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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53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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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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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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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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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个旧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个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为重点,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我局始终将造林绿化作为加强生态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来抓,着力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植被恢复治理等项目和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成效显著。2018年在各乡镇实施人工造林19200亩,现已完成16200亩,剩余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3000亩,计划在老厂镇实施冬季造林,主要种植苹果,预计12月底完成种植任务。在通道面山绿化工作中,根据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年,我市重点实施新鸡高速、个屯路、鸡石路两侧面山共计13000亩,实际完成13430亩,其中:新鸡高速面山5380亩、个屯路面山7000亩、鸡石路面山1000亩,鸡个公路面山50亩,现已完成种植任务,完成投资3730万元。在义务植树活动中,我市组织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及碧桂园、保险公司、移动公司等企业在基地上先后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共种植加勒比松、雪松5500株,掀起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高潮。
2.以保护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维护林业生态安全。
年初,我局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以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圆满完成了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全市共发生火情9起,卫星热点2个,其中1个为石岩寨林场、1个为农事用火。在火情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个旧市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程序进行,领导靠前指挥、科学调度、重兵投入,坚持小火大打,切实加强全市村级森林消防力量建设,就近就快处置火情,真正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和“火情发生少、损失小”的工作目标。
3.以确保林业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大林政管理力度。
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宗旨,按照“严管林”的要求,突出“严”,狠抓“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管护力度。重点抓林地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等工作。我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44份,采伐林木的总蓄积为12306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1354份,运输木材20454.22立方米;依法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39件,征占用林地面积共361.07公顷,其中:永久占用面积202.97公顷(18件),临时占用面积156.45公顷(16件),直接为林业生产条件服务面积1.65公顷(5件)。预计征收植被恢复费3017.88万元,收取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1524.05万元。
在林政执法方面,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开展了“绿剑行动”、“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林区涉林违法犯罪行动”、“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等专项行动,截止10月,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03起,办结103起,其中立涉林刑事案件7起,立涉林林政案件96起。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10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8人,查处违法人员96人次,林政罚款总计51.22万元,没收非法运输木材274.957立方米,没收运费7150元,补种树木3980株,有效维护了我市林区治安稳定及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4.以环保督查为抓手,促进保护区建设。
根据环保督查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保护区“绿剑行动”排查整改工作,经排查个旧辖区内无在建项目和采矿、探矿、开采石、挖沙等破坏自然保护区等行为,核心区、缓冲区无旅游活动。截至目前,完成个旧市董棕市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和总体规划的编制,保护区总面积161公顷,其中核心区57公顷,缓冲区24公顷,实验区80公顷。同时,对保护区进行勘界立标,设立了必要的界桩和宣传碑牌,严格执行巡护制度,对护林员实行包片负责制,使巡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5.以源头管理为重点,抓实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我市应施监测面积为28.95万亩,实施监测面积为28.79万亩,监测率为99.4%;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2.093万亩,防治面积2.093万亩,防治率为100%;成灾面积为0.245万亩,成灾率4.55‰;2017年底预测预报2018年发生面积为2.4万亩,实际发生面积为2.093万亩,测报准确率87.2%。实施苗木产地检疫200亩,28万株,调检商品木材3.46万立方米,严把了苗木检疫关,切实做好了调运检疫、产地检疫工作。
6.强化领导责任,推进三资工作。
(1)向上争取资金。2018年下达我局争取上级资金任务4900万元,完成4971.58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1.40%。
(2)固定资产投资。我局任务数为20000万元,完成23165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15.80%。
(3)招商引资。2018年我局招商引资任务数为8000万元,完成807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88%。
7.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实施重点项目。
利用好政策性金融性贷款,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老阴山森林防火瞭望台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标准栈道钢结构安装、塑钢走道安装及3号平台的玻璃安装;完成三道被动防护网建设,总长920米;清理危石60立方米;完成服务用房主体结构;预计12月上旬完成主体工程。
8.整合项目资金,推进宝华公园提升改造。
整合林业资金,完成宝华公园紫薇路、海棠路石材路面的铺设工作;完成两座50立方米消防水池主体工程施工;鸟禽馆正在施工中,预计2019年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猛兽馆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及三通一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合计32,172,193.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72,193.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661,032.60元,主要原因分析:1、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减少;2、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低效林改造项目、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3、在职转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合计9,763,636.98元。其中:基本支出2,993,882.55元,占总支出的30.66%;项目支出6,769,754.43元,占总支出的69.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4,199,875.36元,主要原因分析:1、2018年陡坡地治理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跨年度实施,资金跨年度检查验收后支付工程款。2、林业项目跨年度实施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减少。(项目期5年,第1、3、5年付款,2018年不在付款期)。3、在职转退休4人,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3,882.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7,829.08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变动;2、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69,754.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622,046.28元,主要原因是1、2018年陡坡地治理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跨年度实施,次年检查验收后支付工程款。2、林业项目跨年度实施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减少(项目期5年,第1、3、5年付款,2018年不在付款期)。具体项目开支:森林管护支出98,539.95元,退耕现金支出873,081.25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240,065.9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5,797.94元,森林培育支出1,065,042.6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954,306.75元,林业产业化支出20,000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162,920.02元,其他林业支出18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林业项目跨年度按计划实施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3,636.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3,622,046.28元,主要原因1、2018年陡坡地治理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项目跨年度实施,次年检查验收后支付工程款。2、部分林业项目跨年度实施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减少(项目期5年,第1、3、5年付款,2018年不在付款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22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8,4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39,7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抚恤(类)死亡抚恤(项)支出212,0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1,85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36,3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90,7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支出98,53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873,08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40,06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森林管护、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67,92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75,79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37,193.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森林培育(项)支出1,065,0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2,954,30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6%;林业产业化(项)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1,162,92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1%;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1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968.05元,完成预算的38.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3,525.05元,完成预算的6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43元,完成预算的9.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02,168.84元,下降73.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9,093.34元,下降7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075.5元,下降7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置森林防火车辆2辆,2018年度无车辆购置计划,未购置车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525.05元,占88.79%;公务接待费支出24,443元,占11.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525.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3,525.0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造林检查、森林管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44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44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检查,森林防火、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检察督查等 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710.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92.9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林业局(本级)资产总额32,617,807.81元,其中,流动资产27,660,165.4元,固定资产4,957,642.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25,240.1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826,246.93元,固定资产减少1,401,006.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39,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2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