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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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41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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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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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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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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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概况………………………………第2页
一、主要职能…………………………………………………第2页
二、部门基本情况……………………………………………第4页
第二部分 宣传部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第5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宣传部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5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第5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5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6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7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第8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9页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个旧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工作,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做好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公共服务工作,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置对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处置。贯彻落实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个旧市民政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优抚安置、救灾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民间组织管理科、地名区划科、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
下属基层单位8个:
个旧市救助管理站、个旧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个旧市殡仪馆(个旧市骨灰公墓管理处)、个旧市殡葬管理所、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个旧市家庭居民经济核对中心)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民生保障年,个旧市民政局着力构建民生保障体系,从城乡最低生活救助、优抚安置、孤儿救助、农房灾后重建等工作都列为了政府重点工作范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个旧市救助管理站
2.个旧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3.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
6.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个旧市家庭居民经济核对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9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1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5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7878483.67
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28072461.40与上年对比减支10166337.52,减支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有相关一部分经费是从一般公共服务中支出;二是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政策,部分人口已脱贫。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1857.37与上年对比减支2444738.63,减支的原因主要是政府职能转变,有相关一部分经费是从一般公共服务中支出;二是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政策,部分人口已脱贫。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预算支出:37588132.79与上年对比减支8366768.79元
其中:
一、基本支出:15950801.72与上年对比减支211963元。
工资福利支出:2543790.72与上年对比增加337648.14元,原因主要是增资及自治州补贴发放。
商品服务支出:323809.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328.15元,原因主要是办公费用增加和养老机构的投入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81401.7与上年对比减少503409.37元,减支的原因主要是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增加对公共服务的投入,有相关一部分经费是从一般公共服务中支出;二是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政策,部分人口已脱贫。
其他资本性支出:1800,原因是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21637331.07与上年对比减支8157805.71
商品服务支出:8971895.7与上年对比增加5337358.92,原因主要是城市、农村低保代付费、老龄事务、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及行政区划工作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09235.37与上年对比减支8551024.63,其原因是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政策,部分人口已脱贫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88132.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少支8366768.79,主要原因是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政策,部分人口已脱贫,缺少了转移支付这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72500元,主要用于因主要是城市、农村低保代付费、老龄事务、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及行政区划工作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上年与本年对比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75885.4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164.42元(公务用车购置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164.4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7721.00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98246.1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09.16元(公务用车购置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09.1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2437.00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77639.2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2355.26元(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2355.26元,同时减少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减少45284.00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
上年与本年对比
2016年会议费支出:7746元,2015年会议费支出:60006元,2016年会议费比上年减少5226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800元,与上年对基本持平。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个旧市民政局未预算政府采购项目,救灾物资采购因2015年所采还有存量,故没有办理,仅办理了办公设备采购。采购计划金额3040940元,实际采购金额3056622.33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民政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