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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237-666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个旧市委、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个旧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发〔2019〕2号)文件,设置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统一领导管理全市教育体育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或拟订教育体育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教育体育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市重大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各级各类体育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3、负责教育体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和管理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工作。

  4、承办市属学校的规划、布局、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等工作。

  5、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并组织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6、参与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

  7、规划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掌握并分析师生和运动员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8、负责全市的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管理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工作。

  9、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指导职业高中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安全宣传,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12、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字工作。

  13、负责组织教育体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和维护。

  15、制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管理全市体育竞赛和辖区内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组织管理各项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积极举办各级体育竞赛。

  16、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和管理;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研和科研成果的推广,规范体育服务管理。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党对教体工作的领导。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全年召开市委教育工委会议8次和局党组会19次,专题研究教体事业的改革发展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工委会学习8次、党组会学习17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3次,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万名党员进党校”1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二是抓牢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对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全年工作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4次,分析研究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个旧市委教育工委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德育为先,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巩固全市教育发展水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基础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不断增强基础教育发展动力,提高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2020-2021学年,预计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8.9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2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70%,全市基础教育“三率”水平全州领先。

  3、全力提升教学质量。2020年高考,全市文理科600分以上人数10人;一本上线人数114人,一本率6.67%;二本人数875人,本科率57.84%;个旧市入口前1000名、高考达600分以上,入口前3000名、高考达一本线学生人数占比情况在红河州达标,是全州工作任务指标完成较好的少数县(市)之一。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580分以上2人,在全州位次是并列第3位;全市550分以上人数个旧132人,排全州第4位;全市530分以上人数345人,排全州第4位;全州前500名,个旧49人,排全州第4位。在2020年红河州质量监测中,全市四年级总平均分202.95分,优秀率24.52%,排名全州第4位;全市五年级总平均分208.18分,排名全州第4位;全市七年级总平均分251.48分,优秀人数835人,排名全州第4位;全市八年级总平均分218.52分,优秀人数571人,排名全州第4位。

  4、严格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制定应急预案,为疫情防控工作奠定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全面落实国家、省、州有关部署要求,抓细抓实常态化防控工作,对各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时关键环节把握、开学后各项措施落细落实等情况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把关,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制定情况,提前统筹安排好全市各学校开学工作,确保开学方案、应急预案可用、实用、精准、高效;三是建立疫情监测、登记、筛查工作制度,并对从疫区到个旧涉及教体系统的师生开展包保工作,实时跟踪,及时掌握其身体状况。加强对全系统近7万余名师生的动态监测,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疫情排查全覆盖;四是强化物资保障,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已投入资金332.51万元,教体系统各单位共安装全自动热成像测温复查系统41套,采购手持测温热像仪15套、人体测温安检门8套、红外线额温枪620只,储备消毒药品1800公斤、双氧水430公斤、口罩168690只、75%医用酒精124.4万毫升,84消毒液1万瓶(每瓶500毫升)。截至11月2日,现有医用口罩127377支,红外线体温计761支,消毒药品20254包(瓶),消毒喷雾器1567支,75%医用酒精110.2741万毫升。

  5、协同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一是厕所达标建设工作。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现有公共厕所、卫生间共计1754个(其中公办学校幼儿园公厕133个、卫生间1359个;民办学校、幼儿园公厕6个、卫生间212个;培训机构卫生间44个)。2020年已完成了学校旱厕改造82个(含个旧一职中1个、朝阳育才学校2个),正在改造1个(个旧三中)。目前,学校建完使用的厕所、卫生间全部均为水冲厕所,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二是洗手设施全配套工作。制定下发《个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系统洗手设施全覆盖工作的紧急通知》,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新建改造洗手设施302座655个水龙头(其中适合儿童残障人士水龙头194个)。累计完成投资61.38万元,投资完成率100%,完工率100%。目前,共有洗手设施3672座(公办2912座、民办703座、校外培训机构57座),7454个水龙头((公办6007个、民办1358个、校外培训机构89个)。三是“清垃圾”专项行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环境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教体系统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参与人数累计达16万人次,清除垃圾约344吨,出动车辆671次,清理污水沟10257米,清除卫生死角1200处,清除小广告1777条,整治背街小巷154条、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19个、整治老旧居民区41个,清除四害孳生地、卫生死角1432处。四是“常消毒”专项工作。完成“常消毒”公示牌制作上墙工作、“常消毒”微信小程序安装注册、签到打卡、二维码印制张贴等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并认真记录,做好台账资料备查工作。五是“净食堂”工作。认真贯彻学习《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文件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管理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努力推进学生食堂“六T”。六是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落实健康教育,将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的内涵和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重要内容,融入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发放健康宣传海报、宣传资料累计近万份,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展板、电视终端等媒介设置图文并茂的宣传专栏,粘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疫情防控健康知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生态文明教育等内容宣传近千余次,营造了良好活动氛围。

  6、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全市大教研活动、校本研修的形式和内容,采取线上线下、跨校连片、菜单式定制、同课异构等多形式的教研活动;组织全市高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教师到中央民大红河实验学校开展教研活动;强化校本研修工作,全市140所中小学、幼儿园参与研修活动,成立520个研修小组,注册教师3593人,发起活动4280,交流讨论数51983;各级组织开展教学竞赛工作,在个旧四中、个旧二中分别举行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六个学科的电子白板应用教学竞赛活动;加强教师发展工作,组织个旧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评选认定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7名、骨干教师53名;开展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破解教师职业倦怠、激发教师活力的途径和方法。

  7、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围绕控辍保学、教育资助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工作,全力以赴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 “双线包保”责任制,实施联控联保工作,增强劝返合力,开设普职融合班,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提升控辍保学工作质量,实现了控辍保学动态“清零”目标。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完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实施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而失学。2020年,落实各项教育惠民资金2036.76万元(含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10.9万元),对101户115名教育负担过重的家庭学生发放教育助学金31.25万元,减免我市户籍市内就读学前至中职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2328人23.28万元。

  8、努力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2020年春、秋季学期,由市政法委牵头,安保科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出动检查人员208人次,车辆68车次,对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共169所开展了校园及周边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不断提升校园“三防”建设,通过与公安,移动等部门对接,全市校园已建立起以构筑人防为核心,打牢物防为基础,优化技防为手段的“三防并举”机制,为维护全市学校(幼儿园)及重点设施目标的安全环境,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系统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三是及时应对网络舆情风险事件。先后处置了个旧十四中、个旧九中、个旧十一中、鸡街小学等多起校园安全网络舆情风险事件。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和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的紧密协作下,指导学校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及时将各种校园安全危机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最大限度减少对学校的负面影响。

  9、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一是争取上级资金3100余万,改善和提升红旗小学等六个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目前,相关项目正全力推进。二是建成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建设工期600日历天,于2020年8月31日交付学校管理使用,项目总投资4.179亿元,其中征地费6461.1万元,设备购置6740万元,工程建设投资2.8598亿元。

  10、落实惠民政策及做好各项资助工作。一是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2020年春季学期我市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2637人,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50元,补助资金共计39.555万元。二是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2020年春季学期我市收到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478.98万元,市教育体育局及时下拨资金,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资助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12.5元。三是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我市的营养餐供餐合同今年到期,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市按财政局招投标的流程委托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展了营养餐供餐企业的招标工作,经过公告、竞标、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了四个标段:牛奶、糕点、粮油类、鲜肉及鸡蛋的供餐企业。截止2020年10月底,我市享受营养餐的学生36858人,其中,小学25159人,初中11699人,计144个学校及校点。营养餐资金经教育局财务科核对后由学校支付供餐企业。四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资助工作。2020年春季学期完成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人数1764人,资金168.475万元。五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学生免学费工作。2020年春季学期完成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免除学杂费699人,资金39.61万元。六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2020年春季学期完成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583人,资金72.875万元。七是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2020年已下拨免学费补助资金174.85万元,国家助学金61.06万元。其中春季学期我市两所免学费补助学生1365人,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享受助学金人数572人。八是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奖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20〕51号)文件精神,下达给我市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人,资金为0.60万元。经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审核,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已完成上报,待上级审核后发放奖学金。九是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工作。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奖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教发〔2020〕51号)文件精神,下达给我市的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3人,资金为1.20万元。经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审核,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已完成上报,待上级审核后发放奖学金。十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认真落实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认真做好信用助学贷款计划、评审、合同签订及档案管理等工作,2020年对我市户籍的981名大学生资格审核并办理助学贷款,发放贷款共计741.13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学生55人,发放贷款39.98万元。

  11、有序开展体育工作。先后组织了2020个旧市新年登高健身活动、2020年个旧市越野摩托车河道赛、2020年个旧市“全国武术之乡”武术展示活动、2020年个旧市“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2020个旧市“招商杯”儿童平衡车比赛、2020年云南省小篮球联赛红河州分赛区比赛等小型多样的线下健身活动,2020年还组织了象棋比赛、围棋比赛、长寿杯运动会、信鸽协会的春秋两季信鸽比赛、门球协会的门球比赛等群众体育活动,营造了全民健身氛围;不断完善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共完成8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其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名、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78名,培训项目涉及啦啦操、健身气功、篮球、户外运动等方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5人(含企业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94,079,683.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079,683.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945,498.95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到足球场建设资金800万元;足球场建设启动资金160万元;教育费附加比上年多拨117.16万元;收到拨红旗小学、四中全面改薄建设经费1297万元,厕所改造工程款573万元以及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3,783,197.53元。其中:基本支出19,394,777.69元,占总支出的15.67%;项目支出104,388,419.84元,占总支出的84.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8,691,825.3元,增长393.33%,主要原因为支付大屯教育园区建设项目6200万元,足球场建设工程款399.44万元,拨付四中、红旗小学全面改薄工程款1297万元、支付学校厕所改造工程款555.28万元;支付社会足球场启动资金200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增加以及工资福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94,777.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24,890.22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为2019年第二批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等专项经费2019年底才到账,未能及时拨付,结转到本年进行拨付以及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07,211.69元,占基本支出的80.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7,566.00元,占基本支出的19.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388,419.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266,935.08元,增长1044.42%,主要原因为支付大屯教育园区建设项目6200万元,足球场建设工程款399.44万元,拨付四中、红旗小学全面改薄工程款1297万元、支付学校厕所改造工程款555.28万元;支付社会足球场启动资金200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增加以及工资福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741,919.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5%。与上年数24,421,160.23元对比增加97,320,759.3元,增长398.51%,主要原因为支付大屯教育园区建设项目6200万元,足球场建设工程款399.44万元,拨付四中、红旗小学全面改薄工程款1297万元、支付学校厕所改造工程款555.28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增加以及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32,200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10,145,34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7%。主要用于拨付学校正常运行需要的经费补助、困难学生补助、机构正常运转需要的经费等。其中:2050101行政运行3,436,327.89元,占比3.12%;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84,617.3元,占比0.17%;2050201学前教育449,250.00元,占比0.41%;2050202小学教育19,593,648.22元,占比17.79%;2050203初中教育41,356,773.28元,占比37.55%;2050204高中教育31,653,000.00元,占比28.74%;2050205高等教育39,000.00元,占比0.04%;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63,280.00元,占比0.6%;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795,240.00元,占比0.72%;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1,894,200.00元,占比1.72%;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6,963,470.3元,占比6.32%;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3,116,535.06元,占比2.83%。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94,39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2070307体育场馆支出4,994,395.2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8,34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死亡抚恤、单位养老保险支出等。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41,120.22元,占比57.25%;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0元,占比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2,438.36元,占比19.89%;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80,485.00元,占比20.48%;2080801死亡抚恤70,734.14元,占比1.48%;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46.58元,占比0.9%。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6,43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8,304.00元,占比61.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8,134.48元,占比38.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20,19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雨露计划”学生助学金支出。其中:2130506社会发展1,220,199.50元,占比1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5,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23.00元,完成预算的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23.00元,完成预算的4.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合理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7,305.50元,下降-8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305.50元,下降85.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合理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62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9,62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各类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7,566.00元,与上年4,129,265.04元对比减少441,699.04元,减幅1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78,968,202.27元,其中,流动资产15,841,219.89元,固定资产1,124,515.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2,000,000.00元,无形资产2,466.7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276,081.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8,663.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968,202.27

15,841,219.89

1,124,515.66

710,407.64

 

 

414,108.02

 

62,000,000.00

2,466.7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10,26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82,266.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80,650.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5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