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204349-670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8-04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第1页
二、部门基本情况…………………………………………..第2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第2页
二、收入决算表………………………………………………第2页
三、支出决算表………………………………………………第2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第2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2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第2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2页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第2页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第2页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第4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4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4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5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第6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8页
第一部分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音像出版事业和音像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红河州“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扫黄打非”台账管理制度》的文件要求。为夯实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管理基础,从而推动我市“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确实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记录。按照要求建立完善了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管理台账,并按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同时,协调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前和清源2016、护苗2016、秋风2016、固边2016、净网2016及剑网2016等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达100多人此,检查经营场所达300多个次,取缔地摊游商2个。并按时报送专项行动方案和阶段性报表等工作情况。
(二)积极参加2016年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集中销毁行动。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到来之际,我市积极组织参加了州扫黄办在蒙自举行的全州集中销毁行动和主题为“拒绝盗版、共筑未来”派发绿色书签签字行动。此项集中销毁行动,个旧共提供销毁了非法音像制品5300余片、非法图书300多册、色情淫秽音像制品300余片和非法小彩票15000余张。充分展示了个旧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的坚定决心和重要成果,进一步推动了个旧知识产权保护和“扫黄打非”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资,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保持平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8万元。与上年对比保持平衡。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保持平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超预算的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超预算的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超预算的0.2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文化执法增加,2016年预算未做“三公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252万元,增长87%。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0.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文化执法增加,2016年预算未做“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6万元,占20%;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80%。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2016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文化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8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47人)。主要用于文化执法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6年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一般行政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文化办公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一、“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xls】