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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201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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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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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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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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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护国家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维护国家公路路产、路权完好。在个旧市交通局及上级路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条例》开展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条例》为指导,结合路政管理工作,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使国家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加强路政执法人员理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水平。健全路政档案,加强交通标志、标线建设管理,加强路政巡逻,向公路养护部门提供路况信息。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地探索科学的路政管理方法,完成主管局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构建和完善路政管理长效机制,我市路政大队从强化公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水平和服务态度等方面入手,始终坚持抓思想政治教育不放松,抓业务素质教育不放松,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路政执法队伍活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对路政人员进行的政治思想、路政业务等知识的教育培训,以提高公路路政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路政管理队伍。
二、路政巡查工作正常有序,路产路权得到切实保障。
我路政大队严格遵守《云南省交通厅公路路政管理实施办法》,按照高等级公路全天24小时备勤并且每天至少巡查2次,县道、乡道每周至少巡查1次的要求及年初制定的巡查计划,开展路巡路查工作。一是着重加强对所管辖区域的重点公路、重点路段特别是临水临崖、高边坡、深箐、急弯陡坡、长下坡等路段等公路设施的巡查;二是加强对雨、霜、雪、凌等恶劣天气对易发案路段和部位的重点巡查,确保了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完好、有效。
乡村道路路政管理以各乡镇(区)农村管理所工作人员巡查为主,我路政队巡查为辅的,依靠各乡镇(区)农村管理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信息,由我路政大队会同各乡镇(区)农村管理所级相关部门及时处理。通过采用这种管理模式,一方面可以解决目前我市路政管理大队管理力量不足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处理农村公路的一些复杂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联合城市管理、国土、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了多次执法行动,对部分企业、群众占用公路进行生产经营、随意堆放建筑材料、乱搭乱建等行为开展集中清理,确保公路有一个良好的通行环境,路产路权得到切实保障。
三、交通执法情况
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市路政大队对占用、利用、破坏公路等行为依法处理。截至11月20日,农村公路办理路政许可5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在路边难放各种杂物、建筑红线控制等签发了整改通知书9份、停工通知4份、送达隐患告知单4份;鸡石高速公路办理路政案件39件,追回的路产损失为35余万元,送达隐患告知单8份 。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公路执法环境,增强公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我市路政大队充分利用“三下乡”、春运启动仪式、“全国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基层村镇、公路沿线、施工工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19年共发放“四好农村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法营运的危害》、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计7340余份,发放印制的环保袋、围裙、扇子、手帕等物品共计627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广大群众对路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单位LED显示屏、微信工作群做好内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
二是在车流量大的农村公路路段,高速公路收费站、汽车客运站等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广泛宣传扫黑除恶,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声势,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利用路政人员上路巡查之机,积极走访公路沿线的企业、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从案例类型、举报内容、举报方式等方面向群众讲解通告内容,告知举报途径,深刻阐述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和打击重点,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主动性,形成全民共同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四是组织全队人员参加了市交通运输局召开的扫黑除恶推进会、安全防治专题培训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纸质试卷考试等活动。
截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横幅9幅,发放扫黑除恶基础知识明白卡740余份、应知应会工作手册104份、通告20份、举报奖励办法805份、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类型宣传单3560余份、调查问卷780余份,粘贴宣传画6张,LED显示屏滚动播放25条。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成效及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创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也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91,83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830.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7578.01元,主要原因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纳入社保中心统一管理退休费减少,缴费基数调整,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91,830.72元。其中:基本支出691,830.7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7,578.01元,主要原因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纳入社保中心统一管理退休费减少,缴费基数调整,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830.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578.01元,主要原因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纳入社保中心统一管理退休费减少,缴费基数调整,工资调整。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83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7,578.01元,主要原因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纳入社保中心统一管理退休费减少,缴费基数调整,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99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5%。其中: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754.4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残疾人保障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52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其中:事业单位医疗44,143.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382.2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56,31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1%。其中:公路运输管理556,313.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以及办公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75,122.37元,其中,流动资产112,231.46元,固定资产62,890.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848.1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4,667.26元,固定资产减少23,819.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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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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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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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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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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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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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5,122.37 |
112,231.46 |
62,890.91 |
0 |
0 |
0 |
62,890.91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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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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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我单位报告不涉及专用名词。
个旧市地方海事处
2020年7月28日
附件【P0202008313741373605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