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258-38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0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保障林业生产顺利进行,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负责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涉林治安案件以及林业行政案件。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个旧市森林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市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个旧市森林公安局列为中央加大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协调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按照云南省森林公安局信息化应用示范单位的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化应用工作。同时,做好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解决,科技强警重大跨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9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较2016年对比减少23.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减少,收到的项目经费也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4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22万元,占总支出的83.96%;项目支出71.51万元,占总支出的16.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1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人员费用等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0.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减少,项目支出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森林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4.22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1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人员费用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支出322.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1.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森林公安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51万元。其中办案经费支出69.01万元,信息网络建设项目经费支出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完成,基建支出减少。具体项目:个财农[2016]60号2016年第二批森林防火经费市森林公安局跨区域火灾案件侦办费、个财农[2016]23号森林公安信息网络建设项目经费、森林公安补助资金、个财农[2017]53号违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办案经费、公安办案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1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人员费用等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0.6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完成,基建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27%。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38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医疗保险支出。

  3. 农林水支出39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3%。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323.55万元,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33万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29.68万元,2130223-信息管理2.5万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发放人员工资、聘用人员劳务费、办案产生的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办案经费等的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22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其中:未安排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1%;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预算的5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在2017年内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个旧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01万元,下降42%。其中:未安排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6万元,下降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4万元,减少4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个旧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老旧执法执勤用车未进行大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7万元,占49%;公务接待费支出7.65万元,占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涉林治安案件以及林业行政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涉林治安案件以及林业行政案件、正规化建设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个旧市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396.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62万元,固定资产255.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1万元,流动资产减少75.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396.15

140.62

255.53

90.73

98.92

0

65.88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计2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货物支出6.78万元,占32.37%;一般公共预算工程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14.23万元,占67.73%。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无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为林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森林公安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