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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518-00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处置,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行政管理

加强医院管理,根据我院发展需求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好、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各种资料分类归档,按规范化、制度化进行计算机系统管理。

二、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

认真抓好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并落实整改措施,《医德医风》专题培训一次、《行风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培训五次。

三、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

认真执行《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办法》、《个旧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接口,实现即时即报,简化手续,方便患者。全年门诊补偿42937人,住院3066人,共补偿金额629.78万元,其中门诊165.06万元,住院464.72万元。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机制

1、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借每月医疗质量考核之机,对抗生素的使用进行监测,2019 年抗菌药物在医疗过程中的使用比例为门诊12%,较去年(1.792%)明显下降,住院53%,较去年增加2.45%。

2、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在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全年我院共采购460.11万元。村卫生室共采购药品81.64万元。按月及时兑付乡村医生零差率销售补偿款,全年共兑付85000元。

五、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自2009年以来共完成居民健康纸质档案35608人,进行规范化电子档案录入人数35608人,建档率97.35%。每季度组织考核组人员对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质量进行检查。

2、实施免疫规划。2019年全镇共出生儿童271人,建卡271人,建卡率100%。在院出生儿童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24小时卡介苗及时接种率均达98%。

3、加强传染病管理,实行疫情网络直报,全年共发生乙类传染病33例,发病率9/100000。

4、2019年住院分娩率99.63%,产后访视266人,产后访视达98.15%。

5、开展65岁以上常住居民健康管理。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全镇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3095人,规范管理2067人,管理率66.79%(指标65%)。

6、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指导管理服务,管理高血压患者2278人(指标2200人),系统管理2086人,管理率91.57%;筛查糖尿病患者348人(指标375人),系统管理321人,管理率92.24%。
    7、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管理165人。
     8、开展65岁及以上0-6岁儿童中医药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2019年完成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2067人,达66.79%管理率;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883人,管理率49.42%(指标40%)。
    六、健康扶贫

2019年我院共计完成贫困户疾病筛查4918人,患病600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140户468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建档率达84.53%;到2019年11月30共完成签约人数12886人。2019年1-11月份卡房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人数1017人次,医疗总费用4199131.79元,医保报销3061128.64元,大病保险报销279608.55元,医疗救助625447.68元,财政兜底2172.97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89%,其中在卡房镇卫生院住院672人次,医疗总费用1191282.5元,基本医疗报销1094838.95元,大病保险917.05元,医疗救助751.81元,兜底保障3744.91元,报销比例达93.25%。

七、家庭医生

2019年全镇共签约12886人,其中新签人4791人、续签12060人,续签率71.57%(备注:不能统计,可删除),建档立卡户4155人、签约率84.53%,高血压2126人、签约率93.32%,糖尿病342人、签约率98.28%,重性精神病90人、签约率54.88%,儿童1270人,签约率52.91%,孕产妇143人、签约率,43.33%, 老年人2304人,签约率86.38%。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11人,年度转诊98人。对已签约人群进行体检、随访,真正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676,308.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09,057.25元,占总收入的32.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961,202.11元,占总收入的67.5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49.18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减少11,357,916.20元,降低62.87%;事业收入增加13,475,848.31元,增长2776.5%;其他收入减少3,409.32元,降低36.05%。

主要原因:

1、基本药物及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年初未做预算,年内追加。

2、门诊、住院病人增多,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617,896.04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9,875.78元,占总支出的87.25%;项目支出2,628,020.26元,占总支出的12.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094,643.33元,增长11.31%;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995,125.53元,增长12.47%;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99,517.80元,增长3.94%。

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文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2019年开始固定资产实施折旧,导致费用增加1,130,161.10元;二是项目支出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89,875.78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995,125.53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文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2019年开始固定资产实施折旧,导致费用增加1,130,161.10元。二是2019年增加在职在编全额拨款人员3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2.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8,020.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517.80元,增长3.94%,主要原因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1、项目开支情况: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基本药物补助、医疗救助。

2、项目开展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2、2009年以来共完成居民健康纸质档案35608人,进行规范化电子档案录入人数35608人,建档率97.35%。每季度组织考核组人员对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质量进行检查。

3、实施免疫规划。2019年全镇共出生儿童271人,建卡271人,建卡率100%。在院出生儿童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24小时卡介苗及时接种率均达98%。

4、加强传染病管理,实行疫情网络直报,全年共发生乙类传染病33例,发病率9/十万。

5、2019年住院分娩率99.63%,产后访视266人,产后访视达98.15%。

6、开展65岁以上常住居民健康管理。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全镇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3095人,规范管理2067人,管理率66.79%(指标65%)。

7、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指导管理服务,管理高血压患者2278人(指标2200人),系统管理2086人,管理率91.57%;筛查糖尿病患者348人(指标375人),系统管理321人,管理率92.24%。
    8、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管理165人。
    9、开展65岁及以上0-6岁儿童中医药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2019年完成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2067人,达66.79%管理率;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883人,管理率49.42%(指标40%)。
    10、结合实际,制定个旧市卡房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既是今年医院工作的重点,又是今年的工作难点,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机构,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8个,人员达72人,使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得到坚实组织保障。

2、强化培训,实施电子化签约,提升签约团队的服务能力积极探索电子化签约,通过采取平板电脑和手机端签约,既减少医务人员工作量,又杜绝了重复签约,为规范签约服务质量打下良好基础,更好地为签约人群履行约定服务。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情况

2019年全镇共签约12886人,其中新签人4791人、续签12060人,续签率71.57%(备注:不能统计,可删除),建档立卡户4155人、签约率84.53%,高血压2126人、签约率93.32%,糖尿病342人、签约率98.28%,重性精神病90人、签约率54.88%,儿童1270人,签约率52.91%,孕产妇143人、签约率,43.33%, 老年人2304人,签约率86.38%。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11人,年度转诊98人。对已签约人群进行体检、随访,真正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9,057.2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54%。与上年对比减少11,357,916.20元,降低62.87%,主要原因:

1、基本药物及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年初不做预算,年内追加。

2、门诊、住院病人增多,事业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0,21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支出:3,84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办公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项)支出:348,508.61元,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项)支出:159,596.00元,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款)支出11,961.18元,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01项)支出:46,306.00元,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21,500.00元、用于残疾人保障金24,80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68,84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5%。其中: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乡镇卫生院(02项)支出17,017,443.67元,用于职工工资福利、乡村医生补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9项)支出770,474.70元,用于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项)支出1,776,719.80元,用于从事基本公共卫生临聘人员工资、乡医劳务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9项)20,000.00元,用于开展艾滋防治工作费用。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16.00元,,用于计划生育手术费减免。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243,665.00元,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62,755.29元,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医疗救助(13款)其他医疗求助(项)支出56,409.76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优抚对象医疗(14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0,000.00元,用于复员军人医疗救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7,421,272.23元,其中,流动资产4,019,607.18元,固定资产13,394,148.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516.8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42,577.7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04,114.07元,固定资产减少10,416,208.6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30,483.19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421,272.23

4,019,607.18

13,394,148.24

11,897,759.13

297,699.92

 

1,198,689.19

 

 

7,516.8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22.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22.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2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反映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办公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5款):反映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款):反映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乡镇卫生院(2100302款):反映乡镇卫生院工资性支出。

五、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99款):反映基本药物补助。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100408款),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工资、耗材等支出。

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款):反映艾滋病检测工作。

八、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款):反映在职职工医疗保险部分支出。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款):反映在职职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二、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P02020083154027983657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