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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541-22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推广先进林业技术,促进林业发展; 

  (2)、林业推广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3)、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管理与指导; 

  (4)、林业技术人员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 

  按照省、州工作计划安排,我所已于5月中旬完成了个旧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外业调查工作,经梳理筛选,共完成全市古树201株、古树群落11个外业调查资料采集工作,并于10月底完成数据输入上传工作。 

  2、林木种苗站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红河州林木种苗站的安排要求,3月底与州林木种苗站签订了《红河州各县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2018年度林木种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各项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安排。 

  (2)、3月份完成了春季种苗生产供应调查分析工作,并对我市造林苗木育苗户进行了实地检查。个旧市2018年造林任务是36700亩,其中人工造林26700亩,森林抚育10000亩,共需苗木292.3万株,合理安排种苗生产是确保造林任务完成的前提条件,根据2018年造林项目苗木需求,由苗木生产经营户自行安排种苗生产,共育苗86.5亩,育苗用种567公斤,预计出苗数量444万株,由于苗木生产供需不平衡,还需向其他县市苗木种植户外调未有树种苗木35.1万株。 

  (3)、全面落实全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种,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按照《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通知》(云林种苗〔2018〕3号)、《红河州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州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红林发〔2018〕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年初就联合市森防站对2018年全市退耕还林、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和国家直补造林等工程建设的种苗生产基地进行种苗质量检查和种苗执法工作。围绕 “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城乡赶集日、“七·五”普法教育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种苗行政执法宣传活动,宣传《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种苗法规和相关政策,普及林木良种、新品种识假辨假常识,做好侵权假冒违法信息收集、整理、通报工作,树立诚信典范,公示质量守信和失信企业名单,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发挥宣传警示教育作用。9月6日,举办了全市种苗综合培训,特邀请红河州种苗站站长张树芬、副站长杨忠伟、副站长胡永军、市森防站站长李亮、市森林公安局白磊所长等专家进行授课,从种苗质量管理、证签及相关法律法规;观赏苗木和良种生产等有关规定要求;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表格填写;种苗病虫害防治检疫知识;林业行政案件案例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对我市辖区内各种苗生产经营户、林业局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培训。6月22日上报市“双打办”《个旧市林业局2018年上半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工作总结》。11月20日上报州种苗站《个旧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市“双打办”《个旧市林业局2018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工作总结》。 

  (4)、做好全年雨季造林种苗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州种苗站2018年雨季林木种苗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我站于6月底开始对全市造林种苗进行自检自查工作,以保证我市林业建设种苗质量。 

  (5)、做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2018年全市新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份。 

  (6)、做好苗木检验工作,全年共签发苗木检验证书27份,发放苗木标签32份。 

  (7)、按照《红河州各县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2018年度林木种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共23份,其中每月专项整治案件情况表12份,春季种苗生产报表1份,雨季造林种苗供应情况表2份,种苗生产半年报1份,今冬明春报表1份,年报1份,各州市造林种苗良种使用情况统计表1份,红河州2018年育苗基地苗木情况统计表1份,2017年苗木生产供需情况及2019、2020预测表1份,其他省新增报表2份,报局工作简报12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1,721,398.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398.1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8,518.0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1,748,040.23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137.12元,占总支出的99.26%;项目支出12,903.11元,占总支出的0.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8,116.3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5,137.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675.8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03.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440.51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8,040.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8,116.3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19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70,8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5,50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5,57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96,3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5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2,2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1,190,8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8.13%;森林培育(项)支出12,90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74%。主要用于林业事业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3元,完成预算的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63元,完成预算的1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767.89元,下降7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67.89元,下降7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3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6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林木种苗调查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木种苗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资产总额281,108.92元,其中,流动资产121,845.51元,固定资产159,263.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148.9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0,768.93元,固定资产增加7,6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为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