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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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42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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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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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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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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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石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抓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市森林消防队伍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管理监督各级林业资金、市级林业国有资产,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节柴改灶、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6年度收入合计533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7.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5年度收入合计4280.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7.2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森林抚育197万元,国家造林补贴200万元,防护林工程200万元,天然商品林停止采伐补助327.67万元,林业贴息资金112.5万元,其余20.08万元为人员正常增资,补发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6年度支出合计562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68万元,占总支出的6.1%;项目支出5285.35万元,占总支出的93.9%,2015年支出合计3593.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3.1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正常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33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为1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85.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3.1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具体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支出477.64万元,巩固退耕还林(太阳能推广及补植补造)项目支出866.94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支出240万元,戈贾森林公园建设项目2000万元,林业项目工作经费支出23.54万元,面山和通道绿化工程项目支出231.12万元,森林抚育项目支出130.35万元,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经费支出69.29万元,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费及管护费支出857.26万元,低效林改造项目支出150.56万元,低效林改造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森林防火预防与扑救支出203.5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支出31.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5年支出合计3593.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3.1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91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63万元,其中: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49万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584.57万元,其中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477.64万元,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10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5%。主要用于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退耕还林造林补助、补植补造、技能培训等;
4.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其中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3%。主要用于戈贾森林公园建设支出;
3.农林水支出1885.91万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185.14万元,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54万元,2130205-森林培育支出361.47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69.29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57.26万元,2130221-林业产业化支出154.56万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支出203.50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3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1%。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森林抚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林业产业化建设、林业贷款贴息、森林防火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24.97万元,完成预算的2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53.62%。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84.47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5年购置森林防火指挥车一辆28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用减少26.03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减少5.47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个旧市委、市政府接待相关规定,每次接待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9.5万元,下降70.44%。其中: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03万元,下降8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7万元,下降28.14%。主要原因是2015年购置森林防火指挥车一辆28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用减少26.03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减少5.47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个旧市委、市政府接待相关规定,每次接待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万元,占44.21%;公务接待费支出13.93万元,占55.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森林抚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林业产业化建设、林业贷款贴息、森林防火等工作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9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接待人次870人。主要用森林防火预防宣传和扑救工作、二类资源调查、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国家级造林补贴项目检查、州级造林综合检查、完成戈贾森林公园前期准备工作(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体规划、环评、地勘等)、争取上级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各县市林业工作交流、国营林场改革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公车改革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局(本级)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计15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货物支出117.11万元,占76.41%;一般公共预算工程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36.15万元,占23.59%。
无绩效管理信息及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含新一轮退耕还林、完善退耕还林、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陡坡地治理。
森林培育:含森林抚育试点、面山及通道绿化、低效林改造、国家造林补贴、防护林工程。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含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补助。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个旧市戈贾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建设土地塘到新民寨国际自行车赛道、风景区游客接待中心、主题酒店、娱乐场、彝族文化广场、彝族餐饮一条街、彝族乡土文化客栈等项目。
附件【个旧市林业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