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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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35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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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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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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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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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水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提出个旧市水产技术推广、培训和科普工作的规划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及个旧市渔业生产统计报表工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贯彻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评定实用水产技术。组织水产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总结、交流水产推广工作经验。指导乡、村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及各类推广服务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计划任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省州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渔政监督管理,船舶检验职能,维护国家渔业权益,保护渔业环境与渔业资源,维持渔业生产秩序。组织实施全市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及设施维护管理,渔船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发证、审证、换证。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督、检查、拯救。负责渔业水域的水质监测和江河渔业资源的保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渔业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水产品产量7889吨,超额完成州业务目标考核任务,渔业工作总结。比上年同期增长2.92%。
实现渔业总产值2.29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4%。
养殖产量达到7329吨,江河捕捞产量560吨,分别比上年增长0.6%和-4.3.8%。
完成渔业养殖面积28848亩。其中:池塘养殖5127亩,产量3570吨;坝塘养殖2421亩,产量369吨;水库2200亩,产量580吨;湖泊养殖19100亩,产量512吨;电站网箱养殖106亩,产量2577吨;河沟8855亩,产量1070吨。
推广稻田养鱼1900亩,产量90吨。
生产各种淡水鱼苗1.924亿尾,培养鱼种691吨,引进各种鱼苗7678万尾,投放鱼种828吨。
全年报送各种信息28次。
2.主要措施
加大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着力调整水产养殖结构,提高水产养殖效益。今年,全区共引进青鱼、湘云鲫、革胡子鲶、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名、特、优、新品种7678万尾。在鸡街镇龙潭口村组建立青鱼池塘生态渔业养殖示范点,投放规格鱼种535.8斤,池塘养殖17亩,预计每亩可增加收入600元以上。大屯镇引进银鲫300万尾进行60亩池塘养殖,生产银鲫鱼25吨,大屯镇新坝村观赏鱼养殖基地,生产各种淡水鱼苗1.924亿尾除本省销售外,还四川、贵州、重庆等周边省市。
继续推行健康养殖模式,加快渔业增长方式转变。一是巩固完善池塘生态渔业,积极引导农户投放优质鱼苗进行养殖,提高经济效益。在鸡街镇兴业村的莲花池和大屯镇小寨坝塘实施池塘养鱼750亩,投入资金100万元,共投放2-3寸大规格鱼种4万尾;二是利用山塘水库,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充分发挥水体生产潜力。以发展草食性和滤食性鱼类养殖为主,推广“鱼-禽-草”立体生态养殖模式。发展种草养鱼大户5户,养殖山塘水库面积100多亩。
完成全市观赏鱼养殖规划,规范观赏鱼养殖程序,确保观赏鱼养殖持续健康发展。在个旧市大屯镇新坝村建起了何刚观赏鱼养殖基地,修建观赏鱼饲养池16口,面积600平方米,饵料鱼池1200平方米,已饲养有各种规格的鱼苗65万尾。目前带动新坝村养殖户31户,养殖面积600余亩。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方案,各养殖场(户)必须按照《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养殖生产日志和用药记录。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对全市农贸市场、超市、餐馆等水产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全市共出动475人次,标语3幅,宣传资料3700余份,出动执法车辆60多驾次。二是加强养殖水域管理,严格执行持证养鱼,全市共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7本。三是组织开展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前,无公害草鱼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已通过验收。
渔业技术推广。2017年,在大屯镇举办渔业鱼苗鱼种培育技术和渔业船舶安全知识培训26期,培训人次265人。在培训过程中,着重讲授了池塘鱼苗鱼种的培育技术、渔业船舶安全、鱼病预防常识等渔业知识和一些新技术的运用。
3.渔业执法
加强珠江流域环境整治。根据国家农业部的通知和个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庆祝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对珠江流域的干流、重要支流相关水域内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从2017年1月至11月底,我站在州渔政监督管理局和市农业局的领导下,为确保江河、湖泊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渔业资源的增殖,渔政执法人员深入沿江(河)4个乡镇和市场,6个鲜鱼批发部,20个餐馆进行宣传;检查市场12次、餐馆6次,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天然水域的渔获物,张贴禁渔《通告》20份,散发宣传资料800余份。依法严厉查处电、毒、炸鱼等严重破坏资源和生态的违法使用迷魂阵、地笼网、抬网等违规渔具进行捕捞的行为。同时,加大清理整治“绝户网”、没收并销毁禁用渔具——地龙网90张,对所收缴的地龙网统一集中销毁。加强水务、安监、乡镇政府、渔政联合执法2次,110人次;加强检查,参加检查执法人员52人次,中止违法捕捞行为2次,大大提升了群众对水域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参与监督的热情。经检查,在此期间实现了江中无捕捞作业渔船、船上无渔具、市场餐馆无野生鱼的目标。
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组织开展5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个旧市马堵山电站库区渔业养殖大户(28户)、鸡街镇(1户)、大屯镇渔业企业(5户)、养殖大户(45户),大屯海渔船(6艘)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落实到人。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村委会和渔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况;渔船隐患排查:救生、消防和信号设备配备情况,擅自载货、载客及超载情况;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等。
组织渔船应急演练活动。市渔业管理站结合本地的《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消防和救生为主要内容,组织全站职工于2017年6月15-16日两天参加由省、州渔业部门组织的在开远三角海水库实施2017年渔业水上安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切实检验预案各环节的顺畅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助能力。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渔政执法人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细致抓,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各项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渔业养殖苗种与用药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养殖场电路及机械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即个旧市渔业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6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2万元,占总收入的9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5万元,占总收入的0.7%。与上年对比增加16.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6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工资福利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差异,主要原因分析无项目支出。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退休人员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个旧市渔业管理站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其中:2101102业单位医疗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补助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公务员补助。
3.农林水支出5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56.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日常开支和公用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的3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4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原则,缩减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27万元,增加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工作业务量增加,从而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3万元,占86.9%;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实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下乡、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渔业技术推广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渔业管理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个旧市渔业管理站资产总额111.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96万元,固定资产77.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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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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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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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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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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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1.29 |
33.96 |
0 |
18.54 |
0 |
58.79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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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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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渔业管理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