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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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44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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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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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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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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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的主要职能是:接收安置军队移交来的离退休干部,负责集中和分散安置人员的建房和维修,落实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他们政治学习,传过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组织他们开展一些文体活动,增强他们自身的健康,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支助蔓耗镇牛棚村委会活动经费2万元,支助保和乡斐贾村委会8万元。重大节日组织军休干部活动、慰问遗属、看望生病的军休干部及职工,慰问遗属 。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军队干休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6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全年收入763.34万元,以上年度对比减少47.66万元, 减6%,主要是2016年减少了离退休干部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1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2万元,占总支出的17%;项目支出596.95万元,占总支出的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48.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96.95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财政把中央财政拨款经费划分为项目支出,以前年度全部归并在基本支出。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军队干休所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64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3.29万元、津贴补贴19.42万元、奖金4.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20万元,绩效工资7.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军队干休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2.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2.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财政把中央财政拨款经费划分为项目支出,以前年度列为基本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588.65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与上年对比增加7.8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其中:2080599(项)2.34万元、2080902(项)639.88万元、2080903(项)58.24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其中:2101102(项)4.35万元、2101103(项)12.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预算的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接待费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76万元,下降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4万元,下降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2万元,下降5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形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占47.61%;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52.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XX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军休干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干休所相关联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部门为事业单位,无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个旧市军队干休所部门资产总额1775.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9.39万元,固定资产426.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8.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45.92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因为未评估未入帐,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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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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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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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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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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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75.59 |
1349.39 |
426.20 |
386.48 |
21.98 |
0 |
17.74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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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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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20万元,及货物7.2万元、工程96万元、服务金额0元,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五)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决算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做决算量化评价表时,预算和决算不彼配。预算只含16人地方人员经费(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5人、无军籍人员4人,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干部3人),而决算含50人的经费,除以上16人公用经费外,包含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干部34人。预算和决算没有可比性,所以各项目计算值大。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