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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51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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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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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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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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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责为:依据城市管理法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污染城市环境卫生和有碍市容观瞻的违法行为,以及损坏市政基础设施,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公共设施,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队员的指导、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涉及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和监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市容市貌。严格控制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占道堆放等,查处占道经营103起、占道作业96起、占道堆放48起、占道停车373起;查处乱丢乱吐乱倒3558起;有效地遏制了乱涂乱画、乱张贴广告现象,共清理90500起;清理拆除临街建筑物、构筑物阳台上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查处71起;建筑工地、汽车泼撒污染路面76起;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723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人大、政协提案138件,并给予妥善答复解决。
2.集中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对人民路农贸市场的8家活禽宰杀间、5个水产间、6个鸡鸭肉类加工间的商户进行宣传并发放整改通知;对七层楼原餐饮市场违建进行拆除。此次行动拆除违章建筑3000平方米;对过境公路全线占道经营、临时占道交易的车辆等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协助整治杨家田水库,教育2人,拆除搭建窝棚2处,有效减少水库旁违规垂钓和私搭乱建行为;对宝华路宝华寺路段路段两旁私自安装的140余个地锁进行了拆除,保持道路畅通;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管理,下发通知1355 份,要求全市餐饮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对未经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商铺以及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共计280余平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有2辆为电瓶车,不纳入车编。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6,261,59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61,590.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如表一所示:2018年度收入6,261,590.88元,比上年度增加1,999,686.88元,同比增加46.92%,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新增临聘人员10人,新调入事业编2人,新招录事业编13人,人员经费增多;二是我单位增加临聘人员基础工资,财政追加资金。
表一 收入决算安排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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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预算收入 |
调整预算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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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3,171,220.00 |
4,261,9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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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668,248.00 |
6,261,590.88 |
|
增幅 |
-1,502,972.00 |
1,999,686.88 |
|
比例 |
-47.39% |
46.9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3,651,476.22元。如图一所示,其中:基本支出3,082,596.22元,占总支出的84.42%;项目支出568,880.00元,占总支出的15.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如表二所示,2018年我单位支出3,651,476.22元,比上年度减少1,205,653.30元,同比减少24.82%。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行政编制12人全部转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经费减少42.0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8.74%;二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开支。
表二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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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预算支出 |
调整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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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3,171,220.00 |
4,857,1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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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668,248.00 |
3,651,476.22 |
|
增幅 |
-1,502,972.00 |
1,205,653.30 |
|
比例 |
-47.39% |
24.82%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82,596.22元。
如图二所示,基本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905.00元,占基本支出5.44%;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34,331.51元,占基本支出7.6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1.28元,占基本支出0.33%;事业单位医疗87,656.00元,占基本支出2.84%;公务员医疗补助33,175.00元,占基本支出1.10%;城管执法1,829,638.17元,占基本支出59.35%;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19,569.26元,占基本支出23.34%。
与上年对比减少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行政编制12人全部转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42.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8,880.00元。如图三所示,项目支出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22,380.00元,占项目支出3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46,500.00元,占项目支出61%。
同比上年增加568,88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临聘人员有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5,406.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71,722.56元,同比减少46.7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行政编制12人全部转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如图四所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4,93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905.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56,711.5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1.2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0,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656.0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3,175.0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0%;城乡社区(类)支出1,829,63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25,253.17元,占城乡社区(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97%;商品和服务支出604,265.00元,占城乡社区(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0.00元,占城乡社区(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2018年我单位无安排因公出国,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8年未购买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8年我单位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节约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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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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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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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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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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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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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51.95 |
509.04 |
142.91 |
40 |
50.25 |
0 |
52.66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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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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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6,519,530.70元,其中,流动资产5,090,436.19元,固定资产1,429,094.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比上年增加5,077,520.92元,同比增长3.52倍。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90,436.19元,固定资产减少12,915.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无变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8,880.00元。项目支出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22,380.00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46,5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我单位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做到专款专用,加强监管机制建设。认真开展财务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实现年度财务收支平衡,做到不红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依据城市管理法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市容市貌。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无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吸取的工作经验是:一、要科学制定绩效目标;二、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三、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四、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分析项目的完成情况完成效果,调整下年度预算。要改进的问题是:完善内控机构,加强监管。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单位主要职责为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个旧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市容市貌。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职能,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需要整改的问题是:(一)自评标准针对性不强。根据反馈的问题,制定适合本部门的自评标准。(二)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在下一年度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我单位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财务工作,遵守财经纪律,实现年度财务收支平衡,做到不红书。固定资产保值并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市容管理达到“十无”、“三须”的标准;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水平;集中整治,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维护市容市貌,打造“诗意个旧,人文锡都”;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随意堆放垃圾等现象;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摊点占道处理率达到95%;人行道占道处理率达到95%;对协管员加强上岗培训;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及管理,不断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按有关规定,开展好日常工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