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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424-80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6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民政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其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赋予民政的职责,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益和基本生活权益,发挥民政工作在稳定机制中的作用机构情况:我局设有个旧市民政局机关、个旧市老龄办2个机构,其中:老龄办属参公事业单位。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工作,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做好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公共服务工作,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置对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处置。贯彻落实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706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0.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273.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资、新建个旧市荣誉军人休养院中央拨款221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672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13万元,占总支出的54.63%;项目支出3050.39万元,占总支出的45.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964.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正常增资、新建荣誉军人休养院,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73.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8.7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102.18万元、津贴补贴173.58万元、奖金77.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53万元、离休费11.37万元、退休费16.2万元、抚恤金1427.16万元、生活补助1381.12万元、救济费191.07万元、医疗费51.91万元、奖励金0.97万元、住房公积金28.33万元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5%;办公费96.24万元、邮电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其他交通费25.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0.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6.6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员正常调资,低保等特困对象提高保障补助,新增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开支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万元,老龄事务2.20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2.24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5.82万元,其他优抚支出294.32万元,老年福利2210万元,172.82万元,地震应急救援5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12.6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72.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8.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6%。与上年对比增加3354.26,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另外本年有新建荣誉军人休养院,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7.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0%,其中:2080201(项)397.44万元、2080202(项)22万元、2080204(项)4.49万元、2080205(项)9.18万元、2080207(项)23.46万元、2080208(项)12.24万元、2080299(项)45.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20800501(项)26.96万元、2080502(项)2.55万元、2080505(项)40.5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项)70.06万元、2080802(项)360.75万元、2080803(项)304.45万元、2080805(项)121.41万元、2080899(项)1020.88万元、2080902(项)3.4万元、2080999(项)8.50万元、2081001(项)115.97万元、2081002(项)2256.00万元、2081099(项)6.06万元、2081107(项)719.58万元、2081503(项)23.23万元、2082101(项)235.00万元、2082102(项)63.36万元、2082501(项)3.52万元、2082502(项)69.0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优抚等各项民生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其中:2101101(项)24.93万元、2101103(项)15.56万元、2101401(项)204.74万元、2101499(项)0.7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其中:2200407(项)5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万元,完成预算的88.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9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预算的85.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25万元,增长53.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2万元,增长8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3万元,增长37.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业务量增加,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占43.13%;公务接待费支出8.57万元,占56.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低保核查、下乡走访、救灾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7.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6.24万元,邮电费1.16万元,差旅费2.69万元,公务接待费1.16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其他交通费25.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641.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3.98万元,固定资产247.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7.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41.71

1393.98

247.73

0

99.02

0

148.71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27万元,货物56.93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2.34万元,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未做过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民政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