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
-
索引号gjsrmzf/2024-00043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7-24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红河州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个旧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被授权的职能为:
(1)负责管理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负责对缴费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数额进行核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承办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进行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决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并承办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事务。
(5)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基金的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7)按照国家立法、省级调控、州级统筹、县级收缴的原则,管理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重点工作开展内容: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提高社会保险待遇;3、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各种社会保险待遇,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4、为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6、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运行;7、继续推进工伤保险领域改革;8、实施社保基金清欠专项行动,开展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稽核、清欠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8,830,91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30,914.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17,028,891.45元对比增加1,802,023.05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增资发放绩效、职教幼教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87,099.63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2,537.73元,占总支出的92.21%;项目支出1,354,561.90元,占总支出的7.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6,002,643.12元对比增加1,384,456.5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资、发放绩效和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独子费支出,退休死亡一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32,537.73元,与上年4,167,177.00元对比增加11,865,360.7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拨入的职教幼教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列入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21,098.06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3%;商品服务支出350,186.41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91,623.26元,主要是支付职教幼教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退休死亡人员抚恤费、优秀公务员奖励金等,占总支出的74.8% ,其他资本性支出69,630.00元,主要是采购办公设备,占总支出的0.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4,561.9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数11,835,466.12元对比减少10,480,904.22元,主要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和退休人员独子费本年列入基本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1,300,447.95元,退休人员独子费54,113.9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7,099.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合计16,002,643.12元对比增加1,384,456.5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资、发放绩效和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独子费支出,退休死亡一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122,00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7,387,099.63元的98.48%,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419,03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等正常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报刊费等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0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999,72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主要是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和退休人员独子费;死亡抚恤支出135,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是用于支付一人退休死亡人员抚恤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94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是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65,0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7,387,099.63元的1.52%。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2,9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2,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2018年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3,294.00元,完成预算的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94.00元,完成预算的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次数及费用减少,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3,294元为公务接待费,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70人次,人均47.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保险征缴、上级部门检查内控建设工作,蒙自市机关养老保险科相关人员来本单位学习业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10.00元,增长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00元,增长3.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开展社会保险征缴、上级部门检查内控建设工作,蒙自市机关养老保险科相关人员来本单位学习业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294.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社会保险征缴、上级部门检查内控建设工作,蒙自市机关养老保险科相关人员来本单位学习业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816.41元,与上年468,136.05元对比减少48,319.64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8,220,468.31元,其中,流动资产3,168,213.73元,固定资产5,050,554.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877.6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0,536.65元,固定资产增加11,64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1,7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22.05 | 316.82 | 505.06 | 441.88 | 63.18 | 0.17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6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用于保障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4,561.90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是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和退休人员独子费,其中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1,300,447.95元,退休人员独子费54,113.95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遵循“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实效性”的原则 ,主要是按规定支付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和退休人员独子费。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和退休人员独子费。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