行了抽查,经调查,尚未发现有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授权品种;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等情况发生。
5、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共13份,其中春季种苗生产报表1份,雨季造林种苗供应情况表1份,种苗生产半年报1份,红河州2021年育苗基地苗木情况统计表1份,个旧市2021年观赏苗木统计表1份,云南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统计表1份,全省林草种苗管理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1份,2021年全省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4份,今冬明春核桃产业报表1份,2021年种苗生产年报1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11,945.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1,945.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2,967.29元,主要原因是7月调出一人,11月调入一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1,611,945.40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945.4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8,577.57元,主要原因是7月调出一人,11月调入一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1,945.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577.57元,主要原因是7月调出一人,11月调入一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3,016.73元,占基本支出的98.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28.67元,占基本支出的1.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因上年度项目支出为0,主要变动原因为2022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1,945.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8,577.57元,主要原因是7月调出一人,11月调入一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07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6,42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78,44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1%。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1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支出以日常公用经费为主。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0%。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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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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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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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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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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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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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5866.29 |
90143.49 |
57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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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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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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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资产总额95,866.29元,其中,流动资产90,143.49元,固定资产5,722.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0元,其中固定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为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401111
附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表202207291030175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