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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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337-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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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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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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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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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人社局下属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负责对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保险费的汇集、管理;负责所辖乡镇的保险编号、个人账户、保险关系的转移、退保等工作的检查、审批手续;负责对参保人员信息的网络管理;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员的资格复查,复核养老金给付标准和办理发放养老金的相关手续;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截至12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5813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15561人的100.22%,收缴保费2106.15万元,60岁以上享受待遇人数2.9万余人,每月发放养老金370万余元。
2. 截至12月,个旧市已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16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实现百分之百参保、到达60岁以上人员百分之百按时领取待遇,对符合代缴条件人员百分之百落实代缴。2020年全市共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7013人(其中:农村低保2150人,农村特困78人,城市低保4778人,城市特困7人)。按100元每人进行代缴,涉及市级财政代缴资金70.13万元已全部代缴到位,圆满完成“三个百分百”社保扶贫工作任务。
3. 2020年12月,我市启动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对全市领取待遇(2.9万余人)进行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自2020年7月份起开始补发,每人每月108元提至113元,全年共计补发金额85万元。
4.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老农保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5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4年起开始对老农保进行清理整顿工作。截至2020年12月,老农保转保:3462人,金额:812.11万元,退保:9315人,金额:3385.51万元,封存:647人,金额:202.2万元。
5. 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资金累计结余4.3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2,085,016.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9,117.40元,占总收入的99.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899.09元,占总收入的0.76%。与上年1,521,554.77元对比增加563,461.72元,增加了37.03%.主要原因是: 1.人员晋级等工资变动、养老保险、医保等增加。2.本年退休1人,拨付职业年金27,194元。3.本年增加项目村干部养老保险经费补助174,000元。4.主管单位拨付工作经费15000元。5.去年行政事业单位奖励政策工资157,000元在本年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2,257,052.40元。其中:基本支出2,073,267.00元,占总支出的91.86%;项目支出183,785.40元,占总支出的8.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492,588.93元对比增加764,463.47元,增长51.22%,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晋级等工资变动、养老保险、医保等增加。2.本年退休1人,拨付职业年金27,194元。3.本年增加项目村干部养老保险经费补助174,000元。4.主管单位拨付工作经费15,000元。5.去年行政事业单位奖励政策工资157,000元在本年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3,267.00元。与上年1,492,588.93元对比增长580,678.07元,增长38.9%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晋级等工资变动、养老保险、医保等增加。2.本年退休1人,拨付职业年金27,194元。3.去年行政事业单位奖励政策工资157,000元在本年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9,557.2的9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709.78元,占基本支出的2.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785.40元。与上年0元对比增长183,785.4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年对比增加183,785.4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增加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印发《个旧市提高全市村(社区)干部及村(居)民小组干部岗位补贴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规定补助符合条件缴费人员。2020年按2019年实际达到补助标准的人员拨付,因2020年预算含当年应补助村干部养老保险,但因考核原因,此项经费要到2021年才拨付,所以造成预算数大于决算数。按文件要求,补助人员需缴费才给予补助,所以目标值根据缴费人员人数变动,现已符合条件缴费人员290人已经全部补助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7,267.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1,492,588.93元对比增长754,678.07元,增长50.56%,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晋级等工资变动、养老保险、医保等增加。2.本年退休1人,拨付职业年金27,194元。3.去年行政事业单位奖励政策工资157,000元在本年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3,43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4%。其中:本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738,359.53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885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7,19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3.37元,主要用于2020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3,83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其中:事业单位医疗96,644.93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37,190.17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继续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无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008.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8.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继续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60,381.59元,其中,流动资产290,308.07元,固定资产70,073.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64,865.1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483.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719.94元,均为固定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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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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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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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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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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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60,381.59 |
290,308.07 |
70,07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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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7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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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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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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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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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附件【P0202108093240749309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