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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34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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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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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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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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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人民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㈠项目支出概况
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㈢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㈣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㈠主要职能
我院始建于1938年,至今已有81年历史,是滇南地区历史悠久、专科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技术精湛、诊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质、医疗环境优美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红河州首家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及昆明医科大学医学研究生培养基地。
医院占地总面积81亩,医疗用房7.4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1000余张,年门诊病人50余万,住院人数3.5万余人。拥有128排、16排螺旋CT、3.0及I.5T核磁共振、数字化平板血管造影系统等先进大型医疗设备近200件;拥有现代化住院病房,环境优美、功能齐备;有全省一流的临床试验室;有红河州第一家通过国家职业标准建设验收合格的血液净化室;有现代化的杂交手术间、层流手术室及ICU、CCU、ENCU、NICU、EICU、PICU、胸疼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帕金森病诊治中心等病房;是红河州唯一拥有17名医学硕士研究生导师、31余名医学博士及管理与医学硕士、170余名正副高职称和300余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400余名昆明医科大学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的专家人才团队的医院。开设31个临床科室、9个医技科室、20个行政职能部门。其中,产科、妇科、骨一科、骨三科、内分泌科为省级重点专科;神经内科为省级重点培育专科,普通外科为州级重点专科;肾内科为市级重点专科;中医科被评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心血管内科、儿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老年病科等专科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在云南省首例成功开展水中分娩术,并开展四肢关节置换、四肢关节置换翻修术、复杂肿瘤切除重大手术、肢体再植及移植、心脑血管介入治疗和10余个专业学科腔镜微创治疗等先进技术,多项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其中,百余项技术先后获省、州、市科技进步奖,2016年及2017年连续2年列入全国百强县级医院,2018年获《中国医疗机构互联网品牌影响力》云南省前二十强、除昆明以外地市级医院第六强。
我院先后获得“全国医院管理创新示范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百家2010改革创新医院”、“2011全国医院改革创新奖”、“2012年以建设平安医院为主题的‘全国医院改革创新奖’”、“全国青年文明号”、“云南省级文明单位”、“云南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先进集体”、“云南省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云南省院务公开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滇南医讯》被评为全国优秀医院院报。
㈡2018年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六个一流”建设目标出实招,抓实效,上档次;紧紧围绕“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和“医院九大管理目标”抓好医疗安全管理;继续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医院整体“智慧医疗”信息化平台;优质高效继续综合大楼建盖工程 ;抓好“四项工作”,实现“四个提升”:紧紧围绕“省级重点专科标准”进一步抓好重点学科建设,促进我院专科发展层次不断提升;着眼医院长远发展,进一步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院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强化科教兴院举措,进一步抓好科研教学队伍建设,带动我院科教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做好我院特色文化建设工作,增强软实力,促进我院特色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㈠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人民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㈡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人民医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55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54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民医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555,621,412.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98,911.48元,占总收入的9.5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89,712,159.58元,占总收入的88.1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710,341.71元,占总收入的2.29%。
与上年对比增加36,507,327.48元,其中:事业收入增加21,213,071.46元,增长率4.53%,主要是各科室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门诊人次及每床日收费水平同比增加;财政补助收入增加11,447,317.83元,增长率27.42%,主要是收到市财政拨入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3,846,938.19元,增长率43.4%,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回以前年度收回的综合大楼专项拨款资金10,342,600元,医院计入“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决算报表按要求进行科目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民医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549,680,733.35元。其中:基本支出521,159,197.87元,占总支出的94.81%;项目支出28,521,535.48元,占总支出的5.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6,843,248.08元,主要原因为:心内科开展冠状动脉造影术及经皮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血管外科开展介入治疗及椎间孔镜手术,耗用卫生材料同比增加;综合大楼建设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进度快,资金使用量大。
㈠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159,197.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798,497.65元,主要原因分析: 卫生材料费增加,部分科室开展新技术,如:心内科开展冠状动脉造影术及经皮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血管外科开展介入治疗及椎间孔镜手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0.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9.46%。
㈡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人民医院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521,535.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44,750.43元,主要原因为综合大楼建设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进度快,资金使用量大,本年共使用综合大楼专项资金20,342,630.7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综合大楼立项概算投资为210,000,000元,接近实际的投资预算为310,000,000元,到位的项目资金81,160,000元,其中:市财政局拨入综合大楼补助资金45,000,000元、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资金7,160,000元、养老大楼项目基金29,000,000元。按接近实际投资预算,资金缺口228,840,000元,为缓解项目建设中、后期的资金缺口压力,我院目前正在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
截至2018年末综合大楼工程共投入67,922,621.49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52,160,000元,使用养老大楼基金支付13,497,332元,医院自筹资金2,265,289.49元;目前综合大楼工程正在进行2-19层消防喷淋管及卫生间下水管道安装,2层、7-8层、10-15层、17-18层室内轻质隔墙正在安装施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人民医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69,322.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与上年对比减少5,872,962.44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工资从2017年2月由财政统发转为社保局发放,医院不作收入支出处理。
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⒈科学技术支出(类)2,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决算数2,824元,主要用于专家差旅费支出。
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218,16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决算数1,566,597.08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4,358,69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1,743,47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决算数549,402.4元,主要是刘碧云等7人丧葬、抚恤费。
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1,148,32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8年决算数32,118,852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综合大楼建设及重点专科建设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项)2018年决算数2,498,800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8年决算数693,106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8年决算数90,000元,主要用于骨干医师培训生活补助、培训费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258,656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大病补充险及特慢病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1,094,741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4,324,174.78元主要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生活补助、培训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人民医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院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⒈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⒊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人民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院资产总额580,884,949.07元,其中:流动资产358,371,566.23元,固定资产净值154,522,757.35元(原值401,651,776.56元,累计折旧247,129,019.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7,990,621.49元,无形资产净值4元(原值6,141,778元,累计摊销6,141,77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384,053.1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3,452,575.48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6,646,922.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30,284,551.45元,无形资产净值增加4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60项,净值14,393.88元(原值4,881,180.30元,累计折旧及摊销4,866,786.4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99.96元;出租房屋6,969.37平方米,原值3,460,576.2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44,862.4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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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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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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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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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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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8,088.50 |
35,837.16 |
15,452.28 |
8,923.81 |
103.78 |
2,495.32 |
3,929.37 |
6,799.06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24,7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24,71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㈠项目支出概况
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㈢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㈣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要求,我院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根据《个旧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暂行)的通知》于2016年1月1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要调整提高诊察费(含住院、门、急诊诊察费)。2018年1-12月我院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损失约为13,078,876.47元,三方承担取消药品加成损失的情况如下:
⒈政府补偿21.75%。2018年中央及省级拨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资金2,844,900元,用于购买医疗设备。
⒉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应弥补57.22%,实际弥补15.55%。2018年1-12月调整增加门诊诊察费收入约为2,033,434元,调整增加住院诊察费收入约为5,449,792元,若调整增加的门诊及住院诊察费7,483,226元能全额拨到我院,我院仅承担取消药品加成损失的21.03% 。但在医保基金实行“总额控制”方式下,筹集到的医保基金已无法满足患者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但医院始终坚持不能拒收患者,导致医院医保定额连年超标,调整的住院诊察费最终不能实现医院的收入,我院仅能收到调整增加门诊诊察费收入2,033,434元,故我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实际弥补15.55%。
⒊我院实际承担取消药品加成损失62.7%,即:承担8,200,542.47元。
近三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情况见下表:
从上图可以看出,通过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及财政补偿远远不能弥补我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损失。
六、相关口径说明
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㈡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㈣“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P02019080956216588765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