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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405-51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0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的主要职责森林公安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保障林业生产顺利进行,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负责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渋林治安案件以及林业行政案件。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以来,个旧市森林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市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个旧市森林公安局列为中央加大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协调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按照云南省森林公安局信息化应用示范单位的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化应用工作。做好执法场所正规化验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公车改革,加快老化车辆的更新。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解决,科技强警重大跨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506.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2.5万元,本年收入323.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2015年先比减少290.97万元,由于2016年未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06.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17万元,占总支出的65%;项目支出142.26万元,占总支出的3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83.9万元,主要原因是范沈钊调入,以及人员增资;项目支出减少319.5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完成,基建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森林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8.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森林公安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26万元。其中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支出68.42万元,办案经费支出66.94万元,信息网络建设项目经费支出6.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9.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完成,基建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相比减少235.72万元,下降36.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2万元,其中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09万元, 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民警医疗保险支出。 

  2. 农林水支出39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249.15万元、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02万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60.76万元、2130223-信息管理6.89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3.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发放人员工资、缴纳人员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劳务费、办案产生的差率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办案经费等的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26.32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其中:未安排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万元,完成预算的54%;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执法执勤车辆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个旧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46万元,下降22%。其中:未安排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5万元,下降47.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9万元,增长12%,较上年公务接待开支增加的原因是上级部门指导我局侦办特大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正规化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县市森林公安业务工作交流的接待开支。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3万元,占51%;公务接待费支出12.79万元,占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5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渋林治安案件以及林业行政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渋林治安案件以及林业行政案件、正规化建设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成本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计3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货物支出10.78万元,占33.30%;一般公共预算工程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服务支出21.59万元,占66.7%。 

  无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含新一轮退耕还林、完善退耕还林、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陡坡地治理。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森林公安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