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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517-45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0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835700401000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的文物执法、文化市场娱乐场所(歌舞卡拉OK、游戏游艺场所)、新闻出版经营场所(印刷厂、打字复印、书店、音像店)、互联网经营场所(网吧)、广播影视行业、电影行业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能力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今年我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我市文旅市场经营场所强化日常卫生管控:一是督促各场所将各项防疫措施常态化(包括体温检测、查验一码一卡,防疫物资配备、每日消毒落实和禁烟控烟等);二是对各场所进行了多次地毯式巡查监控。为保障“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的复审及“美丽县城创建”顺利通过,积极与市文明办、市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出动执法人员参与了多次联合专项检查;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卫生质量检测报告书或健康证过期、不认真落实消毒制度、卫生公示栏不规范、禁烟工作不到位等),严格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四是组织经营业主对疫情防控、创建标准和卫生知识培训。通知培训传达相关政策要求,从而提高其对“七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的复审及“美丽县城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五是全员参与到文旅局“七个专项行动”进社区服务中,并在队内开展办公环境卫生清洁活动,不断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卫生健康意识。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措施的开展,切实保障了我市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卫生环境不断得到改善,疫情防控措施不断得到加强,为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为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我队依据自身职责开展了系列专项行动,包括:“扫黄打非▪新风”、“扫黄打非▪正道”、“清风行动”、“护苗行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期间出版物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网络文化市场执法集中检查”、“4.26世界知识产权周系列活动”、“打击盗版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图书专项行动”、“低俗山歌”及“剧本杀”有关出版物和APP专项整治等,对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音像(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严查了有无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侵权盗版行为,排查有无清理历史虚无主义、“崇美”、“跪美”、“恐美”言论等错误思想言论,坚决清除政治类谣言和有害信息。检查中共收缴少儿类非法出版物47册,非法音像制品167张,并要求2家存在出售非法卫星接收机行为的音像制品店立即整改并停止销售。同时,在“4.26世界知识产权周系列活动”中,共向民众发放宣绿书签1000余份,发放版权保护宣传物资1000余份,销毁收缴的非法书籍和音像制品5350份。各项整治行动和宣传活动的开展有效震慑了侵权盗版行为,提升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维护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前后我市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

  3、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为保障我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良好有序,同时也为了确保今年我市各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我队开展了“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高考期间文化娱乐场所整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环境整治”等多个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执法人员对我市80余家学校及周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巡查,与教体、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侵权盗版、无证经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噪音扰民、超时经营、提供淫秽色情禁止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在小学校园门口文具店收缴少儿类非法出版物47册(其中:“阿衰”41册,“隐藏的图画”6册)。同时对开办社会艺术考级活动的4家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严查未备案擅自开办社会艺术考级活动的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对不断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确保我市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维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起到了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

  4、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文旅市场多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合,情况较为复杂,监管难度较大,我队一直把扫黑除恶、反恐怖、反诈骗、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禁毒防艾等工作融入到日常检查工作中,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保持主动进攻的姿态,积极排查线索。执法人员在每一次走访时都认真检查并填写《文化市场安全消防隐患检查记录》,认真查看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截至11月,共要求整改消防安全隐患32条,整改率达100%。同时,开展从业人员线索排查调查,不断提升安全意识、风险甄别意识、警惕意识,对发现“黄赌毒”、涉黑涉恶、涉恐等可疑线索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并要求业主做好宣传工作,在场所LED显示屏、电脑桌面、点歌系统等界面滚动播放各类宣传标语,不断提升消费者安全意识,营造安全了警钟长鸣的良好氛围。

  5、开展处置投诉举报工作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执法大队共收到各类举报15件(其中:来自州政府信箱4件、来自“12345”政府热线平台1件、来自州文化和旅游局4件、来自我队电话举报5件、来自舆情交办处理单1件),举报内容包括旅游乱象、娱乐场所噪音扰民、书店疑似销售违规出版物等。为此,对每一件举报都认真进行核实,并及时受理处置。在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解决举报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现场核查的立即出动人员进行情况核查,确有问题的现场责令整改,处理完毕后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回复,并将处置情况向投书举报人进行情况反馈,满意率达100%。

  6、监管平台数据录入情况

  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我队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在“云南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1002条(其中行政检查999条、行政处罚3条),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6件,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月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录入行政处罚4件、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新申请人员2名及换证人员4名,双随机检查6条。同时,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录入日常检查563条,行政处罚6件,双随机抽查”20条,检查信息36条。完成了2021年跨部门联动“双随机抽查”和本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任务,并将双随机抽查5条抽查检查信息按时录入“云南省双随机一公示信息系统”。较好地完成了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录入率达100%。

  7、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为做好文旅市场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我队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一是对民众开展宣传教育。结合“4·26知识产权保护日”、“6·26 禁毒日”、“安全生产月”、“第33个爱国卫生月”、“建党100周年”等活动,采取现场咨询、资料发放等形式对民众进行宣传;二是对文旅市场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今年共召开经营业主培训会5次,对其进行普法宣传、安全生产宣传、卫生知识等宣传。有效提高了经营业主的守法经营意识,从而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文旅市场宣传教育氛围;三是在全市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场所)中以“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平安个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主题,充分利用电脑显示器、电子屏播放、KTV点播系统显示屏等方式滚动进行宣传;四是信息报送工作。截至2021年11月,我队共撰写信息简报16期,及时将开展的重点亮点工作编写成信息简报上报给上级部门,部分简报信息被发布到“锡都个旧文旅”公众号中和“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切实将我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加以动态宣传。

  8、开展执法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共有140家,其中:31家旅行社网点、3家星级宾馆、1家A级景点、3家旅行社总社、2家旅行社分社,14家网吧、35家歌舞厅、3家影院、26家出版物场所、15家印刷厂、2家旅游汽车公司、4家重点场所、1家文艺表演团体。截至2021年11月,我队加大了执法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共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检查159次,与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监督、教育体育、消防、宣传部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7次,日常巡查检查达152次,共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96人次,共检查经营单位检查660家159次,其中:歌舞娱乐场所195家39次、网吧169家33次、影院27家12次、广播电视及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单位37家5次、出版物经营场所70家15次、印刷经营单位49家16次、文物6家2次、旅游经营企业(场所)58家25次、旅游汽车公司8家4次、艺术考级经营单位10家4次,星级宾馆酒店9家3次,其他经营场所22家6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查办行政处罚案件6件,行政罚款8000元,收缴非法出版物214张(册),收缴计算机5台。拆除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30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单位名称为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设有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0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 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5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772,44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573.00元,占总收入的98.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71.62元,占总收入的1.41%。 与上年对比减少99710.18元,减少11.4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人退休,人员经费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797,354.79元。其中: 基本支出 797,354.79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40870.01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人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7,354.79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870.01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人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696,813.00元,占基本支出的8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541.79元,占基本支出的12.6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61,573.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51% 。 与上年对比减少76651.8元,减少9.14%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人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6,28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1%。 主要用于:(1)本单位人员工资、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541522.16元;(2)水费、电费、办公费等公用经费支出6476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41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8%。 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残保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87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 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10元,主要原因分是本年度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均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资产总额23938.82 元 ,其中,流动资产 18638.82元 , 固定资产 5300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0 元 , 无形资产 0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26587.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938.82   

18638.82   

5300   

 

 

 

53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六、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835700401111



附件【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表2022080911342476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