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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51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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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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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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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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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负责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含主次干道、巷)、桥梁、广场、不收门票的公园等道路照明的维护管理和城市建筑物、主要景观、景点和主要街道夜景灯光以及个旧湖大型音乐喷泉、金湖文化广场喷泉及环湖音响、水幕电影等维护管理。我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共有职工16人,在职职工11人,退休职工5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市区路灯建设和维护。
(2)市区夜景灯光及水幕电影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数字城管工作。
(4)城市道路路灯及夜景灯光的建设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4 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合计3,983,066.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3,066.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69,654.53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值班人员工资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度支出合计3,390,320.28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040.56元,占总支出的42.18%;项目支出1,960,279.72元,占总支出的57.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61,888.73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值班人员工资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0,040.56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05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8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1,81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500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159,948.7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46%。具体为:基本工资:373,644元;津贴补贴:188,610.36元奖金:29,702元;绩效工资:473,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05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8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28.88元;住房公积金:88,5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元;奖励金:120元;工会经费:6,048.3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8,390.99元,原因是上年只有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没有可比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0,279.72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60,279.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9,654.53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值班人员工资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办公费:70,627.10元、手续费:90元、电费:1,446,714.64元、邮电费:4,077.68元、差旅费:44,966元、维修费:10,840元、租赁费:48,400元、培训费:865元、公务接待费:4,911.50元、专用材料费:177,583.20元、专用燃料费:3,000元、劳务费:44,8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354.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0,320.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69,654.53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值班人员工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77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05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8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1,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1,81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500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3,120,22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3%。其中:212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3,120,228.40元;主要用于个旧市路灯、景观灯正常运行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400元,支出决算为108,266.1元,完成预算的1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354.6元,完成预算的1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11.5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4,911.5元,原因为路灯景观灯修理维护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0,698.49元,增长60.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9,623.99元,增长62.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4.5元,增长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旧,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354.6元,占95.46%;公务接待费支出4,911.5元,占4.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35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354.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路灯、景观灯维护、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11.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11.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路灯景观灯修理维护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资产总额3,157,780.45元,其中,流动资产2,008,741.15元,固定资产1,149,03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5,363.3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3,322.44元,固定资产减少323,185.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85,5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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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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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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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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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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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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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15.78 |
200.87 |
114.90 |
6.57 |
9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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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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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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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6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48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为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开展个旧市全市路灯、景观灯管理、维护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