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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419-92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6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按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征收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费;

  2.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3.负责辖区内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环境监察

  我队严格按照今年初制定的《个旧市2017年度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实行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开展环境监察工作。2017年截至10月31日,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和乡镇环保办共出动监察人员4776人次,检查企业共1592家次,其中开展了21次监测、监察联动执法,检查企业28家次,开展了1次工信、环保联动执法和1次公安、环保联动执法,开展了11次夜查,共做现场监察记录578份,巡查表1014份。

  移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共17起,其中1起为移送公安的刑事案件。

  2、信访

  截止11月20日,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事项162件,其中12369举报热线106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56件(次)。162件信访事项中,反映水污染8件,噪声污染49件,大气污染82件,固体污染3件,其他污染20件,分别占信访总量的4.9%,30.24%,50.61%,1.85%,12.34%。信访事项处理率100%,办结率100%,满足了广大群众对环境权益的诉求,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3、排污费征收及排污收费“费改税”

  排污费征收情况:截至10月31日共收缴入库排污费639.0745万元。

  排污收费“费改税”过渡性工作开展情况:

  (1)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贯彻环境保护税法调研的通知》(云财税〔2017〕31号),配合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做好贯彻环境保护税法调研的相关工作,形成《环境保护税法调研报告》、《排污企业信息汇总表》、《环保专项财政投入资金统计表》。

  (2)按照《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保护税档案资料交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队于2017年9月30日,初步向个旧市地税局移交了我市2016年度排污费征收相关数据,数据包括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细数据和排污费征收解缴入库明细数据。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估及备案

  按照《红河州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环〔2011〕9号)和《红河州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红环〔2013〕99号)文件要求,大队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目前全市共有33家企业通过专家评估并到相关环保部门备案。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巡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加强对个旧市辖区内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云水库、石门坎—牛坝荒水库、兴龙水库)的监管力度,我队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开展水源地巡查,同时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云环通〔2017〕154号)要求,开展水源地专项检查,截至10月31日共组织巡查34次,在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工业项目及新建工业项目排放口。

  6、国家考试的考场巡查

  结合国家事业单位考试、高考、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安排,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考场周边区域制定专项巡查方案,在考试期间,我队监察人员派遣专车专人对考场周围区域进行全时段巡查,共出动12人次,车辆4车次,进行巡查4次,有力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7、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共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屠宰场环境污染问题专项行动、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等各类专项行动共16个,其中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共开展了2轮,上半年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7〕28号)要求,对辖区内的化工、冶金、有色、涉危等重点行业企业,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受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媒体高度关注、污染严重企业,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督察期间投诉涉及的企业开展了环境隐安全隐患大排查;下半年按照《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7〕160号)要求,以辖区内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等工作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信访举报投诉单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开展2017年第二轮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事业单位1个属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环保局下属单位。(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21人(含工勤编制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2016年公务用车进行改革,我单位留有一辆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18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收入合计12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31万元,增加55.1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18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6年支出合计12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2017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51万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14万元,支出为1月份退休人员工作及2017年全年公用经费,从2月份起退休人员工作统一由个旧市社保局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3.98万元,主要为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8.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障。

  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5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3%。其中: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155.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综合执法工作任务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8万元,下降5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0.4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8万元,占91.56%;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8.4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保执法、环境监察等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综合执法、环境监察、污染纠纷调处等与环保工作相关(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3.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差旅费增加。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现场检查差旅费,保障环保工作正常运行的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90.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48万元,固定资产58.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80万元(因公车改革,调入平台);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0.11

31.48

58.49

 

32.11

 

26.38

   

0.1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绩效管理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为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