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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2328-10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个旧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5.有关职责分工。与个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造林绿化工作。我局始终将造林绿化作为加强生态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来抓,着力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植被恢复治理等项目和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成效显著。2019年计划在各乡镇实施人工造林及森林抚育3.0262万亩,涉及珠防工程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莲花山植被恢复项目0.0262万亩,项目布局在全9个乡镇(区),现已全部完成造林任务,正在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2019年,州级下达我市面山通道绿化任务1.262万亩,我市规划设计2.541万亩,重点围绕新鸡高速、鸡羊高速(老虎山)、鸡石高速、鸡个路两侧、阴山西侧、阳山东侧面山实施,其中:鸡个一期650亩;鸡个二期11900亩;阳山东二期610亩;阴山东三期2850亩;阴山东四期6000亩;阴山东五期3400亩,树种选择加勒比松、樱花、花椒、龙血树等,总投资达10158.0123万元。截至8月底,已完成造林任务,正在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2.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去冬今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市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长期大风高温,无有效降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农事用火频繁,卫星热点、火情火灾频繁发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针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和工作的艰巨性,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经费、人员及物资早到位,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圆满完成了2019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实现连续2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

2019年,个旧市共发生火情11起,其中发生森林火灾2起(较大森林火灾1起、一般森林火灾1起),森林受害面积37.2公顷,森林受害率为0.42‰,火灾发生率、森林受害率均未突破州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控制指标。火案查处9起,查处率为81.8%,接收核查州级通报的卫星热点3个,属查无火1个、农事用火1个、荒火1个。在火情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个旧市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程序进行,领导靠前指挥、科学调度,重兵投入、坚持小火大打,切实加强全市村级森林消防力量建设,就近就快处置火情,真正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和“火情发生少、损失小”的工作目标。

 3.林政管理工作。以保护林业资源为宗旨,按照“严管林”的要求,突出“严”,狠抓“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管护力度。重点抓林地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野生陆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许可、野生陆生动物肇事补偿等工作。我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76份,采伐林木的总蓄积为29784.76立方米,采伐出材量18458.22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1935份,运输木材33828.37立方米。依法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15件,征占用林地面积共91.6527公顷,其中:占用林地面积21.5945公顷(共10件),临时占用面积0.7343公顷(共1件),直接为林业生产条件服务面积68.9749公顷(共3件),预计征收植被恢复费186.731万元。

4.保护区工作。为切实掌握个旧辖区内红河苏铁的种群数量和分布情况,我局启动特有物种红河苏铁的专项调查,通过此次调查,摸清红河苏铁种群数量和分布现状,准确反映红河苏铁的生境情况,并建立红河苏铁资源数据库,为今后合理制定管护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切实加强保护区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巡护制度,对护林员实行包片负责制,使巡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完成个旧董棕市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和总体规划的编制,总体规划中对董棕自然保护区的功能进行了区划。保护区总面积161公顷,其中核心区57公顷,缓冲区24公顷,实验区80公顷。由于今年持续高温,巡查中发现董棕死亡的现象。为加强管护对保护区进行勘界立标,设立了必要的界桩和宣传碑牌,其中解说牌1块,宣传碑6块,界桩20棵,功能桩15棵,该项目已通过检查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1,242,469.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42,469.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29,723.76,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2人,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362,902.16元。其中:基本支出2,626,375.68元,占总支出的15.13%;项目支出14,736,526.48元,占总支出的84.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599,265.1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6,375.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7,506.87,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36,526.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66,772.05元,主要原因是支付跨年度实施造林项目。具体项目开支是:陡坡地治理,森林抚育,退耕还林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2,902.1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599,265.1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9,47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7,97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05,35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3%。主要用于林管护、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751,33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0%。主要用于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58,76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森林防灾减灾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849.91元,完成预算的2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3,980.91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69.00元,完成预算的6.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7,118.14元,下降21.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544.14元,下降2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74.00元,下降30.9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980.91元,占90.1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69.00元,占9.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980.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980.9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6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8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督查、造林检查、林清工作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205.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494.7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1,305,821.87元,其中,流动资产18,635,885.40元,固定资产2,162,480.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7,455.89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11,985.9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024,280.00元,固定资产减少2,795,161.8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507,455.89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305821.87

 

2,162,480.58

1085592.72

 568,073.46

 

 

508814.4

 

507455.8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23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23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2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P02020090741294046198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