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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345-71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从事临床基本医疗服务及个旧市城东片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信息化为依托,以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为主线,以家庭医生为核心,既能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进行精心诊治,又具备一定的现场急救、急危重症的识别与转诊能力,还为生活不能自理人群提供预约服务,建立家庭病床,送医送药上门,主动为居民提供合理用药、合理就诊咨询服务;同时开设中医药、中医适宜技术项目及养身保健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逐步吸引患者基层首诊,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及健康促进,制定个性化服务包,逐步落实未病先防理念。覆盖锡山、五一、宝华、中山、金湖东、云锡机关、供水厂、三0八队等八个社区,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勤政廉政,规范工作行为,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抓好勤政廉政任务的落实,规章建制,规范行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掌握工作局面和抓落实的能力,锻炼一支能出成绩的干部职工队伍,围绕“一中心两创新服务”的工作宗旨,一是抓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二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规范工作行为,全年共召开党员、班子会8次,并在每次工作会议上反复讲,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抓,具体落实;三是在个旧市药品招采中心领导、监督下,严格执行药品《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及各项规章制度,让老百姓享受到了优质、优价的服务,解决了部份患者看病贵的问题。 

  2、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力度。 

  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患有慢性病中老年人更是层出不穷,因而对社区卫生工作的需求也更加迫切,为响应中央提出的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帮助及规化下,全面负责金湖东路段共八个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走出医院、深入社区、进入家庭,不断摸索新型的就医模式,真正实现小病、常见病、慢性病进社区;垂危重病、疑难杂症进专科医院这么个服务网络,让全民既能看得起病,又能看得好病,为此我中心进一步狠抓了社区卫生工作,主要体现在: 

  (1)建立健康档案 

  随着建档工作的深入,需建档人群由普通人群向国家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及健康高需求人群转变,为了完成这几类人员的建档工作,中心调整了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在个旧市率先实行地毯式服务,分成三个全科团队为所辖八个社区内7万人群进行了挨家挨户的建档及体检等工作,截至12月底累计建档60604份,建档率为86.6%;档案更新率为90%。 

  (2)健康教育 

  每年深入社区进行健康知识讲座12期,700余人参加;健康咨询7 次,495余人参加;宣传栏15期,内容覆盖季节性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各年龄段意外防范与救治措施等;发放10种健康教育处方共15710余份,通过大范围的宣传,增强了广大人民自我保健、自我防范意识,逐步扭转居民对上门服务的戒备心理,让老百姓认为不可能的事变成了事实。 

  (3)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 

  通过门诊就医、义诊、进家入户、集中体检及健康教育活动等等方式,筛查体检出高血压患者7987人,系统规范管理了高血压患者6788人,规范管理率为85%,血压控制率达60%以上,服药率达70%以上,知晓率达80%以上;筛查血糖异常2459人,系统规范化管理糖尿病患者1793人,规范管理率为72.9%,血糖控制率达55%以上,服药率达60%以上,知晓率达70%以上。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不仅了解社区疾病谱状况,而且有针对性展开慢性病防治,逐步减轻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4)老年人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7378份,并为5051名老年人进行了健康体检与生活能力评估、中医体质辨识,并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实行个性化健康指导,同时发放各种体质保健手册5051份。为早期筛查出急危重症及防治并发症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身体健康。 

  (5)儿童、孕产妇管理 

  为252名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访视率达98%;产后访视255名,访视率达98%;同时配合市妇幼院做好0-6岁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截至12月底,共管理3307名儿童、管理孕产妇427名。    

  (6)家庭签约式服务: 

  为辖区内14002户居民签约了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书,并按协议内容为居民提供服务,逐步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深层次发展,保证居民服务效果。 

   3、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开设日常门诊及住院医疗,向社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还对外开设家庭病床,提供急救、转诊、出诊、护理、家庭病床、临终关怀等项目。中心及站点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按照省网集中招标工作实行采购,共采购基本药物288种,备案非基药品40种,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全年采购金额为110 万元,其中配备药品占基药9.7%。 

  (2)专家进社区,探索“双向转诊”制度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均等化卫生服务要求,由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对口支援我中心,专家按照计划到中心进行义诊,今年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感染科、肾内科、眼科及骨科主任均到中心进行了坐诊,共诊疗人数120余人,专家的到来,不仅方便了老百姓,也提高了中心医务人员诊治能力,完善上转程序,下转病人目前尚未进行。 

  4、加强管理、提高了两个效益: 

  我中心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注重各项机制的建立健全,用制度来管人,强化理性服务,用较好的服务质量与态度为患者服务,让他们有一个温馨、便捷、优质的就医环境,诚信的为每个患者服务,以此来克服我中心因硬件严重不足而带来的影响。比如通过每周二业务学习、病房悬挂征求意见簿、发放测评表以及职工守则等办法来提高职工素质及医院管理水平等,正是这样,我们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了立足之地,通过抓质量、抓服务,与社区居民融洽相处,营造了和谐的医疗环境,年内未发生严重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 

  5、实行内部考核及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针对中心人少事多,加之要缴纳的各种保障金逐年增多等各种情况,中心对四个服务团队实行了单独考核,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原则实行奖励,鼓励她们多下社区,有效调动了职工积极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5,441,444.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4,399.80元,占总收入的6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473,719.16元,占总收入的27.0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3,325.72元,占总收入的3.92%。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56,104.56元,下降6.14%,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结算2016年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为645,660.28元, 而2018年结算2017年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1,854.00元,因此较上年减少643,806.28元;2018年中心以门诊治疗为主,增加门诊治疗量,控制入院病人及留观病人,导致住院收入减少18,976.0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6,124,332.69元。其中:基本支出5,188,896.67元,占总支出的84.73%;项目支出935,436.02元,占总支出的15.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09,586.11元,增幅11.05%,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其他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273,182.30元;办公费、印刷费、医疗药品及材料支出、业务用房维修费等增加205,497.00元;新增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62,821.81元,增加已故退休人员职工抚恤金56,88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88,896.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75,558.53元,增幅为242.88%。主要是:本年财政拨入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分类为基本支出,而上年度是分类为项目支出,本年开展基本公卫工作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基本支出”,故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5,436.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65,972.42元,减幅为76.62%。主要是:本年财政拨入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分类为基本支出,而上年度是分类为项目支出,本年开展基本公卫工作的公用经费支出列入“基本支出”,故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83,859.91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851,576.11元,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括: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老年人健康管理,儿童、孕产妇管理,家庭签约式服务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1,549.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81%。与上年对比减少64,692.1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在职人员3人,相应减少工资及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84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77,99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补助我中心退休人员社保不足部分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44,9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缴纳我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7,9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缴纳我中心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56,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死亡职工抚恤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53,70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826,0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0%,主要用于补助我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353,85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补助我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2,376,93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9%。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支出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消耗的药品和卫生材料,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宣传服务经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63,4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缴纳我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93.28元,完成预算的47.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93.28元,完成预算的4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制度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小。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406.28元,增长100.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06.28元,增长10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保养次数增加,外出随访使用次数增加,相应维修费、燃油费等增加,故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3.28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3.2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93.2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281,455.47元,其中,流动资产1,883,410.01元,固定资产3,368,04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5,304.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05,080.79元,固定资产减少130,22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229,70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281,455.47 

1,883,410.01 

3,368,045.46 

2,345,746.46 

47,200.00 

0 

975,099.00 

0 

0 

30,00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无)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为我中心开展工作的各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为我中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P02019073159658766617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