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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604-45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532601001000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水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提出个旧市水产技术推广、培训和科普工作的规划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及个旧市渔业生产统计报表工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贯彻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评定实用水产技术。组织水产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总结、交流水产推广工作经验。指导乡、村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及各类推广服务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计划任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省州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渔政监督管理,船舶检验职能,维护国家渔业权益,保护渔业环境与渔业资源,维持渔业生产秩序。组织实施全市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及设施维护管理,渔船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发证、审证、换证。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督、检查、拯救。负责渔业水域的水质监测和江河渔业资源的保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落实渔业生产主要指标

  1、加大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着力调整水产养殖结构。

  2021年,全市共引进青鱼、湘云鲫、革胡子鲶、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名、特、优、新品种3000万尾,特种水产加州鲈30万尾。在大屯街道王林寨村建立绿色健康设施渔业养殖示范基地,占地面积20亩,放置养殖圆筒26口,2021年3月-11月加州鲈产量10吨、福瑞鲤产量8吨、鲶鱼4吨、湘云鲫2吨。

  2、良种繁育体系健全

  全面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指导和督促苗种场建立健全苗种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多次深入到大屯镇新坝村观赏鱼养殖基地、云南和顺联大水产良种繁育有限公司等省级水产良种基地指导苗种繁育工作,督查“三项记录”。2021年我市已繁育鲢、鳙、草、鲤、鲫等名优苗种14.36亿尾,除满足了本省的水产良种需求外,还销往四川、贵州、重庆等周边省市。

  3、渔业技术推广

  2021年,在大屯镇举办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技术培训10期,培训人次267人次。在培训过程中,着重讲授了池塘鱼苗鱼种的培育技术、鱼病预防常识等渔业知识和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技术的运用。

  (二)积极开展渔业执法工作

  1、加强珠江流域环境整治

  根据农业部关于珠江水域实行禁渔期的要求,我市从2021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行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执法人员深入沿江(河)4个乡镇和市场,6个鲜鱼批发部,20个餐馆进行宣传,检查市场6次、餐馆4次,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天然水域的渔获物,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云南省渔业条例》处理。禁渔期间在大屯海水库张贴禁渔《通告》20份,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为严厉打击偷、电、毒鱼违法案件,禁渔期组织渔政执法大队巡江河执法15次,执法人员在宣传中要求渔民将船上渔具上岸保管。在巡查中发现偷捕行为,执法人员采取宣传,警告,岸边守候等形式,及时中止了禁渔期间各类违法违规渔事活动,取得了渔事案件率下降、渔业资源增殖环境日趋良性的成效。

  2、加强红河流域马堵山电站库区水域环境监管

  自2019年4月25日起,我站所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干流马堵山电站库区(个旧段)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案的通知》(个政办发〔2019〕33号)要求,对马堵山电站库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21年,定期巡查19次,积极打击违法网箱养殖、非法捕捞、查处毒鱼、电鱼、炸鱼行为,抓获非法电鱼2起,行政处罚5人,没收电鱼设备2套。对马堵山库区实施“以鱼净水”生物治理,发展“人放天养”增殖渔业,推动发展库区生态循环经济,建立利益共享、库区和谐稳定新机制。

  (三)紧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确保水产品质量、渔业生产和渔业生态环境安全

  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产品抽检的同时,以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全市有代表性的1家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进行现场检查,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渔民自身防控能力,实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渔业生产秩序的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乡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6份,落实省、州、市关于渔业安全生产的所有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争创平安渔业示范市。

  2、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水产投入品监管和监督抽查。一是依法监管。依法强化对水产投入品的监管,严格办证条件,强化证后监管,依法吊销水产养殖使用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二是加强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禁用水产药物行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17车次65人次;三是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指导。与养殖户、水产企业签订水产养殖安全通知书38份,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38份,督促和指导水产品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水产药品,严禁在养殖环节使用违禁品,建立健全水产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水产用药休药期的规定。

  3、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渔政执法人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细致抓,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各项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渔业养殖苗种与用药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养殖场电路及机械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2021年我站进行4次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的分析会。

  4、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组织开展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出动执法车辆1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全面排查个旧市鸡街镇(1户)、大屯镇渔业企业(5户)、养殖大户(45户),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落实到人。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村委会和渔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况;渔船隐患排查:救生、消防和信号设备配备情况,擅自载货、载客及超载情况;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等。

  二、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1、全年完成水产品产量5327吨(其中: 养殖产量达到4935吨,江河捕捞产量392吨)。

  2、实现渔业产值1.385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1.762亿元。

  3、完成渔业养殖面积9698亩。其中:池塘养殖5077亩;坝塘养殖2421亩;水库2200亩。

  4、生产各种淡水鱼苗14.36亿尾,培养鱼种521吨,投放鱼种567吨。

  5、开展渔业技术推广培训10期,辐射养殖技术人员267人次。

  6、开展渔政巡查工作19次,派出渔政执法车辆24车次、执法工作人员91人次。

  7、开展安全生产、禁渔禁捕、生态环保、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印发相关资料1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为个旧市渔业管理站,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实验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7 人。其中:行政编制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3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3 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16,257.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6,257.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96613.45元,主要原因分析:红财农发〔2021〕44号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资金120万元,本年度完成资金55.2万元,剩余资金结转2022年完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16,257.55元。其中: 基本支出 764,257.55元 ,占总支出的 58.06%; 项目支出 552,000.00元 ,占总支出的 41.9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234572.39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4,257.55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1406.65 ,主要原因分析 :单位职工于今年10月退休,五险一金停缴,工资支出转由社保机构发放 。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736,419.55元,占基本支出的96.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838.00元,占基本支出的3.6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2,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5979.04元 ,主要原因分析 :红财农发〔2021〕44号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资金120万元,本年度完成资金55.2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工作,对池塘改造和尾水处理达到项目标准的养殖户给予项目补贴,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实施方案支付项目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16,257.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对比 增加234572.39 ,主要原因分析:红财农发〔2021〕44号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60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 主要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200元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6.4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45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 2101102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055.89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1394.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62,20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0%。其中:2130104用于事业运行610200.31元;2130122用于农业生产发展552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50.00元,支出决算为 12,100.00元,完成预算的 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00.00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厉行节约,经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1,541.71元,下降4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9,786.71元,下降4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55.00元,下降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1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单位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36091.94 元 ,其中,流动资产 28407.73元 , 固定资产 7684.21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0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93.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27.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091.94   

28407.73   

7684.21  

 

 

 

7684.2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532601001111



附件【个旧市渔业管理站表202208010406422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