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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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34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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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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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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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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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预防保健,包括开展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预防控制、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基本医疗: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常规及简单生化检验、心电、超声检查及城乡居民医疗管理和服务。同时,受县级卫生部门的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医院管理,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步加强基层单位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切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市卫计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
3、加强城乡居民医疗管理和服务;
4、加强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5、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6、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5,058,023.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9,920.00元,占总收入的51.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454,562.25元,占总收入的48.5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41.69元,占总收入的0.07%。我单位属于今年新增单位,无上年决算,故无法做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5,058,023.94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580.94元,占总支出的72.91%;项目支出1,370,443.00元,占总支出的27.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因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度无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7,580.94元。因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度无决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0,443.00元。因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度无决算。
公共卫生经费主要用于从事公共卫生的临聘人员工资、乡医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老年人健康管理,儿童、孕产妇管理经费及家庭签约式服务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9,92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4%。因我单位为新增单位,上年度无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0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员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管理退休人员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和职业年金支出(项)支出合计221,8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缴纳我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77,8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6%。主要用于发放员工工资等。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乡镇卫生院(款)支出1,119,9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7%,主要用于补助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67,4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补助我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1,188,60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2%。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防艾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支出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消耗的卫生材料,办公费、印刷费等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及医疗救助(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及其他医疗救助(项)支出1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计划生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上年无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225,195.56元,其中,流动资产965,102.37元,固定资产2,260,093.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减少0元,固定资产减少22,228.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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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22.52 |
96.51 |
226.01 |
226.01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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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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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为我院离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为我院开展工作的各项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为我院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P0201908073762313940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