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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407-51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0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主要职能是:接收安置军队移交来的离退休干部,负责集中和分散安置人员的建房和维修,落实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他们政治学习,传过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组织他们开展一些文体活动,增强他们自身的健康,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个旧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16年工休人员 50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4人。变动情况:以2015年相比增加5人:我所又增加了5名无军籍职工。病故2人:减少了离休干部1人,无军籍职工1人。 

  2016年6月根据云民安【2016】10号文件补发了离退休干部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离退休费、军龄工资、生活补贴,共计61万元。认真落实了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此外2016年还增加退休人员工资7.82万元,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6.25万元。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精神我所积极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参加老年体协、门球队开展文体活动,增强军休干部自身健康,丰富其晚年生活。 

  2016年我所为红河州代表团主办单位,参加了云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九届“夕阳红杯”文艺体育比赛,并荣获文艺类比赛第三名,钓鱼个人比赛第一名、乒乓球个人比赛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以下简称:个旧市军队干休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2016年度收入合计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3万元,主要是2016年增加在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及退休人员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军队干休所2016年度支出合计66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5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0.14万元,增长了36.81%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根据云民安【2016】10号文件补发了离退休干部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离退休费、军龄工资、生活补贴,共计61万元。还增加退休人员工资7.82万元,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6.2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军队干休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14万元,主要由于2016年补发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军龄工资、生活补贴,增加了退休、在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军队干休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军队干休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0.14万元, 主要由于2016年补发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军龄工资、生活补贴,增回了退休、在职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552.97万元,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98.25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7.3万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军队干休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09万元,增长/下降18.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2万元,下降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3万元,增长13.2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车辆维护保养较好减少了车辆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7万元,占36.12%;公务接待费支出8.79万元,占63.88%。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接待人次880人。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人员安置: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由中央财政负担经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人员经费。 

  十一、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军队移交政府管理人员经费。 

    

    



附件【个旧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