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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223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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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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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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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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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人社局下属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负责对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保险费的汇集、管理;负责所辖乡镇的保险编号、个人账户、保险关系的转移、退保等工作的检查、审批手续;负责对参保人员信息的网络管理;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员的资格复查,复核养老金给付标准和办理发放养老金的相关手续;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截止2019年12月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参保115301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13879的101.25%;全年收缴保费20,342,200元。
2.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13930人,其中,符合参保条件的10371人,不符合参保条件3559人。截止 12月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00%纳入参保并缴费。
3. 2019年完成初审11件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报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征收25,353,450元。累计征收资金结余 423,546,839.40元。
4. 个旧市“老农保”工作始于1992年,共有参保保户13428人。新老农保并轨工作从2014年开始,截止2019年12月,共为12756人办理转退保手续,退保资金33,700,469.56元,转保资金8,087,100元;封存668人的参保资料,封存资金2,116,300元。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完成总量的95%
5. 按照省、州下达文件精神,我市12月启动城乡居民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自2019年1月-12月对全市18000余名领取待遇人员进行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共补发金额65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21,554.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1,554.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2,827.15了,减少7.47%。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终奖励性绩效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92,588.93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588.93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09.23元,减少0.17%,支出变化不大。
具体明细如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增加8370.8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终奖励性绩效减少,2019年金融协办员补助经费尚未发放。
2.事业单位离退休无变化。
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减少了16,196.8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了3311.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了835.11元。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调减缴费基数,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正常调整缴费基数。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70.52元,用于缴纳2019年残疾人保障金。
5.2019年无专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2,588.93元。与上年1,495,198.16元对比减少了2609.23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整体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44%;金融协办员补助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我中心2018年及2019年均无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588.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495,198.16元对比减少2609.23元,主要原因分析:1.由于各乡镇尚未对各金融协办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待考核结束后划拨工作经费。2.2019年人员奖励性绩效减少,因此支出仅比上年略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3,08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9%。其中:本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234,220.2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147.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5元,主要用于2019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50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其中:事业单位医疗86,083.08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33,423.39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2,008.00元,完成预算的4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8.00元,完成预算的40.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决算数2032.55减少24.55元,下降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55元,下降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0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工作相关部门等检查工作、各业务科室开展业务工作,乡镇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等所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64,865.16元,其中,流动资产471,071.70元,固定资产原值238,818元,固定资产净值93793.46元,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45024.54元(其中包括补提2018年折旧118013.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655,221.8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356.6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4,667.86元,固定资产净值93793.46元,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45024.54元(其中包括补提2018年折旧118013.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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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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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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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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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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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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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64865.16 |
471071.7 |
9379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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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9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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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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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