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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2320-83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水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提出个旧市水产技术推广、培训和科普工作的规划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及个旧市渔业生产统计报表工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贯彻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评定实用水产技术。组织水产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总结、交流水产推广工作经验。指导乡、村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及各类推广服务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计划任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省州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渔政监督管理,船舶检验职能,维护国家渔业权益,保护渔业环境与渔业资源,维持渔业生产秩序。组织实施全市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及设施维护管理,渔船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发证、审证、换证。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督、检查、拯救。负责渔业水域的水质监测和江河渔业资源的保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渔业技术推广

  加大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着力调整水产养殖结构,

  2019年,全市共引进青鱼、湘云鲫、革胡子鲶、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名、特、优、新品种3000万尾。在鸡街镇龙潭口村组建立青鱼池塘生态渔业养殖示范点,池塘养殖17亩。大屯镇引进银鲫300万尾进行60亩池塘养殖。

      全面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指导和督促苗种场建立健全苗种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多次深入到大屯镇新坝村观赏鱼养殖基地、云南和顺联大水产良种繁育有限公司等省级水产良种基地指导苗种繁育工作,督查“三项记录”。2019年我市已繁育鲢、鳙、草、鲤、鲫等名优苗种144150万尾,除满足了本省的水产良种需求外,还销往四川、贵州、重庆等周边省市。

  2019年,在大屯镇举办渔业鱼苗鱼种培育技术培训16期,培训人次121人次。在培训过程中,着重讲授了池塘鱼苗鱼种的培育技术、鱼病预防常识等渔业知识和一些新技术的运用。

  二、渔业执法

  1、加强珠江流域环境整治

  根据农业部关于珠江水域实行禁渔期的要求,我市从2019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行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执法人员深入沿江(河)4个乡镇和市场,6个鲜鱼批发部,20个餐馆进行宣传,检查市场12次、餐馆6次,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天然水域的渔获物,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云南省渔业条例》处理。禁渔期间在大屯海水库张贴禁渔《通告》20份,散发宣传资料800余份。为严厉打击偷、电、毒鱼违法案件,禁渔期组织渔政执法大队巡江河执法15次,执法人员在宣传中要求渔民将船上渔具上岸保管。在巡查中发现偷捕行为,执法人员采取宣传,警告,岸边守候等形式,及时中止了禁渔期间各类违法违规渔事活动,取得了渔事案件率下降、渔业资源增殖环境日趋良性的成效。

  2、加强红河流域马堵山电站库区水域环境监管

  2019年4月20日,我市全面完成依法处置马堵山电站库区养殖网箱和筏钓钓棚工作。目前,我市马堵山电站库区内已无养殖网箱及筏钓钓棚。库区水质得到极大改善。6月6日,州级领导小组对马堵山电站库区依法处置工作开展工作验收,全面肯定了我市工作成绩。自2019年4月25日起,我站所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干流马堵山电站库区(个旧段)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案的通知》(个政办发〔2019〕33号)要求,对马堵山电站库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每月定期巡查1次,积极打击违法网箱养殖、非法捕捞、查处毒鱼、电鱼、炸鱼行为。实施“以鱼净水”生物治理,发展“人放天养”增殖渔业,推动发展库区生态循环经济,建立利益共享、库区和谐稳定新机制。

  3、加强大屯海养殖网箱综合治理工作

  2019年7月起开展大屯海养殖网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目前我市大屯海范围内已无养殖网箱及地笼。后续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巡查监控,积极打击违法网箱养殖、非法捕捞,严查毒鱼、电鱼、炸鱼等违法行为。

  三、渔业安全生产

  1、确保水产品质量、渔业生产和渔业生态环境安全

     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产品抽检的同时,以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全市有代表性的1家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进行现场检查,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渔民自身防控能力,实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渔业生产秩序的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乡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6份,落实省、州、市关于渔业安全生产的所有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争创平安渔业示范市。

  2、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水产投入品监管和监督抽查。一是依法监管。依法强化对水产投入品的监管,严格办证条件,强化证后监管,依法吊销水产养殖使用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二是加强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禁用水产药物行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20车次78人次;三是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指导。与养殖户、水产企业签订水产养殖安全通知书38份,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38份,督促和指导水产品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水产药品,严禁在养殖环节使用违禁品,建立健全水产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水产用药休药期的规定。

  3、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渔政执法人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细致抓,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各项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渔业养殖苗种与用药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养殖场电路及机械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2019年我站进行4次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的分析会。

  4、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组织开展8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出动执法车辆3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全面排查个旧市鸡街镇(1户)、大屯镇渔业企业(5户)、养殖大户(45户),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落实到人。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村委会和渔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况;渔船隐患排查:救生、消防和信号设备配备情况,擅自载货、载客及超载情况;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个旧市渔业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974,009.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4,009.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22,930.22元,主要原因是1、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款,2、人员资格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715,561.04元。其中:基本支出661,582.00元,占总支出的92.46%;项目支出53979.04元,占总支出的7.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5833.45元,主要原因增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1,58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4.41元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资格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979.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979.04元,主要原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前期准备产生的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水产品检测维护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561.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833.45元,主要原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经费支出增加,人员资格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7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5.00元,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退休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039.00元 ,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3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2,860.00 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补助19,448.00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公务员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83,51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5%。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467,082.21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运行的基本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350.04元,完成预算的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050.34元,完成预算的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0.00元,完成预算的2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大幅度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9712.03元,增加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572.37元,增长5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40.00元,增加7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大幅度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50.34元,占,94.4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00元,占,5.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050.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050.3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个旧市渔业管理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295,059.29元,其中,流动资产283864.79元,固定资产1119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520761.1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0940.34元,固定资产减少741,701.5元(资产累计折旧数),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765,89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51

28.39

1.12

 

0

 

1.1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P0202009074065952433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