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16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416-69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0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一个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承担着个旧市城区及其周边五个乡镇的结婚、离婚登记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基本情况是: 

  婚姻登记工作。 

  有在职职工3名和退休人员2名。 

  经济业务是由个旧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做账。 

  我单位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 2016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预决算的数据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以下是本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的预决算的数据及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2人。 

  我单位无车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年度收入合计65.4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8万元,占总收入的62%;历年上级补助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收入25.20万元,占总收入的3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2015年度减少1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5年的决算数中含有上年年末的结余结转费,以及我单位2016年度无省民政厅拨来的相关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度支出合计55.34万元,包括婚姻登记处上缴市财政局国库中心的证件工本费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35.92万元,占总支出的6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42万元,占总支出的3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2015年度多出18.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6年3月我单位新调入职工1人和签订了劳务派遣人员2名、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资,以及本年度新购置了办公设备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8.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6年3月我单位新调入职工1人和签订了劳务派遣人员2名、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资,以及本年度新购置了办公设备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6年3月我单位新调入职工1人和签订了劳务派遣人员2名、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资,以及本年度新购置了办公设备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2.2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7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3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来执行。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相比无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国内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6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4万元,与上年对比多增加支出18.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6年3月我单位新调入职工1人和签订了劳务派遣人员2名、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资,以及本年度新购置了办公设备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福利支出22.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6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固定资产66.06万元,其中含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办公设备2.36万元,为本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23640元,实际采购金额为2364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