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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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sj/2025-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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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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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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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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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0401000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编制、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等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2)负责人力资源、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和职业能力建设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就业,促发展,夯实民生之本;
2.抓扩面、强征缴,构筑社会保障网;
3.实施行业扶贫,让人社政策进万家;
4.抓服务,促规范,积极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5.抓监察,促维权,为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分别是:
1.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信访科、法制监察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委员会办公室)。
2.个旧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个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8,993,297.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00,741.70元,占总收入的98.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2,555.91元,占总收入的1.03%。 与上年对比减少15,327,069.24元,主要原因:1.2020年新增红财建发〔2020〕190号文件,个旧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15,000,000.00元,而2021年无此类资金;2.2020年新增红财金发〔2020〕93号2020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300,000.00元,而2021年项目无此项目资金;3.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24,443,838.85元。其中: 基本支出 8,663,621.70元 ,占总支出的 35.44%; 项目支出 15,780,217.15元 ,占总支出的 64.56%;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12,290,371.86元对比增加12,153,466.59元,主要原因:1.2020年行政运行中含补发2019年绩效工资等,而2021年仅支付本年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628,964.1元;2.2020年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含上年结余,而2021年仅支付本年拨款,较上年支出减少761,716.94元;3.退休做实职业年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07,723.64元;4.死亡抚恤较上年增加151,858.40元;5.2020年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68,716.73元,而2021年无此类支出。6.2021年增加个旧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及项目前期费15,040,000.00元;7.2020年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64,400.00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300,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22,274.21元,而2021年项目列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2021年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较上年增加67,49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63,621.70元。 与上年9,853,223.36元对比减少1,189,601.66元 ,主要原因:1.2020年行政运行中含补发2019年绩效工资等,而2021年仅支付本年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615,640.83元;2.2020年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含上年结余,而2021年仅支付本年拨款,较上年支出减少762,263.54元;3.退休做实职业年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07,723.64元;4.死亡抚恤较上年增加151,858.40元;5.2020年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68,716.73元,而2021年无此类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69,365.30元,占基本支出的9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4,256.40元,占基本支出的5.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80,217.15元。 与上年2,437,148.50元对比增加13,343,068.65元,主要原因:1.2021年增加个旧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及项目前期费15,040,000.00元;2.2020年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64,400.00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300,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22,274.21元,而2021年项目列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021年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较上年增加67,498.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经费91,500元;2.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党支部以奖代补资金13,278.71元;3.个财预〔2021〕480号非税成本核拨补助资金5,000.00元;4.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工作经费、业务费277,046.14元;5.个财预〔2021〕230号个旧市县级贾沙乡、蔓耗镇、鸡街镇、锡城街道、保和乡5个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前期经费40,000.00元;6. 红财建发〔2020〕21号个旧市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000,000.00元;7.离退休公用经费3,659.00元;8.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55,59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经费;9.金融协办员补助资金94,143.3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036,911.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34% 。 与上年对比增加12,148,784.66元,主要原因:1.2020年行政运行中含补发2019年绩效工资等,而2021年仅支付本年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610,640.83元;2.2020年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含上年结余,而2021年仅支付本年拨款,较上年支出减少731,063.54元;3.退休做实职业年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07,723.64元;4.死亡抚恤较上年增加151,858.40元;5.2020年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68,716.73元,而2021年无此类支出。6.2021年增加个旧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及项目前期费15,040,000.00元;;7.2020年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64,400.00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300,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22,274.21元,而2021年项目列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2021年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较上年增加67,49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77,08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2%。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机关运转经费等开支,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579,076.77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运转经费等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1,079,851.45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运转经费等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1,176,000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31,200元,主要用于金融协办员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15,040,000元,主要用于个旧市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出及项目前期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41,500元,主要用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相关考务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74,04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71,357.2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38,069.96元,主要用于记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支出295,940.4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死亡职工丧葬抚恤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50,044.27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604,24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及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其中: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92,001.1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8,416.6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33,823.87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55,5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 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100.00元,支出决算为9,205.00元,完成预算的31.6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05.00元,完成预算的31.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49.00元,下降1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决算相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决算相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9.00元,下降13.6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20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256.40元,与上年734,789.80元对比减少240,533.4元,主要原因:2020年支付2080799上年结余163,117.33元,而本年此款划入就业中心,所以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756.38元、邮电费4,117.62元、差旅费25,821.00元、公务接待费6,303.00元、劳务费3,636.00元、工会经费116,030.40元、福利费1,000.00元、其他公务交通费(含公务交通补贴)295,27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2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 16,421,810.65元,其中,流动资产 251,014.22元, 固定资产净值1,170,796.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15,000,000.00元,无形资产 0元, 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9,560.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494.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421810.65 | 251014.22 | 1170796.43 | 815244.67 | | 355551.76 | | 15000000.00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6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4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9,1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6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0401111
附件【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