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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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40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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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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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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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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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按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征收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费;
2、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3、负责辖区内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贯彻环境保护政策,执行环境保护制度。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我队认真履行“三查、两调、一收费”的工作职责,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努力实践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环境权益。
1、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及《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个旧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按照国家、省、州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我市地税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工作。
3、污染纠纷的处理是事关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纠纷调处中,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信访及污染纠纷处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进一步探索和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机制,理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职能,进一步扩宽市民投诉渠道,达到一家接报、多家联动、及时解决的要求,逐步建立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的执法体系。
4、健全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执法巡查制度、稽查制度、执法岗位责任制、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运转制度、环境纠纷调处制度、环境监察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确保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5、按照《中共个旧市委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个旧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个发〔2016〕33号)和《个旧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细化方案》要求,继续积极配合开展好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和程序,建立分类监管制度、痕迹化管理制度,诊断监管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以及重点行业规范管理,确保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环保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1,648,98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8,98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收入合计1,844,077.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4,077.10元,减少195,096.5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转退休1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1,648,980.6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980.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合计1,844,077.10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077.10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195,096.5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转退休1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8,98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5,096.5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98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5,096.5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转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6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0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7.60元,用于缴纳残疾人保证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2,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111.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14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医疗补助。
3.节能环保(类):2111102 “环境执法监察” 支出1,380,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9%。主要用于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462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变动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832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980.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94.05元, 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差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现场检查差旅费,保障环保工作正常运行的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资产总额990,597.6元,其中,流动资产359,298.6元,固定资产629,8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484.7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4,486.77元,固定资产增加44,9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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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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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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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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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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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9.06 |
35.93 |
62.99 |
32.11 |
0 |
30.88 |
0 |
0 |
0.1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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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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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为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P0201908073798298693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