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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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43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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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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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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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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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并实施;负责房地产交易、评估,房产登记发证,房屋安全鉴定。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业务活动:
1. 服务民生,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管理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局的工作目标,主动作为。在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工作中,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住房保障任务。
(1)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青龙山廉租房项目3幢220套,建筑面积10559.82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396万元,2017年5月底已验收并办理入住手续。 配合我市拆危工作推进及解决民政局参战老兵住房困难问题,对建设路165号25户、民权路96户、观筑片区18户、规划局拆违建1户等危旧房家庭及7户待安置参战老兵家庭的住房困难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将其中符合保障条件的44户按照相关文件进行了妥善安置(包括参与房号抽签但因个人原因暂未办理入住手续者)。临时安置了五一路火灾受灾户9户,过渡期限为1年。
(2)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工作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对1370户保障性住房住户的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了年审,共收取保障性住房租金103.61万元,并按时缴入市级财政专户。 2017年新分配122户保障性住房,收取租金9.04万元。
(3)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为减少租赁补贴发放的现金流转环节,今年将不再进行现金发放,是通过银行转账给符合保障条件的个人账户。为顺利开展该项工作,今年4月开始准备个人银行账户开户工作,6月将2464户家庭信息资料交予各社区与个人对接并签名确认,将确认无误后的信息转建设银行,建设银行于9月完成了立户开卡工作。 2017年8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展开,经过15天的报名及社区、城区办审核、公示后,共有约2855户进入了最终审核。通过终审的共有2709户、4144人,另有22户因不符合保障条件取消资格。11月8日至22日将2709户发放名单在个旧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社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均无异议,于12月初将各乡镇应发放资金按名单及金额转账到各乡镇专户,由各乡镇实施发放;12月11-12日通过城区办各社区及云锡集团公司组织发放了银行卡给申请人,12月13日通过建设银行完成了市区及云锡集团公司租赁补贴发放。2017年度实际发放2709户、4145人,发放金额654.58万元,发放标准10元/人·㎡·月,户均发放2416元/年,人均发放1579元/年。
(4)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 今年受理报修及其他问题反映50件,其中现场处理4件、实地查看并处理的46件,维修面积约800平方米。张贴防火告示75份,追缴租金通知70余份。
2.以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提升管理增助力。
(1)做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1.加强国有直管公房住户安全工作。全年检查直管公房安全10余次,张贴防火、防汛等安全通告500余份,完成130个修缮项目,修缮面积近1万平方米。对建设路61-68号、建设东村、金湖巷和民权路危旧直管公房挨家挨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并免费发放了消防灭火器40个。6月9日凌晨4时左右位于五一路20号老旧房屋发生火灾,我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查实,该四合院内有两户直管公房承租户,已搬离,长期无人居住。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此次火灾是私人用火不当引起,我处两间公房已严重损毁,无法使用。 2.做好市区危旧直管公房的排查与搬迁工作。完成建设路61-68号危房承租户异地搬迁安置工作;协助完成建设路165号、民权路122号至178号土木结构危旧房屋承租户的搬迁安置工作,安置结束及时对建设路61-68号、民权路122号进行拆除,全年共拆除危旧房屋近2000平方米;协助个旧市工人文化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五一路26号直管公房完成拆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承租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为临时安置至三角地的宝华新村过渡户办理了退房手续。3.做好租金收缴工作。为保证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共组织3次,派出工作人员近20余人/次上门摸排欠租住户,张贴400余份缴租通知,2017年全年共收缴直管公房租金503万元。 4.根据上报住建局批准的直管公房非住宅租金调整计划,截至目前承租户新签订合同率达90%,余下少数为不在本地、生病等特殊情况,将在2018年年逐步完成。
(2)认真办理房屋登记工作 办理产权登记建筑面积34.64万平方米,其中:单位房2.59万平方米,私房32.06万平方米。办理抵押登记1127户,抵押面积为13.91万平方米。抵押注销登记1774户,注销面积25.55万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个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个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个机编(2015)71号]的要求,我处认真按照规定做好房屋交易工作,全年制作不动产登记告知书1665份。
(3)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办理了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工作,核发建筑面积5.02万平方米。新办预售资金监管项目4个,截止现在已对38个项目实施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理预售资金拨付审核140件,拨付资金21762万元。 2.完成7家房地产公司申报暂定资质的初审工作;完成8家房地产四级资质延期换证初审工作;完成7家房地产资质法人变更及延期初审工作。 3.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工作3000份,销售金额121657.51万元,备案面积28.48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合同撤销备案295份。房地产在建项目21个(含接转)、施工面积(含接转)106.1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3.94%,竣工面积4.4万平方米。 4.协助政府各部门梳理34个未完结项目情况,并制定对应的工作方案。清理整顿各开发公司违规销售、虚假备案等违法行为,今年9月27日完成与个旧市各金融系统网签备案的搭建,健全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网签备案工作机制。 5.2017年红河州对个旧市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6亿,配合市级各部门于12月底已完成房地产26亿投资任务。销售任务面积为45万平方米,为了完成去库存任务,我市网签日报数据商品房销售面积大部份以商品货币化为主(拆迁安置)网签日报系统新建商品房1-12月销售面积为284751万平米,同比减少20.29%,占销售任务的63.28%,其中住宅2843套,面积24.863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8.52%。统计局上报1-12月约销售面积为10万平方米,住宅为2.6289万平方米。招商引资:1-12月份,招商项目3个,完成投资9亿,占招商投资任务的100%。
(4)房地产交易管理 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交易663户,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5927.36万元;新建商品非住房交易31户,建筑面积0.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191.13万元。 已购公房交易1047户,建筑面积7.25万平方米,成交金16710.47万元;私有住房交易1151户,建筑面积9.5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4781.84万元。 私有非住房交易193户,建筑面积0.96万平方米,成交金额6641.97万元。 单位集资建房31户,建筑面积0.3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19.13万元。
(5)物业管理规范化 1.截至目前共计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093.18万元,专项维修资金支用68.14万元。 2.通知各物业企业做好节假日小区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并向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各类安全通知100余份。 3.完成了2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 4.组织个旧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以“杜绝高空抛物·共建和谐小区”为主题,2017年“物业管理宣传月”活动。协调处理小区信访问题17次,召集小区业主与物管企业面对面问题协调会3次。向工作职责不完善的开发企业发出《职责完善通知书》共75份。
(6)房地产档案服务功能完善 完成房地产档案整理、编目2105件,装订标准化档案50件,接待房地产档案查询5564件次,向司法系统提供查询235件次,向律师提供查询55件次,出具房产类证明4670份,收执司法查封、解封85件。
3.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关注民生问题 我处共办理信访104件,办理政协提案、人大建议11件。针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与突出信访问题,我处召开会议逐案分析研究,明确具体责任人依法、依规办理。最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防范在萌芽状态,没有发生不可控的矛盾纠纷。
4.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明年我处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和住建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履行好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与督查力度,对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我处将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处理。 (二)推进老旧直管公房的搬迁安置工作,针对暂时无法搬离的片区着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汛期安全工作。按计划实施直管公房住宅部分的租金调整工作,力争在2018年年内完成。 (三)继续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后续工作。强化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分配工作及租赁补贴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严格审批制度,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使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达到应保尽保。 (四)根据个旧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划转,将按市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继续完善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衔接。 (五)加大对信访问题的协调力度,主动约访来访群众,依法做好解释工作。
5.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1)对提高服务意识的思想还不够深入,仅仅只局限于对来办事的群众态度好,能回答问题就行。没有深入的考虑群众的需求,没有主动、积极的提供服务。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强化服务意识的转变,提高服务质量;
(2)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还不够,还停留在用就学不用就不学的层次,没有主动学,坚持学的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强化学法用法的常态化制度,力争做到我要学,坚持学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特注:根据个机编(2017)69号文件,个旧市编办收回我处2017年编制25名,重新核编20名。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2人(离退人员中有18人为公务员编制),本年度退休1人,退休人员死亡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我处实有车辆5辆(固定资产历史在册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度收入合计116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7万元,占总收入的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74.64万元,占总收入的6.4%;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84万元,占总收入的84.5%。与上年对比增加542.05万元,增长87.0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旧城改造中的资产处置收益。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度支出合计116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59万元,占总支出的90.9%;项目支出105.87万元,占总支出的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增加542.27万元,增长87.30%。主要原因是利用旧城改造收益购置资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7.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6.41万元, 主要原因是利用旧城改造收益购置资产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补助工作经费列入项目支出,而上年度无此类项目。具体项目开支:个财建[2017]015号工作经费、个财建[2017]081号工作经费、个财建[2017]072号经费补助、个财建[2017]043号经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与上年对比减少439.0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给予的补助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10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自收自支单位,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而是用自有资金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但“三公”经费口径为用一般公共预算开支的,故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自收自支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资产总额121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50万元,固定资产4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9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78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80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中的短期借款增加,2018年1月份已经归还)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839.6平方米,账面原值177.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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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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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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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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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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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146 |
3750 |
454 |
177 |
63 |
214 |
90 |
7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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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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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注:其它资产主要为经租房产(也就是全市直管公房的账面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